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拿著热狗回来,递了一个给他。虽然已经饿坏了,可是卢贝特还是以良好的食相细嚼慢咽。反而,d的食相就叫人联想到野狗。
「味道还不错吧?」在卢贝特还吃到一半时,d已经开始要吃第二个了。卢贝特也就是不好意思开口,只是默默点头。「就是吧!那个摊子的热狗可是纽约数一数二的!」
「你怎样找到我的?」在离开汉娜的房子後,卢贝特特意去买了新的衣服,以防d在他的身上装上监视器。
d把手上的包装草纸搓成一团,准确地投进远处的垃圾桶。
「…你还有哪里可以去?」
这句话狠狠地撕破卢贝特的自尊,最初卢贝特想反驳,可是仔细一听,话里头却有一种自嘲的味道。要是卢贝特抬头的话,就算眸子被彩色隐形眼镜覆盖,他还是可以读出包容和理解。
「你…」
d正想继续说话时,卢贝特便已替他接话。
「嘴角微微下垂的样子真的叫人看不顺眼,对吧?」卢贝特整个人靠在椅上,注视著。「其实,你当时对我另眼相看大概也只是因为我长得有点像你的弟弟。」
d没有回话。这个男人从来不屑於说谎。
「真的….我甚麽也做不了,只是不断地依赖你。我不像莱恩一样会用枪,不像汉娜可以给你药物,没有艾利克的电脑技术,打架更万万比不上莱西!」
「刚刚…我连开枪也不敢…明明说尽你的坏话,关键时刻,却还是靠你得救…」
「我这样的性格可能一辈子也改不过来的了,我只会继续成为你们的负担,你还是趁早撤手不管较好!」
「没关系,你一直这样就好了…这样就很好了…」d把手搭在卢贝特的肩膀上,轻声说。「有时,不变也不是一件坏事…你不用改变,我发现我就是需要这样的你。」
六道鸟的话:
本来只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可是笔下的角色却自把自为,结果故事便成了大长篇!目标是在第四十章时结束!所以现在情节进展会变得很快!!!
今天是非常值得庆祝的一天,我得到了我一直梦寐以求的暑假工了!!!!! 呵呵,再没有烦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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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人 第二十六章 蜂蜜罐(女王受,一受多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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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蜂蜜罐
对於卢贝特的归来,莱恩和汉娜也没有多大的惊讶,莱西更是窝在柔软的羊毛地毯上,连头也不抬起来。与其说是不在意,倒不如说他们早已料到d一定会把卢贝特带回来。
「小鸡,你对艺术、文学这些玩意的认识应比我们任何一个都多。你知不知道以歌声诱惑奥德塞之处?」对於小鸡这个称呼,卢贝特已经放弃反抗了,只是默默地接过那封信阅读。
「虽然传说中的塞壬群岛应该是在西西利的海峡一带,但是这样的话,这个暗示又太简单了…」坐在柔软的沙发上,卢贝特低头沈思,一副睿智稳重的模样。坐在他身边的d禁不住把目光锁在他身上。
虽然卢贝特的体格没有莱恩壮,可是却文质彬彬。要不是他平时实在太过胆怯和软弱,绝对可称得上俊俏。
「这里特别指出的是七个塞壬在大海上飞舞,该不会是指…」他立即使用手提电脑在互联网上搜索资料,不到一分钟,便得意地把屏幕展示给众人看。
屏幕上是一幅细致的油画。油画的中央是一只船。七名人头鸟身的女妖在半空中盘旋,一名男子被绑在桅杆上。每名女妖脸容美丽,反显出一种诡异之美。
「这是约翰·沃特豪斯所画的名画,奥德塞与塞壬,现在正被澳洲墨尔本的维多利亚美术馆所收藏。」
「厉害!」
「想不到你还有些用处呢!」汉娜只是冷冷看一眼,便继续涂指甲油。
「还好啦,我以前有学过一点美术史。以前,我去澳洲旅行时,有幸见到真迹,所以才会猜到的。」d富有兴味地盯著卢贝特得意的样子,他背後彷佛也有一条尾巴摇摆。
他该不会也被莱西传染上疯狗症吧?
「可是难不成我们要去澳洲?这跟到意大行一样无理!」
「诗中说到我们不用渡海,应该不用到外国去。」
「女王的都市…澳洲…墨尔本…都没有在我的脑海内响起钟。」
「…女王的都市应该指维多利亚。那个地方的另一个绰号就是湖与公园之城市。」莱恩突然说。
维多利亚既是收藏奥德塞与塞壬的美术馆,也是英国女王的名字。这样的解释也非常合理。
「维多利亚…没听过…那不是种田的地方吗?」汉娜有著纽约人一贯的通病—就是只把美国当成纽约,对其他都市都漠不关心。
「你怎会知道那个地方的?」
莱恩的声音苦涩,可是脸上仍然像围墙一样坚固。全然没有溃散的气息。
「我的母亲在来纽约工作前,便是一直在那儿长大的。一个乡村姑娘到大城市追求掏金梦,一个寻常不过的故事。」
黑色的布廉隔绝阳光,房间内一个酒红色头发的青少年正在埋头苦干。
他刚刚才进入历史老师的电邮户口,一封邮件里有後天测验用的考卷。
不过,他没有下载附件便关上视窗。
他没有兴趣作弊,他只是单纯地享受侵犯别人的私隐。他好比是俯瞰蝼蚁的秃鹰,能监视众人的举动,征服的快感是难以形容的。
他清楚地知道终有一天这个坏习惯会害了自己,可是侵犯人们最深处的隙缝却给了他一次又一次的高潮,只能像瘾君子一样不停纵容自己。
唉…他舒了一口气,满足地闭上眼,可是罪恶感和厌恶感也慢慢侵袭他的脑部。
突然,铃声响起,电话记录上浮现一个熟悉的号码。
「d…你…很久没来找我了。」话里头有一股微微的酸意。
「你不记得童工法吗?我不想小孩子工作超时!」
「你不是一直站在与法律为敌的立场吗?」
突然,已换上莱恩接话。
「哈哈!小鬼你不当黑客,当律师也不错!对了,我需要你替我查一查老科曼在维多利亚有没有任何地产,或是去过维多利亚的记录。顺便帮我调查他在维多利亚有没有熟悉的人。」
「怎会是你的?d呢?」
「由d说跟由我说不是差不多吗?」听在艾利克耳中就在炫耀他们的亲密。
艾利克,你是成熟的大人,要冷静一点!
艾利克不断催眠自己,不情愿地搜查资料。
「…老科曼真的有去过维多利亚的记录,而且就是在死去前的一个月。他在维多利亚曾买下一间房子,可是已转到一名叫比利·格林的男子的名下。而比利·格林好像在维多利亚已有住宅的了。所以那间房子应该没有人居住。至於老科曼和比利·格林的关系,大概要花一点时间调查,我找到後再联络你们。」
「谢了。」
「你怎会突然要我调查这些事?」
「小孩子快点去写作业吧!迟点我会再联络你的了。」
愤怒地把电话丢到床上,艾利克立即喝一大口可乐降温,本来打算继续使用电脑,可是电脑上突然出现的视窗让他被可乐呛住了。
有人入侵他的电脑!
由於信号的流量模式过少的关系,他自已写的防御程式没能及时发现这次的攻击。
尽管他立即启动更强大的防御程式来阻止更多的信息流失,并同时展开反撃。但是,信息已经被盗取是已成事实。
「他妈的,这是蜂蜜罐(ho)!」蜂蜜罐是网络的保安方法之一。蜂蜜罐是一个故意暴露弱点的虚拟系统,黑客会以为自己已经轻易地入侵了网络,可是网络管理员却可以跟踪黑客和得知他的举动,有更多时间追查黑客的身分。也就是说,艾利克电脑上的一举一动已经被发现了。他浏览的网站、发信的电子邮件都一一被看到。
他认识的的黑客中有能耐设置这样的蜂蜜罐大概只有kevinjr。而且不久前,他便介绍艾利克一份工作,入侵一间名叫valut的地产公司的网络,当时,他还是一边打电动,一边取得公司的内部资料,还暗自笑道这五千块还真好赚。尽管艾利克是一个电脑天才,可是处事方面还是不够成熟。
「kevinjr竟然出卖我,」
艾利克心中发慌,可是他只是单纯地以为这只是针对他,所以他没有跟d商量,这绝对是一个失误。
一个小孩子才会犯的错误。
新泽西的一间房子内—
「他已经发现蜂蜜罐了!」随著资料的停止载入,戴眼镜的瘦弱男人恐惧地向身後的男人解释。
狭小的房间内已有三台电脑,不过更不寻常是房内还挤著四个样貌凶残的男人。
「不过目前的信息也足够了。原来他们在追查科曼的旅行记录,这也是一个好法子呢!维多利亚?为甚麽他们要搜查这地方的资料?」说话的人正是保罗,安东尼奥的心腹。
「先生,我已经做了你们所吩咐的一切。你真的会放过我的妹妹吗?」
「强尼,你做得不错。我们组织虽然也有班这位电脑专家,但他远远及不上你呢!好,我们现在就会放走你的妹妹。」
「不过,我们对你这样友善,你还想背叛我们,这可是不要的。」
想以电脑发出求救信息被看穿了!
强尼脸如死灰,认命地闭上眼睛。
保罗取出挂在腰间枪套的贝瑞塔(beretta) 手枪,强尼不哼一声,子弹已俐落地穿过他的额头,打破了电脑屏幕。
「真的要放走他的妹妹吗?」
「我们黑手党可是很守信用的啊!再说,捉她时都已经弄瞎了她,她根本不能指证任何人。」保罗慎重地放好手枪,慢条斯理地脱下皮革手套。「待会烧掉这里时,一定要烧掉他的电脑。」
「维多利亚吗?」
六道鸟的话:
太爽了!!!我从昨天便笑得合不拢嘴,结果脸部肌肉抽筋(爆)!!!
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有没有人喜欢安东尼奥? 我在想他的结局,有几个选择。请大家发表意见~~
说起来,这个故事好像变得愈来愈正经了…我本来还想写大量的变态东西和h。现在h的一竖也没有呢…六章内,不管d怎样都好,我一定会把他弄上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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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人 第二十七章 似曾相识 (女王受,一受多攻)
第二十七章 似曾相识
纽约的每条街上都有一间咖啡店。而其中,查理斯·李奇曼最喜欢的就是这家名为「咖啡树」的小店子。
在悠閒的星期六,查理斯都会捧著一本厚重的海洋生物学的月刊光顾。查理斯现在在纽约的一间大学担任助教。凌乱的棕发、笨重的眼镜配上格子衬衫使他在时髦的客人中显得格格不入。
桌子上有一部ibm的手提电脑,屏幕上是一篇未完成的论文,文件档上其实只有一个标题—以海螺的黏液作麻醉药的可能性。可是查理斯根本不能写不去,他局促不安地不时往正门的方向看去。
突然,一名棕发的性感美女推开大门,查理斯立即精神抖擞。黑色背心勾勒出足以当内衣模特儿的美好身段,贴身的牛仔裤使她的双腿更显修长。
刚巧,查理斯的旁边有一个空位子。那名美女买了咖啡後,便坐下这个位子。当那名女子不经意地撩弄她的头发时,查理斯只觉心跳加速,多巴胺直上大脑。
你真的很喜欢喝黑咖啡呢!
查理斯本来在出门前已练习多次的开场白在接触到女人冰冷的目光後也只能被吞回喉咙去。
第十一次打招呼又再次宣告失败。
「果然新药xy-151又是不成功。这可是最有希望的候选啊!」涂上暗红色指甲油的手指正不断翻阅研究报告。
汉娜正在跟进的其中一个研究是有关如何让药物进入大脑的额叶(frontal lobe),并与细胞内受体(intracellular receptor)结合。
由於大脑有血脑屏障(blood brain barrier)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