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之地,却多年不倒,比落花城一天换一任城主的混乱和没有条理,可以说是真正的城池。
    而且,如叶天涯所言,乃是极致混乱的地方,六国不管的地方。
    学会杀戮,只唯一的生存条件。
    但是,如果哪个国家统治了混乱之地,哪个国家就是金煌大陆第一强国!
    血腥的杀戮之城,顿时成为了很多人觊觎的对象。
    武斗会在即。
    净初突然想起了月非离三人北上,会不会同时打着武斗会的主意?
    就此一统混乱之地?
    “十万大军肃然待发,随时都可以攻击混乱之地。只是,混乱之地实在是太过暴乱了,而且都是真正嗜血冷酷之人的地盘,从来没有外人霸占过这块地方,要想靠十万大军拿下,极为困难。”叶天涯说到,心里也暗自惊异净初的野心!
    她,居然要统治混乱之地!
    净初冷冷地道:“困难,那就是依旧有希望。既然地头蛇可以盘踞在这里,我们吞天国乃是一条巨龙,焉能无法立足?方法,是人想出来的,困难,是人克服的!杀戮之城又如何?迟早乃是我们的囊中之物!”
    诸葛冥微微一笑,点头道:“不错,别人做不到,未必我们做不到。”
    思索片刻,静静地道:“出其不意,先占混乱之地霸主之位,然后再依靠大军,统治整个混乱之地,推动落花城的发展,脱离贫困!不,应该是先出其不意,将落花城西边属于混乱之地的几座要紧城堡尽数收入麾下!”
    “不知陛下和娘娘有什么主意?”说得叶天涯骨子里也热血沸腾!
    迎难而上,当是英雄豪杰!
    净初缓缓地道:“听说,通过武斗会一百场胜利,就有权挑战混乱之地的三大霸主,只要打败了那三大霸主,就可以接收那霸主名下的一切,是不是?”
    叶天涯一怔,旋即点点头:“是!不过从来没有人通过。”
    净初冷冷地道:“武斗是一种方法,但是,战争,不是一个人。”
    “不错!”诸葛冥点头道:“先下手为强,等到武斗会开始,已经迟了!”
    骏马缓缓而行,诸葛冥突然问道:“武斗会,来的人是不是很多?”
    睿智体现得一览无遗。
    邪魅,而妖异。
    “是,十年一次,明年三月,墨岩和青云两国都有人来。”叶天涯回道。
    净初脸上也无讶色,淡淡地道:“明显,这一次的武斗会其中必定有着我们所不知道的秘密,不然,他们不会来到这混乱之地,这里,可不是任何一个国家,有人会顾及着他们什么身份地位。既然这两国来了,那么另外三国呢?”
    叶天涯微微一愣,立刻道:“并没有得到另外三国前来的任何消息。”
    净初摇摇头,诸葛冥声音凛冽之极:“不可能没有任何消息,既然我们在这里当家作主,那就仔细打探任何消息,绝不能放过!月非离他们的性子,我太明白了,我们攻占下了落花城,必定有心统治混乱之地,他们不会放心,即便是跑死几十匹骏马,也会赶过来阻止我们!再去打探,一定要详细的消息!”
    一番话,震慑四方,叶天涯飞快地弯腰道:“是!”
    伸出手,接过一片片雪花,净初容色冷酷之极:“杀戮之城,好地方!”
    诸葛冥微笑着抓着她的手。
    两手相握,雪花瞬间融化。
    就如同彼此间流动的浓浓情意,暖得让冷酷的心,也柔软起来。
    风飒飒,景如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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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力推荐好友雨革月的红文《玩宠》,超级好看,阑看得非常感动。
    090:敢不敢喝人血
    (本章很血腥,进来者千万不要被吓着!)
    01:八年之约
    每年寒冬,混乱之地贫困加剧,衣食无着。
    广袤的土地无粮可收,山脉间很难打到猎物,天地间一片萧瑟。
    因此,每当这个时候,混乱之地的暴动就异常频繁。
    金煌历4053年,十一月,混乱之地第七次暴动,大风肃杀,寒气凛冽。
    这一次动乱,三大霸主三方出马抢夺邻国,杀人、劫财、抢女人、占地盘,无所不为,而宏日圆月两国首当其冲。屹立混乱之地东方的落花城视若无睹,十数万大军严守落花城,不准混乱之地一兵一卒侵犯其城,否则杀无赦!
    混乱之地几次集结人马攻城,均被落花城以彪悍手段强制压下。
    这一年,接连七次暴动,九次打劫,宏日圆月两国可谓损失惨重。
    顷刻间,两国一派紧张,赶紧命数十万大军戍守接壤边境,凶悍还击。
    风吹,雪落,烽火连绵。
    喋血乱世,人命如草芥!
    无数激荡的战争因子,在厚重的天地间迅速流动,隐隐,大乱将起。
    乱世的厮杀声,沉厚雄浑,胜似黄钟大吕,滔滔不绝传遍四方,但是却一点也不会影响净初的心情,在简陋的城主府里,换上一身鲜艳的红衣,翩跹的衣袂,烘托出卓越的风姿。
    不施脂粉,倾城绝色。
    今天,是她十岁的生日,过了今天,不再是九岁的小女孩了。
    “丫头,你长大一岁了。”诸葛冥缓缓走近,顺手夺过帅锅欲献给净初的梅花,半眯着狭长的眼,带着一抹浓浓的情意望着净初,将红梅簪在她鬓边。
    气得帅锅蹦到净初怀里张牙舞爪,愤恨难平,一双鼠眼带着无比的谴责。
    “吱吱!吱吱!”
    但,谁理会?
    娇脸凝脂,花开生晕,一朵含苞待放的绝世之花,青涩中带着妩妍之色。
    净初淡淡一笑,手指在他心口划过,似带着一溜炙热,熟练得让诸葛冥涨红了脸,气血滚动:“我身体还小,但是你记住,你是我的,守身如玉是你最应该做的,八年后,如果你做到了,我认同你当我的丈夫。”
    反之,则弃。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
    性,在没有爱情的情况下,很脏。
    脏的男人,她不要。
    所以,诸葛冥最好少动那些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主意!
    笑意,带着嗜血的冷酷:“不要想背叛我,背叛我的人,代价很高很高!”
    诸葛冥骤然大笑了起来,他的小妻子,说话也与众不同。
    霸道得让他喜欢。
    也许因为习武的关系,筋骨远比常人更为强健,身体发育也快,在这无数的风雨中,初绽的娇花不见凋零,反而愈见清丽,身材纤秀,双腿修长,宽松的衣物怎么也遮掩不住细细的小蛮腰,个头体形,竟和一般十一二岁的女童相差无几。
    嘴角勾勒出一抹邪魅的弧度,诸葛冥抬眼,静静地看着净初。
    不及自己巴掌大的小脸细致淡雅,但是妖异的红眸,却散发出无尽风情,目光里的冷酷铁硬,唇边的一丝霸道之笑,让她妖娆得如同月光下的曼珠沙华。
    情到极致,转为无情,用无与伦比的美丽,引着人到达彼岸。
    完全不在意净初的话如何惊世骇俗,诸葛冥邪气地道:“好!”
    一字落,千斤重,一句约定,一世情。
    哪怕是威胁,也甘之如饴。
    “陛下,娘娘!”诸葛冥将净初的长发,与他的发结在一起,暗合了结发夫妻之意,满屋里都是浪漫的旖旎温软,一直在落花城里料理大小事情,暂时做城主的叶天涯突然跑了进来,黝黑的脸带着一抹担忧。
    手里,拿着血色请柬。
    诸葛冥的脸顿时比锅底还黑,满眼都是火气:“什么事?”好不容易和小妻子卿卿我我培养感情,这个大老粗又跑来干什么?打搅吗?
    察觉到主子的一脸杀气,叶天涯立刻站住,不敢近前,满脸无辜。
    其实,他也不想打搅主子给娘娘庆生。
    只不过,现实无奈。
    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摸着帅锅,净初淡淡地道:“说吧,有什么事?”
    “混乱之地三大霸主之一野狼堡堡主夜阑,闻听陛下和娘娘到了落花城,派人下了帖子来请陛下和娘娘,一则赴混乱之地的大宴,二则参加腊月初八混乱之地的大范围狩猎。”叶天涯双手捧上那张请柬,神色间有些凝重。
    吞天国的帝王,在混乱之地的强者眼里,只是平等的所在。
    这里,强者为尊。
    要想让他们俯首称臣,首先,就要击败他们!
    02:进入混乱之地
    一双玉人两双眼,同时看向对方。
    目光流动,顷刻间明白夜阑下帖子的用意。
    来者不善!
    诸葛冥笑得冷酷铁悍:“是鸿门宴?还是别有居心?我诸葛冥岂会怕他?”
    “那就去!”净初看着诸葛冥沉声道。
    混乱之地,杀戮之城,野狼与杀神,看谁怕谁!
    早晚,都是要面对的。
    早些和那些人打交道,总比晚了强。
    夜阑,野狼,此举,乃是想就此给他们一个震慑,一个下马威!
    明明白白地放出了他的意思:“想统治混乱之地,那就自己过来!别像个鳖孙一般龟缩落花城,有本事,靠实力说话!”
    能明白他们两个欲统治混乱之地的心思,夜阑此人,决不可小觑!
    傍晚,大雪初止,两匹骏马驮着一对男女,带着一只肥鼠悄然出城西去。
    去混乱之地,赴宴、狩猎。
    十几日后,混乱之地最大的一个小镇上,简陋,没落。
    但人来人往,血腥而热络。
    这是三大霸主之一野狼的地盘,叫做野狼堡。
    论人气,在混乱之地也首屈一指。
    残阳如血,茫茫雪地一片猩红,寒风呼啸而过,森冷如刀。
    无数寒鸦划破长空,声声凄厉,回旋野狼堡的上空,迅速之极地头朝下俯冲而去,扑棱着乌翅,凶悍地和路边的乞丐争食着早已冻结成冰棍的尸体。
    人挥剑斩鸦,鸦以喙回击。
    腾挪翻滚,忽高忽低。
    雪花四溅,人鸦相斗,激烈无比!
    没想到即便是乞丐,也有兵刃在身,动作熟练利落之极!
    冷漠的路人视若无睹,四处窜动的乞丐争相抢夺残肢断臂,只为果腹。
    骨裂声、割肉声此起彼伏。
    “嘎嘣!嘎嘣!”一阵令人牙酸的声音骤然响起,苍茫四顾,循声看去,便立即发现阴暗角落里,一个七八岁的小乞儿将方才从人群中抢夺下的一只人手,放在口里大嚼,一双像寒风一样锋利的眼,不断地四面张望,小心谨慎。
    一张沾着血迹的小嘴,一根一根将人手上的手指咬断,吃得津津有味。
    咬不动的骨头从嘴里吐出来,白森森的,带着泛黑的血沫儿。
    小脸,带着能活下去的满足。
    诸葛冥低语道:“这就是混乱之地?这就是野狼堡?”
    死人也要被活人分尸而食,惨绝人寰!
    但,一切都和他们想象的差不多。
    “对,这就是混乱之地。”净初一身黑色短打扮,小袄长裤,束着青光剑为腰带,龙首微颤,披着猩红狐皮斗篷,领口和边缘都缝着柔软的白色风毛儿,烘托得小脸粉嫩温润,五官清丽如天上落下的小仙女,水当当的,超凡脱俗。
    声音冷酷,自然之极。
    这样的情景,一路上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了。
    习惯了,也麻木了,心脏再温热,在这种血腥面前,也会变得逐渐冰冷。
    人,总是要活着。
    帅锅也从净初的口袋里探出了小脑袋,满眼兴奋地看着人鸦相斗。
    “难怪这里年年暴乱。”风卷残雪,落在诸葛冥身上,他立刻伸手掸掉。
    暴动,乃是乱世所逼。
    若想不见此等惨景,势必要一统天下,创出和平盛世。
    突然,远处马蹄奔腾,如狂风暴雨一般呼啸而来,激得地上雪花四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