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温琅获得幸福,他很欣慰。
    老先生宣读过证婚词,司仪宣布新郎新娘交换戒指,新郎可以吻新娘了。
    英生替温琅戴上钻石戒指,看着那枚他在南非钻石谷亲手采上来的小小钻石,在她的手指上熠熠生辉,骄傲自豪满足油然而生。
    然后,低下头,亲吻这个他今生最爱的女人,他的妻。
    等到了双放父母讲话的环节,英先生笑言,我们盼这一天很久了,敢接收我们家英三的姑娘,得有很大勇气才行,原本以为英三就这样一辈子了,想不到有个勇敢的姑娘,愿意嫁给他。我们夫妻都支持她,感激她,可把这小子接手了。以后要是英生敢欺负她,那就是站在我们英家所有人的对立面上了。
    英父这话,无疑是说给在场所有人听的:我们英家的新抱,谁也别想欺负,哪怕我儿子也不行。
    英生小小声在温琅耳根子底下说,“你看罢,这当下眼里就已经没有我这儿子,只有你这媳妇了。”
    酸意弥漫,听得温琅想笑又不能笑,自觉表情十分纠结。
    温爸爸别无赘言,只是微笑,“只要你们幸福,这是我这个父亲唯一要对你们说的,请你们一定要幸福。”
    温琅听见父亲这样说,终于忍不住落下泪来。
    父亲别无所求,不过是希望她幸福。
    “我会的,爸爸,我和琅琅一定会幸福的。”英生握紧了温琅的手,向温爸爸承诺。
    终于司仪请新人去换一下服装,稍后出来敬酒,而趁此空隙请新人的朋友,讲一讲他们恋爱的过程。
    温琅听见后头传来小丁的声音,不由得微笑。
    英生陪着温琅一起进了新娘休息室,然后冲化妆师眨了眨眼睛,那年轻化妆师立刻心领神会,反手关上门,然后将堆在房间角落里的跑步鞋和羽绒大衣一起推过来。
    “你们只有十分钟。”化装师看了一下手表。
    “谢谢。”英生当即脱下自己脚上的皮鞋,换上跑步鞋,看见温琅愣愣表情,微笑,“快把鞋换上,我们要逃跑了。”
    在自己的婚礼上,和新郎一起逃跑?
    温琅想都不敢想。
    英生已经将黑色羽绒大衣套在身上,然后替温琅把那件女式的羽绒大衣穿上,随后蹲下身去,替妻子换上跑鞋。
    换鞋的时候,他注意的,妻子的脚后跟已经磨出水泡,啊,果然,他的琅琅不习惯穿高跟鞋啊。
    化妆师将一串钥匙交给英生,“你要的东西,都在停车场里了。这道门出去,走廊到底,就是员工电梯。你们还有七分钟。”
    “谢谢你二郎,我欠你个人情。”英生牵起温琅的手,拉开休息室里的另一道门,在走廊上奔跑起来,冲进员工电梯,一边取出手机发短消息。
    “英生,你这是做什么?”温琅不解。
    “我给安小二发短消息,告诉他接下来的婚礼,统统由他顶上,我们撤了。”英生嘿嘿笑。
    “你现在发短消息给他,岂不是要让他来追你?”温琅理解不了英生的举动。
    “傻女,以安小二多疑多虑的性格,他一定会亲自去楼上我们订的包房看我们是否使诈,给他来个金蝉脱壳,让他大冷天的追到外头去,可是我们自己却躲在房间里逍遥。”
    这的确比较像你会做出来的事,温琅在心里嘀咕。
    英生叽叽咕咕笑,“我在房间里,给安小二留了很大很大的撒泼瑞爱死……哇咔咔咔……等他从我留给他的撒泼瑞爱死里脱身,哦吼吼吼,我们已经上飞机了……”
    “英生,你知道不知道,你这样笑起来很阴险?”温琅终于忍不住问自己的老公。
    “切!跟安小二从小到大陷害我的比起来,这不算什么。”英生笑啊笑。
    温琅在心里提醒自己,以后千万别在原则问题上,得罪自己的老公。
    英生在停车场取了车,打开后备箱,拎出旅行袋,检查里头的护照和证件,随后一笑,“走,老婆,我们度蜜月去!”
    “蜜月?可是我的食肆——”温琅记得自己还没有和英生讨论过蜜月问题。
    “别担心,我在厨房冰箱门上留了纸条,告诉小丁我们蜜月去了,食肆全权交给她代管。”英生拍一拍手里的证件,“我从荷兰回来已经在策划了,可惜不能提前告诉你,老婆,你实在太好骗又容易露口风了。”
    温琅的反应是狠捶他的肩膀一记。
    等到温琅由得他拖着她走上那条一直停泊在港口上的伊莉莎白女王号邮轮,在汽笛声中,看着巨大的邮轮缓缓驶离码头的时候,那种不真实感还在脑海里来回飘浮。
    两人就这样穿着结婚礼服,外套罩着羽绒大衣,依偎着站在甲板上,望着墨色的夜空,不远处是沉沉浦江水,远天有五光十色的霓虹闪烁。
    英生侧头,吻一吻温琅的鬓角,“我知道你想要一个小型婚礼,可是又不想拂了四老的美意。所以,那场盛大的婚礼,是我对四老的妥协。而现在,才是我们自己的婚礼。”
    他轻轻扳过温琅的肩膀,让她朝甲板的另一头看。
    不知何时,甲板上已经摆上一张小小圆桌,桌上点着两支蜡烛,冰桶里镇着一瓶香槟,有三人弦乐队在演奏你对我来说如此美丽。
    温琅微笑,笑中有泪,“这么冷的天,裹在羽绒服里在甲板上参加自己的婚礼,英生,这只有你才想得出来。”
    “是,只有我,也只为你。”
    “和你在一起,永远有各色各样的撒泼瑞爱死,是不是?”
    “我不能保证不同你争吵,可是琅琅,我一定不会摔门而去。吵架以后,我负责哄得你破涕为笑,然后,你负责烧一顿好吃的,嘿嘿嘿……”
    温琅想一想,笑,“成交。”
    情人节的夜里,在冷冷的天空下,他们抱在一起,喝冰镇香槟,吃炭烤生蚝,一点点,慢慢航行向未来的幸福生活。
    前尘往事被浪花抛在身后,而一切美好,如同伊莉莎白女王号驶向黎明一样,正在不远的前方。
    “对了,你怎么会想到要乘邮轮?我还以为以你的性格,会更喜欢飞机直飞目的地。”隔了很久,温琅想起来问。
    “凭安小二对我的了解,他一定也会第一时间这样想,等他在机场找不到我,再转而查其他出境途径,我们的船基本上已经开得远了,哇咔咔咔……”
    “老公……”夜风里传来温琅带笑的声音。
    “爪,老婆?”
    “以后记得提醒我,别得罪你……”
    (正文完)
    2009-11-2
    番外
    ashes of love-爱的骨灰
    傍晚的时候,她开始出现腹痛,那种疼痛,言语无法形容,仿佛整个人都被拉扯着朝向某一个点坠落,撕裂一般,由前耻骨,一直曼延到□,再到腰椎,似要将人拗做两半地疼。
    琅琅还在厨房为她准备晚饭,说要做她最喜欢吃的龙虾春卷,再调一款密制酱料,务必让她觉得好吃得连手指都想吞下去。
    前一秒,她还在想,好吃得连手指都吞下去?那得多美味?!下一秒,疼痛已经席卷了她的意识,并且,一阵强过一阵。
    她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宝宝怕是要等不及,出来和这个世界说哈啰了。
    她强忍着,不让自己被疼痛击倒,朝前摔下去,慢慢一点点靠着墙壁,滑坐下来,嘶嘶地抽着冷气,攒足了力气,叫:“安娜,我要生了!”
    安娜原本坐起居室里织毛衣,听见她的叫声,连忙放下手里的毛线针,“噌”地奔到客厅里,双手托着她的腋下,将她慢慢扶起来。
    “你走得动吗,康丝坦丝?”安娜以自己的身体撑起她的全部体重。
    “我可以……坚持。”她连讲话都需要耗尽全力。
    琅琅这时候端着一个托盘走进客厅,看见她们的情形,立刻放下盘子,上前来到另一边搀住她。
    “怎么了,君君?”琅琅的关心与焦急毫不掩饰。
    “她要生了!”安娜扶着她朝门的方向挪动,“琅琅,麻烦你带上康丝坦丝放在卧室床头柜里的那个手包,里面有她的产前检查记录和医疗保险单据,还有现金若干。”
    “好的,你们先下楼,我马上就来。”
    她的意识已经有些模糊,一切声音听在耳朵里,都显得空洞。
    她听见遥摇的,传来邻居先生的声音,“……我来抱她……你去开车……”
    她渐渐听不见外界的声音,意识仿佛回到很早很早以前,早到她初初有了对世界的印象的时候。
    她出生在安徽一个偏远而穷苦的小镇上,母亲是由大城市插队落户来的右派子女,为了在艰苦的环境下生存下去,嫁给了在安徽土生土长,种地开荒的父亲。
    父亲家里也穷,可是为了让母亲娶上媳妇儿,将家里最好的一头黄牛卖了,置了一间新房,娶了母亲过门。父亲对母亲初时是好的,可是,母亲头一胎,生的是女儿,婆家对她的脸色便不大对了,逼着母亲再生第二胎,母亲不肯。谁知那个女孩子在十岁的时候,死于一场伤寒。母亲一直觉得,是夫家为了能让她再生一个儿子,而拖延了救治的时机。
    母亲这时已三十岁,失去了自己的第一个女儿。
    熬不过丈夫与婆婆的苦苦哀求,母亲在三十一岁的时候,生下了第二个孩子——她。
    从她生下来,母亲就不肯正眼看她。
    母亲说,为了你,他们夺走了我的菲菲。你为什么不是个儿子?如果你是儿子,我还不会恨你,至少他们得偿所愿。可是为什么要为了你夺走我的菲菲?
    母亲不肯再在那偏僻落后的小镇继续呆下去,她说她会发疯。她辞去了小镇供销社的职位,独自一人回到大城市,靠旧日家中的朋友,自己开了一间小小裁缝铺,靠给人做衣服谋生。渐渐小有名气,连明星都过来找她驳样子。
    她就这么被母亲抛给了丝毫不喜欢她的祖父祖母。
    姑姑家的男孩儿欺负她,打她,骑在她身上,撒尿,她哭着去向父亲告状,父亲只是默默推开她,然后坐在门槛前抽烟;祖父听见了,啐一口说没有用的东西;祖母听见她告状,就上来狠狠地拧她的胳膊,说没娘管教的养不熟的……
    她觉得委屈,可是,这个家里,没有人怜悯她这样小小一个孩子。
    她五岁的时候,父亲终于鼓起勇气,带着她,一起上大城市找母亲。
    母亲彼时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制衣厂,看见父亲带着她来,并没有露出一点欢迎的表情,只是说,随便你住下还是回去。
    父亲就和她住下了。
    然后母亲大病一场,生意差点毁了。
    病好了的母亲,穿上好看的衣服,抖擞精神重新投入工作,看见她站在门旁,拎着手袋,狠狠夺过来,然后扔在地上,嘴里冷冰冰地说,别碰我的东西,扫把星!
    父亲自后头上来,在她头上重重地扇了一记,几乎把她打倒在地,可是母亲连看她都没看她一眼,径自上班去了。
    而父亲,狰狞着眉目说,死丫头,你识相点,我们一家全靠你妈妈!你长点眼色!
    从那一刹那起,她的世界里,父亲同母亲的形象,崩塌陷落,不复存在。
    母亲不喜欢她,所以把她送进寄宿学校,每周只接回家一次,寒暑假的时候,就扔回安徽祖父母那里。
    小镇里的孩子看见她,就嘲笑她,姑姑家的两个男孩子膀大腰粗,将她堵在土房子的谷仓里,说,飞上枝头,你也成不了凤凰,我呸!
    然后,他们轮番糟践了她。
    她痛得流不出一滴眼泪,只是默默自问:我做错了什么?我究竟做错了什么?!
    事后,姑姑家的两个男孩子笑着扬长而去,其中一个说,你去告诉别人也没有用,表妹本来就是要给表哥弄的。
    她没有哭,更没有告诉任何人,她只是对自己说,等到有一天她有足够的能力的时候,她要他们死!
    自那以后,她再也不肯回安徽过寒暑假。
    母亲大概约略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再也没有提起过。
    可是,一切都已经晚了。
    那个洁白的孩子已经死去。
    活下来的,不过是带着一颗复仇之心的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