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了出来。
    这番举动给一辈子都没做过坏事的许惠淑带来了杀身之祸。叶仲锷深深内疚。他告诉过她不要再来给自己通风报信,可是她不听。许惠淑这种人,古拙但是质朴,坚定地认为自己应该报恩,而且估计不到事情的危险性。其实叶仲锷也没估计到她会铤而走险去偷文件,他认识李凡,表面上和和气气,暗地里互相提防。可还是不曾想到李凡毫无人性。
    据凶手赵武交代说,他和他的跟班金顺起初是去威胁她交出文件,可没想到她不肯交出来,一动怒,就动了手。为了让没怎么见过世面的金顺练胆,强迫他肢解死者。
    许惠淑出事后第二天,庄华知道了她的离奇死亡,随后又猜出她的死因跟自己和李凡难逃关系。庄华和许惠淑之间不光认识,而且关系匪浅。庄华看似冷心冷面,实则对许惠淑很有好感,不是男女间的好感,他觉得她心地善良。这样的人却被李凡买凶杀害,庄华感情上无法接受,良心备受折磨。这样煎熬了一段时间,他终于下定决心去公安局检举揭发,随后以同样的方式惨遭毒手。
    这样的猖狂出乎人的意料,纪委顶住了上面的压力,开始彻查此事。那份文件上大多数内容属实,叶仲锷也不得不接受审查。他不论多么谨慎,可毕竟百密一疏,在一些作为走私证据的文件上,的确有他的签名。
    可是,他这几年的等待和这几个月的谋划也不会白费。
    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就不会给对方任何反扑的机会。
    绝大多数事,都在他的计划和盘算之内,毫不意外,除了之璐被人栽赃诬陷一事,真的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他无比震惊,随即打电话给王局长,请他不要为难她,努力查清案子。王局长自然是满口答应,可他还是不放心,了解到案子的负责人是鲁建中,他又找到他。
    鲁建中表情冷淡而坚毅,说:“叶先生,你身份特殊,请不要过多参与本案。”
    叶仲锷看着他,缓缓点头,“之璐的身体不好,在拘留所里的时候,请多照顾她。”
    那几天他刚刚被纪委调查,的确不好过多干预,也不能让向来正直无私的父亲干预此事。他觉得,可以相信鲁建中。下雨的那个晚上,一切就相当清楚。尽管他觉得嫉妒,可不得不承认,鲁建中对之璐的感情非同一般,他绝不会让她在拘留所里被人欺负。他会尽全力调查此事,果然,短短几天内,他就成功地查到了章德身患绝症,账户上来源不明的一百万等一些隐蔽极好的线索,彻底洗清了她的嫌疑,又由本案追踪到了杀害许惠淑和庄华的那帮犯罪分子的居住地,间接地救了他们。
    叶仲锷说不清楚对鲁建中到底是什么感觉,嫉妒的火花偶尔会冒出头来,但更多的只是敬佩。最后的庆功宴上,他们礼貌地握手,他诚挚地感激鲁建中这段时间的辛劳,换来他平淡的一句“职责所在”,表情和神色古井无波,仿佛没有情绪。
    “大概就是这样。”叶仲锷说,“还有很多朋友都助了我一臂之力。”
    第63节:第十三章 真相(6)
    之璐默然半晌,眼睛里似有一层雾气,只说了一句:“最可怜的是小里。”
    叶仲锷打消她的顾虑,“以后有我们照顾她。”
    “嗯,不过我想,她并不需要人照顾,想想这几个月她都是过的什么日子,可还是能考上很好的大学,”之璐叹服,“恐怕没有几个十八岁的孩子能做到这一步。”
    叶仲锷赞同:“是的。我提出过要资助她上大学,她不要,说自己能有办法,让我不要因为她妈妈的事情对她内疚。这个小里,倒是跟你一样倔强。”
    之璐说:“上了大学,挣钱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只要努力就可以了。我念大学的时候,除了学费,旅游的费用,生活费都是自己挣出来的。小里比我努力聪明,我想,不会有问题,她自己能够应付。”
    “我有数,你放心。”
    之璐深深地叹气,缓缓闭上眼睛,“我不明白啊,为什么他们能狠心残忍到这个地步?阿加莎有一本小说的名字叫杀人不难,真是如此。”
    她说话时身子微微发抖,仿佛觉得寒冷。明明两人正偎依在一起,可就是无法温暖。叶仲锷轻轻揽着她,想起前几日去看守所看李凡,问他为什么要把章德之死嫁祸于她。
    李凡精神不错,面对将有的数项指控面不改色,居然还笑了笑才开口:“自然是因为你了。成败论英雄,我败在时局手里,败在自己手里,绝不是败在你手里。叶仲锷,这辈子我只服你一件事,就是你娶了个好老婆,不过你现在不要她。”
    那时薛宏伟也在一旁,离开探访室后,薛宏伟拍拍他,笑着说:“李凡没说错,小钟的确不错。一个多月前,我提审过小钟,那时候她牵扯到章德的那起案子里去,自身难保,还在为你说话,那番话说得真是挺感人的。有这样的老婆,夫复何求?”
    叶仲锷听罢,微微一笑,肯定地说:“是的,她就是这样。离婚这件事情,是我错了。我们会复婚,然后不会再分开。”
    想到这里,叶仲锷吻着怀里人微闭的眼睛,轻声说:“之璐,我从来都不想跟你离婚,我那么说,一时气急,又想让你反思一下,多关心一下我。但是,你为什么要答应?你知不知道我要被你气死了!你平时什么事情都跟我强,什么事情都不听我的,为什么唯独离婚,就答应得那么痛快?”
    之璐正处半睡半醒的状态,大脑并不好使,没有任何防御力,迷迷糊糊之中说了实话:“那时,我不想再委屈自己。其实我明白的,我们要一辈子走下去,有一个人注定是要退让的,那个人肯定不是你,而我,也不想退让。离婚就离婚吧,也没什么……”
    仿佛触电一般,叶仲锷呆住了。
    怔了不知道多久,他四肢重新蓄满了活力,能够动弹,抱起已经睡着的她回到卧室,轻手轻脚地放到床上,为她掖好被角,直起身,去客厅把灯和电视关上,返回卧室在她身边躺下,再次拥她入怀。
    其实他不困,脑子里乱成一团,左思右想,最后终于沉沉睡去。
    半夜的时候,叶仲锷忽然醒过来,发现自己的臂弯是空的,不由得睡意全无。随即想起她也许去了卫生间,就等了等,可数分钟过去,她还是没有回来。他披衣坐起,在卧室的卫生间里看了看,没有人,客厅里一片漆黑,到处都没有人。
    看来是在楼上了。
    书房的门虚掩着,漏出狭窄的光芒。从门缝里看进去,可以看到之璐坐在地上,背对门口,左边是高大的书架。她的长发随意地挽成一个髻,用发卡别着,白皙的脖颈颜色如玉般温萃。她穿着淡色睡裙,上面两根细细的吊带,露出了小半个后背,瘦得让人心疼。从他的方向,可以看到一道醒目的十余厘米长的浅红色疤痕蔓延在她的肩胛骨下方,衬托着白皙的肌肤,触目惊心。
    叶仲锷推门而入。正是盛夏时节,晚上热度不减。书房的空调没有开,空气燥热,可她恍若不觉,依然专心致志地看着手里的笔记本,连他在她身后都没有察觉。他好奇她看的是什么,弯了腰,从她的头顶上看下去。
    笔记本上的墨水迹和纸张的颜色无不说明这本笔记已经有了相当的年头,笔记本上的字叶仲锷再熟悉不过,是她的字,不过稍显稚嫩,应该是她大学甚至高中时的日记本。
    他其实并没有很认真地看,不过,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几行字:“波伏娃逃离社会为女性安排的命运而拒绝女性角色,她放弃了所谓的婚姻来追求自己所渴望的自主自立的生活,她像男人一样著书立说,收徒授课,她艰辛地追求那应该得到的地位和尊严,可是终她一生,她为人所铭记的,毋宁说是她的作家身份,不如说是萨特的女友。女人的才华再高,也高不过男人,女性的才华轻而易举地被淹没在对男性的歌颂当中,这几乎已是定论。这样的社会现状难道不值得我们去思考?我不禁想问,男权话语作为是世界上唯一的声音,到何时才能改变?”
    叶仲锷手心冰凉,心脏悸动,猛然从后抱住她,下巴搁在她的肩胛骨上,很长时间都一言不发。
    感觉到那个熟悉的身体和味道,之璐迅速把笔记本合上,塞回书架上去,一边笑一边回头,“老公,你也醒了?我也是。醒了再也睡不着了,上来找书看,忘记——”
    声音在对上他目光的一瞬,戛然而止。
    她不知道叶仲锷也会有这样的表情和眼神,脸上强自镇定着,可眼睛里却不是如此,惊恐、害怕、焦灼、忧虑、伤心、难过,甚至是担心到了极致的无助。什么话都在那张英俊的面孔里。毫无疑问,他如此害怕再一次失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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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4节:长暮 第一章 我们叁(1)
    之璐垂下眼睛片刻,抬起来又笑了笑,“我真的想明白了。你别担心我,我不是以前的那个钟之璐了,写这个文章的时候我还在念高三呢,这么多年都过去了。说到底,不管世俗的标准认为夫妻之间谁强谁弱,男女本身的关系绝不会更改,就像太阳月亮的关系——月亮的光辉是因为太阳的照射,这事实没法改变。人生总是有不如意的事情,我不可能期望太多,说到底,波伏娃这一辈子也未必不幸福,不然她也不会在回忆录里说‘我—生中最成功的事情,是与萨特保持了那种关系’,仲锷,你在我身边,已经够好了。”
    叶仲锷凝视她清澈的眼睛,发觉她说的的确是她的心底话。他抓着她的手臂,辗转不休地吻她,用这样的方式确认她的存在,最后他捧着她的脸,一字一句地说:“不论怎么样,你记住,我们不能分开,我也不会再犯一次同样的错误。社会,理想,精神,这些都是摸不着的,可是我是活人,我是你丈夫,平时多想想我,还有孩子,我们比那些抽象的概念生动,更有意义。”
    之璐点头一笑,伸出手,“抱你老婆和儿子下楼,我腿麻了。”
    叶仲锷抱起她。他双臂结实有力,抱得很稳,步子也同样稳健。夜里寂静,拖鞋踩上木地板,发出轻微的声响,一下一下,很有规律。同样有规律的,是两人交织在一起的心跳声,呼吸声,就像是生活的声音。那个声音在说:“请你相信,上天给了你什么样的命运,就能给你相应的爱和智慧,无论遭遇怎样的困境,只要有了它们,终能指导我们走出看不清的迷津。”
    —完—
    第二部 长暮
    第一章 我们叁
    认识林诩那会,我们刚刚离开高中不久,第一次来到大学。是的,我们是大学同学。并且认识后不久,我们的关系就变得非常融洽,很多人都说再也没有看到像我们这样要好的朋友。毫无疑问,我俩都是女生,并且,大学的时候,整个系只有我们两个女生,上课的时候,放眼一望,整个教室只剩下我们四周还有点颜色,自然也是最热闹的。哪怕我俩长得再丑,估计男生们都会殷勤有加。何况我俩长得并不难看,很快学校里流传开一种说法,说物理系两大美女,林诩是林黛玉,文简是薛宝钗。我们一起晨练,早读,吃饭,上课下课,而后一道上自习至深夜不归。
    然而并不是因为物理系贫瘠的女生资源使得我俩形影不离的。
    我们看到对方的第一眼,就知道面前这个人是苦苦寻找多年的同类。在学院报到的时候已经听说了物理系还有个女生,漂亮得很,可看到真人的时候,还是一惊。
    我到寝室的时候,她低着头收拾她从家里带来的书,带来满满一箱,砖头一样厚的书足足可以铺满寝室,比她的衣服还要多,且多数是英文德文的原著。
    我带的书也不少,但跟她比起来还是自叹弗如。我当时翻了翻她的书就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