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算下来,每个男人共需要48个女人(640÷20+16),即可发挥其最大的生殖潜能。
    在吉尼斯世界纪录中,生育最多的男人是17世纪的摩洛哥国王伊斯迈尔,他一共生育了525个儿子和342个女儿。而女子中,生育纪录的保持者是一位莫斯科妇女,只有可怜的69人——能达到这个数字,还要归功于她生了很多三胞胎。子宫的容量,总是有限的。通常一个女人一胎生一个孩子,最大生育数也就是25个左右。与摩洛哥国王的子女数加以比较,比例是1∶56。看来,我们上面那个1∶48的估算,还不至于太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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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在实践中,男人比理论上更好色
    男人的遗传利益,在于与尽可能多的女人交配,以期生育出更多的后代。他的好色,是喜新不厌旧的。拿贾琏来说,凤姐和平儿,容貌、肌肤、身材、教养,哪方面拿出来都要比鲍二媳妇强出许多。但那也没有用,贾琏还是要去“偷腥”的。因为唯有与多个女人保持性关系的这一种行为模式,才符合贾琏的遗传利益。这一行为模式,早已被数字化编码储存在他的基因里了。贾琏之好色,正如小鸭子生下来就会游泳一样,是在贾琏动脑筋思考之前,甚至在他有一个会思考的大脑之前,就已经决定了的。正如贾母所言:“……整日价偷鸡摸狗,脏的臭的,都拉了屋里去……”凤姐和平儿再好,他也还是只喜欢和不同的女人睡觉。
    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妻子,而又不许他辗转反侧对其他女人寤寐思服,这确实十分不近情理。毕竟,男人的好色,是由其最根本的遗传利益所驱动的。这既不是什么道德问题,更不是所谓的“思想品质”问题。无论是对女人数目的不知餍足,还是在性上的不理智态度,这些所谓好色的表现,源于天性,而不是源于思考。
    晋灭吴后,晋武帝将吴国皇帝孙皓的嫔妃、宫女悉数收纳,致后宫逾万人。而南北朝时后赵的皇帝石虎,后宫居然有3万多人。假设石虎每晚都有兴致临幸一个,那么排在后面的女人们,要等“普施雨露”到自己头上,都已经100多岁了!对女人们来说,100年都足够让她们绝经两次啦。
    不过,对普通男人来说,即便只有48个妻子,也是一件辛苦而困难的事情。首先,他就面对来自其他47个男人的竞争,要冒被那47个男人联合起来“谋色害命”的危险,以及众多子女带来的沉重经济负担等诸多烦恼。所以自古以来,只有在权力和财富上达到很高的成就,男人才有能力拥有众多的妻子。当然,一旦男人有能力这样做,他们从不肯浪费机会!我有个朋友,无意中说过一句至理名言:能够随心所欲地消费东西,不算发达;能够随心所欲地消费女人,才算是有一点发达;能够随心所欲地消费男人,那就是非常发达了!能够随心所欲消费人的代表,无非是国王和皇帝:他们无一例外拥有众多的嫔妃,修深宫高墙,墙外布置禁卫军,将在宫内的男性仆人尽数阉割,以确保自己对众嫔妃的独享;而规模很小的原始部落的酋长,虽然没有能力采取如此严密的防范措施,却可以利用原始迷信与巫术,来实现独占多个女人的愿望。据达尔文对新西兰原住民部落情况的描述:在部落中,几乎每一个长得好看些或有希望长得好看些的女子,都会被酋长宣布为他的“塔铺”,意即禁脔。
    假如某个男人能避开诸如养孩子之类的烦心事而有幸当一个“大鼻子情圣”,就像钱钟书在《围城》里所说的那样,“只享受做丈夫的权力,而不必尽做丈夫的义务”,那么这个男人好色的天性便会暴露无遗——对女人的需求数将达到荒唐可笑的地步,远远超过48个这一“合理”的限度。在这方面,国王们和中世纪的教皇、主教比起来,不过是小巫见大巫。据爱尔兰史学家w莱基《欧洲道德史》中记载:1171年在圣奥古斯丁,一个男修道院院长仅在一个村子里就有17个私生子;在西班牙的圣彼拉奥,另一位男修道院院长于1130年被证实至少有70个姘妇;列日的主教亨利三世被免职,原因是被查出有65个私生子。小小的主教当然无法与教皇相比——被教皇约翰二十三世所承认的私生子,数目达到创纪录的117个。这个惊人的数字当然是长期努力的结果——在他还只是布伦红衣主教的时候,就与辖区内超过200个的有夫之妇、寡妇、姑娘和修女有染。
    在好色大业上,中国的男人比起外国的男人来,不说有过之无不及,至少是不遑多让。清朝采蘅子《虫鸣漫录》中记载,朱元璋的大将常遇春,“三日不御女,皮裂血出,军中携妓自随,明太祖不之禁”。更有甚者是纪晓岚,每天必须行房5次,分别是入朝前、入朝后回来、午间、傍晚和临睡前各一次。据他自己说,如果不这样,就会生病。这5次中尤其是“入朝后回来”还要行一次房,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纪晓岚的阅微草堂在今天北京珠市口西大街。虽说以前上朝比现在上班要早很多,天不亮就要进宫,可参完朝议完政,还得和同僚们聊几句天气,然后才能打道回府。坐轿子从天安门一直到珠市口西大街,一路上也得花不少时间。这么算下来,到了家里怎么也得是11点钟左右、快吃中午饭的光景。看来他午饭前后要各行一次房这饭才吃得香,和女人睡个觉简直如同今人之饭前便后要洗手。
    既然男人这么“能干”,为什么……
    既然男人这么“能干”,为什么非要和女人数目一样多呢
    考虑到包括人类在内的诸多物种,雌雄双方生殖潜力相差如此之大,那它们又为什么非要雌雄数目相等呢?拿人类来说,如果男女比例是1∶48,岂不可以省了许多麻烦!既能节省许多资源,人口的繁衍速度也丝毫不会受到影响。或许,1∶48这个比例会让男人过于自在了,他们极有可能会因为没有竞争而丧失进取的动力。这对整个物种的基因不利。那就让男人多一些,以产生些竞争。1∶38还是1∶25更合适些?具体数字或许会见仁见智,但是怎么也不应该是1∶1!
    其他的物种也一样。拿一个鹿群来说:每年的交配季节来临,雄鹿们就会相互用脑袋乱撞一通,以这种方式选出最强壮者。最强壮的公鹿占有所有的雌性,以保证整个鹿群获取最优秀的基因。那么,在争夺交配权中失败的公鹿,对整个鹿群的繁衍有什么用呢?平时吃得多,耗费的资源大不说,遇到危险的时候,跑得可是比谁都快。有人就一个象海豹群的情况做过研究:4%的雄象海豹占有88%的交配量,另外96%失败的雄象海豹整日无所事事,却耗费着群体一半以上的食物资源(雄性象海豹个头大,吃得比雌性及幼兽要多),这怎么合理呢?
    对此,达尔文本人也产生了同样的困惑。
    在达尔文之后,英国遗传学家罗纳德?费舍尔爵士仅从“所有个体都只有一个父亲和一个母亲”这一再明显不过的事实出发,解释了大自然造物的奥妙,并从这一看似极不合理的现象入手,在逻辑上为进化论的观点提供了新的佐证。牛津大学教授理查德?道金斯,在他优美的科普作品《伊甸园之河》中,对罗纳德?费舍尔的理论作了精辟而简洁的阐述:
    a)如果某种生物能够决定后代的性别,它将为其后代选择更有可能使其基因再传下去的那个性别;
    b)所有个体生来都只有一个母亲和一个父亲。因此,若干代以后,全体雄性的生育总量必定与全体雌性的生育总量相等(这和意大利甲级联赛,一年内18支足球队的总进球数必定等于总失球数是一个道理)。所以不难推知,如果雌雄数目不等,那么,数目少的一方将得到比较大的“平均生育数”;
    c)上述情况一旦出现,必然会被自然选择所修正,直到雌雄双方的生育机会均等。亦即,数目相等;
    d)在实行“后宫制”的物种中,上述规则依然适用。现仍以象海豹为例,为简单起见,我们假设一只雄象海豹占有10只雌象海豹,其余9只雄象海豹没有生殖机会。那么,只有在雌、雄象海豹总数相等的情况下,下列情况才能成立:对于一对象海豹父母来说,生一个儿子,意味着有10%的机会获得100%的孙辈;生一个女儿,意味着有100%的机会获得10%的孙辈——二者机会总体上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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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生优育很重要,可是……
    在自然界,绝大多数的群居性动物,都会有雄性竞争存在。不同的雄性动物制定出稀奇古怪的比赛规则,或用头相互撞击、或打斗厮咬、或龇牙竖毛地恫吓,最终选出优胜者,并由它来独占所有的雌性,从而保证了只有最优秀的基因,才能获得宝贵的遗传机会。这种类似于人类在豢养家畜时的选种工作,虽然剥夺了大多数雄性动物性的乐趣和生育后代的机会,但它们的苦难是有回报的:整个物种或是族群,藉此获得了巨大的优生学利益。
    不过,有趣的是,自称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却从没有将选种工作运用到自己身上。在人类出现至今999%的时间里,人类的交配模式是每个男人都有份的群交。而在最近的6000年里,人类的交配模式倒是有了变化,但却改成了大锅饭式的配给制。这也就是说,在人类长达430万年的历史上,人类一天也没有做过选种工作!
    这是为什么呢?一个明显不符合优生法则的交配方式,怎么会产生迄今为止最为成功的物种呢?
    原因是人类会使用工具吗?看起来像。当男人们个个都学会了躲在暗处用一块儿板砖致另一个人于死地之后,一个男人占有48个女人,而让另外47个男人只有看的份儿,这种情况看来是不可能了。
    当然,这不是事实。它恰恰颠倒了事情的因果。
    从人类的近亲大猩猩和黑猩猩的情况来看:大猩猩实行的是后宫制——雄性大猩猩经过争斗,失败者被迫离开群落,而留下唯一的胜利者独享所有的雌性。而黑猩猩,却是杂交的。
    这两种不同的模式产生了截然不同的结果:对于大猩猩,雄性最重要的是体格和力量。最雄壮的雄性大猩猩,才有机会打败竞争对手,传下自己的后代。经过一代一代的进化,雄性大猩猩的体魄变得十分可观,达到雌性大猩猩的三到四倍。黑猩猩是完全杂交的,成年的个体,不论雄雌都混居一处。彼此间的交流十分频繁,利害关系也是多变而复杂的。在这种环境下,审时度势、欺骗、威胁或是谄媚等等能力和手段,便成为成功与否的决定性因素。大猩猩后宫制的游戏规则,导致了雄性大猩猩体格上的优势;而黑猩猩杂交的游戏规则,则导致了其智力上的优势。
    所以,正是杂交使人变得聪明,而不是相反——每个男人都聪明得足以学会用板砖砸人,使得人类不得不杂交。
    不同的交配方式,对于两种雄性动物的性行为模式也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对黑猩猩来说,因为在每一个有能力受孕的雌性黑猩猩身边,总有一大堆雄性黑猩猩在竞争,所以,雄性黑猩猩和雄性大猩猩不同——它们比的是床上功夫,而不是力气。另外,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雄性黑猩猩只有“勤奋”是不够的,他还要长出一根比别的雄性更大的###,才能让自己的米青.液更靠近雌性的子宫口,以使自己的精子在激烈的“精子大赛”中占得先机。而大猩猩,虽然雄性间的争斗很辛苦,但比赛过后,胜利者就可以不慌不忙地得享胜利者的荣耀和权力。如果哪一天他身体不舒服,不想临幸他的众妻妾,他也用不着担心会有别人乘虚而入。所以,胳膊、腿粗壮有力就够了,至于###,就没有必要长得太大了。
    因此,如果说黑猩猩比大猩猩更“好色”,大概不会有人表示异议;说###的大小与好色的程度成正比,大概也不会有人表示异议。
    在所有现存的193种猴子和猿(人也包括在内)当中,人类###的绝对大小和相对于身体的大小,与他那192个远房亲戚相比,均荣登榜首。也就是说,我们人类——至少在所有的猴子中——是最好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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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莋爱经济学(1)
    “在所有的动物中,几乎总是雄性的一方担当追求的角色。对待交配这件事,雄性一方的表现总是要比雌性一方‘性’急得多。”作为一个被维多利亚时代道德观洗脑过的男性,达尔文在阐述这一事实时,显得颇为扭捏,还有几分羞恼。
    其实,这一点儿也不难理解:
    虽然在一个孩子身上,来自父亲和母亲的基因一样多。但是,对于这个孩子的付出,双方却相差甚远。母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