朝臣们面面相觑。
    「陛下,清官难断家务事,依臣之见,将那父亲请来,二人说开了便也就是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虽说男方年纪大了些,可既捨得出八十两聘礼,想必确是心悦此女。」
    卖女儿的事被装点成了婚姻,脏款也被说成聘礼。
    白秀玲惊惶抬起头,她的人生似乎就要在这轻飘飘的三言两语中盖棺定论,可这要她怎么甘愿?
    「陛下昨日下旨,天下女子除有罪在身外,不论年岁、不论嫁娶与否,皆可参加女试,任何人不得阻拦。民女要参加女试,父亲不许,请陛下圣裁!」
    她用力叩首,额头触地的那一刻,已然泪流满面。
    这是她最后一次机会了,这是她唯一的机会了。
    刑部尚书崔护本能地开始思索起该怎么判来,这件事情麻烦就麻烦在没有先例。
    杀人是死罪、贩卖人口是死罪,可杀自己的孩子有罪吗?律法上没写。
    「崔护。」
    「在。」崔护失神时突然被叫了一声,他回过神,发现叫他的人是太子。
    他出列:「臣在。」
    「崔大人因何发愁?」
    「臣……」崔护踟蹰着不知如何作答。
    沈明恆道:「倘若将此案交予你,你将如何?」
    崔护没有头绪,他如实回答:「臣不知。」
    沈明恆温和道:「今日是第一次听闻,但这种事不会是最后一次,刑部掌刑狱,掌决案,你是刑部尚书,你不能不知道。」
    如果连最高的裁决机构刑部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判决,地方的县衙又从哪得依照呢?
    律法必须明文规定,容不得自我意会。
    崔护微怔:「殿下的意思是?」
    于策听明白了,「殿下要重修律法?」
    《夏律》在开国时修过一次,是在前朝的律法上做了修订整合,眼下盛世承平,确有些不合时宜。但是在多数人的观念里,国家治理应以稳定为上,所谓无为而治,不该有太大的变动,以免惊扰百姓。
    不到七年重修律法,这频率有些高了。
    崔护请示问:「敢问殿下,此案该如何定?」
    沈明恆摇了摇头:「这不是孤能决定的。法者,国之权衡也,治国需得奉法,因而父皇也好,孤也好,都不能以一家之言立法。」
    崔护怔愣,不解道:「那臣该如何……」
    如果作为掌权者的皇帝和太子都不能下定论,那还有谁有资格决定立法?
    沈昱翻了个白眼:「问问问,就知道问,大夏养士十几载,是让你们一有问题就来问朕和太子吗?」
    沈明恆小声提醒他:「爹,算上今年也才七载。」
    沈昱:「……」
    沈昱面色不变,继续道:「《夏律》怎么修订的,现在就还怎么修订,很难吗?」
    崔护欲言又止。
    很难啊,《夏律》有前朝那么多律法作为参考,现在要补上前面所有朝代都没有的内容……这东西要是没弄好,那可是要遗臭万年的。
    沈明恆无奈道:「崔大人,如果你的父亲不许你参加科举,将你卖给一个年过六十的老妪,你空有才学无处施展,满腔抱负化作镜花水月。你决心逃出来报官,可是他们说你父亲无罪,他予你性命,又将你养大,天然拥有支配你命运的权利,你服吗?你肯认吗?」
    崔护茫然。
    他想说不能这么做比喻,他是顶立门楣的男子,女子出嫁离家理所当然,放在男子身上就是莫大的羞辱。
    但脑海中又有一道声音告诉他这个比喻没有错,白秀玲遭遇的苦楚,就是刚才的比喻中落到他身上的折磨。
    ……修订律法,哪里要区分什么男人女人。今日有性别之分,来日岂非有贵贱之别?是他险些想岔了。
    崔护躬身行礼,真诚道:「臣不服,臣不肯认。多谢殿下指点,臣知晓了。」
    沈明恆「嗯」了一声,「所谓律法,至少要让天下人服气才行,尤其,你最该考虑到的,就是当事人的无奈。」
    崔护再度躬身:「臣领命。」
    「不着急,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你得听到无可奈何者的枉自嗟嘆,设身处地体悟他们的愁苦、绝望、悲伤,也理智地思量后果,然后你自会知道该怎么做——不要为了杀人去设立严刑峻法,你的目的是警示,是。」沈明恆说。
    崔护正色道:「臣谨记。」
    这自然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活,身为百官之手的周言安周丞相理所当然要为君分忧,他出列行礼:「陛下,臣斗胆举荐几人。」
    「可,你下了朝拟个名单呈上来给朕。」
    「遵旨。敢问陛下,此事何人主领?」
    举荐归举荐,律法这种关系到一朝根基的大事,主事人还是得问一下皇帝的想法。
    皇帝觉得,这种关系到一朝根基的大事,得问一下太子的想法。
    沈昱问:「太子觉得呢?」
    沈明恆还真有想法,他问:「四弟,你可愿领此责?」
    上朝开小差走神忽然成为全场目光中心的四皇子沈珏:「……啊?」
    他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沈明恆说了什么,没忍住惊讶,脱口而出:「皇兄真让臣弟去?」
    他是皇子啊!有继承权的那种皇子啊!
    而且他还确实有野心,年前刚为了夺嫡陷害过沈明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