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晓将食指盖在他的嘴唇上,说道:“你做的已经很好了,我很开心。只要我们能够在一起,我就觉得很幸福了。”
    陆绍棠一把抓住兰晓的手指,放到嘴边轻轻地咬了一口,兰晓感到又痒又酥,这家伙怎么成了亲之后便像换了个人似的,对自己不但动手动脚,还经常动口,忙不迭地抽回身,瞪他道:“你属小狗的吗?我又不是狗骨头。”
    陆绍棠见娘子那双如黑宝石般的眼眸里跳动着羞恼的火苗,她还没习惯自己这些亲密的举动呢,竟然把自己比成骨头,他怕兰晓真的恼了,便忍住笑故意转换话题道:“陆家虽没几个仆从,不过你也要认识一下,好不好?”
    兰晓只熟悉七斤和忠伯,不过陆家的仆从的确是很少,忠伯和七斤都各自在铺子里住着,家里陆绍棠就买了四个小丫头和两个粗使婆子,除了服侍陆母的丫头由她取了个名字叫福儿,其它的都是以春字开头,他知道春芽跟着兰晓过来,便打定主意让春芽做大丫头,这样也能让兰晓尽快适应陆家的生活。
    不过有一家仆妇是陆母带过来的,就是先前站在陆母身边的周家媳妇,,她同时也包办了伙食,她的男人则是门房,也干些杂活。她们一家以前就是服侍陆母的,而且在陆家败落后仍不离不弃。
    兰晓一一记在心里,她对周家几人也多了几分客气和尊敬,他们算得上是有情有义的忠仆了。
    陆绍棠不能一天到晚的陪着兰晓,等兰晓熟悉了环境之后,他便要去铺子里,临行前,问兰晓要不要一起去。
    既然当了人家的妻子,总要表现得温顺些,其实很多男人并不喜欢女人太强势,而现在新婚期间,兰晓不介意当一个温柔如水的小女人,只要陆绍棠支持自己,以后不怕自己没有机会重新出山。所以兰晓留下来陪婆婆说说话,顺便多了解陆家的情况。
    兰晓这般举动歪打正着地讨了陆母的欢心,毕竟无论哪个婆婆都不喜欢自家的儿媳妇在外抛头露面,对儿子指手划脚的。
    陆母想起原先忠伯曾对自己说过,生意上许多主意都是兰晓出的,她便怕兰晓日后会压着儿子一头,不过听了七斤的描述,她又觉得兰晓是个知书达理、聪慧温柔的小家碧玉,陆绍棠自遇到她,日子过得顺遂起来,她到来的当夜便派了周家媳妇悄悄地打听了一遭,街坊邻居因张家一向乐于助人,也很少说兰晓的坏话,周家媳妇自然听不到不利于兰晓的话语。陆母这才放心地操办婚事。
    如今看来,这儿媳妇果然不错,是个懂事知理的,兰晓对陆母的态度也是恭敬有礼、孝顺听话,陆母对兰晓更加和言悦色、慈祥可亲,而且陆母的阅历、见识都很不错,在待人接物、持家管事上都能对兰晓指点一二。婆媳两人相处地十分融洽。
    再加上陆家的仆从大多是新来的,兰晓管教起来没有什么阻碍,虽然她缺乏经验,电视小说里看来的实际很多都用不上,但她在陆母的指导下,制定了一套陆家的家规,大家各司其职,陆家上下很是齐整、有规有矩。
    很快就到了回门的日子,兰晓夫妻俩必须一大早就去,然后再日落之后回来,可没得过夜。不过同在一个县城里,倒也方便。
    到了张家,兰晓撩起马车的窗帘,远远地便见到张叔张婶站在门口翘首以待,兰晓的眼泪一下子便涌了上来,她低下头,轻轻拭去眼角的泪光。
    马车驶到院门口尚未停下时,便听到张婶一声哽咽的呼唤,“兰晓!”
    兰晓心里酸酸的,才离开这么短短的时日,她却觉得离开了好久,自己是如此的想念这里,想念爹娘。
    兰晓迫不及待地撩起车帘,绽露甜美的笑颜:“爹,娘,我来了。”
    张婶的脸也笑成了一朵花:“来,来,赶紧进屋。”
    进到屋里,兰晓和陆绍棠向二老行礼问安。张叔一直嘿嘿地笑着,张婶更是笑得合不拢嘴。
    “爹,娘,你们今天怎么连生意都不做了?”兰晓奇怪地问道。
    “东家有喜,暂停一天。”张叔答道。
    兰晓笑眯眯地看向张婶,调皮地说道:“爹,我回来就是喜事,那我天天回来,你们就可以不用干活了呢。”
    张叔笑呵呵地点头,张婶笑着轻叩兰晓的额头,说道:“只要你回来就是喜事,不过你都嫁人了,还能天天回来,还有在婆家要好生侍奉婆婆…..”
    兰晓乖乖地听着张婶的教导,张婶好不容易说完了,才拉了兰晓到怀里,前后打量着,然后问了许多的问题,像在陆家过得怎样,习不习惯等等,兰晓一边笑着一边耐心地回答。
    母女俩有说有笑,张叔则一直当个听众。
    陆绍棠在一旁微笑着看着温馨的一幕,心里却想着回到张家的兰晓和在陆家有些不一样,少了几分谨慎和拘谨,更没有那几分刻意的温顺,她是因为张叔张婶毫无条件地疼爱她,所以她才毫无顾忌、真心实意地欢笑着吗?陆绍棠不由地在心中问着自己。
    吃过午饭后,陆绍棠陪着张叔,兰晓则去了张婶屋里,继续说她在陆家的生活,没有了陆绍棠在场,两人谈话便少了很多顾忌。张婶终于含蓄地问起了二人的夫妻生活,在婚前张婶也是如此含蓄地进行那方面的教育,总之一句话,就是要任相公做事,做娘子的还要矜持自重。
    张婶进行xing教育的时候,兰晓自是不去分辨说那种事情需要男女双方互相配合才好,不过现在听到张婶发问,兰晓纵是现代人,也羞答答地低着头答道:“陆大哥,他对我很好。”除了时不时就要亲个小嘴、摸个小手,三五不时地偷袭自己,害得自己老是担心怕被别人看到。
    张婶这才松了一口气,今日看陆绍棠对待兰晓的态度,心里也是颇高兴的,相信他们小两口定会恩爱度日的,说道:“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你如今日子过得和美,我就放心了。”
    兰晓心里忍不住漾起一丝
    90、婚后 ...
    温暖,依偎进张婶的怀里,“娘,我有你们,这日子才过得和美呢。”
    快乐的时光总是很快溜走,兰晓依依不舍地告别爹娘,坐在马车里,黯然神伤,陆绍棠轻轻接着她,说道:“反正在一个县城里,日后只要你想来就来,如果不方便的话,我可以送你过来的。”
    兰晓望着体贴的陆绍棠,眼底泛开暖暖的笑意。
    马车微微摇晃着,朝他们家的方向驶去。
    作者有话要说:我发现这章作为结束也不错呢
    亲们,如果要继续写的话,因为工作繁忙,只能隔日更了,而且应该不长了。
    我还说这周基本日更呢,抱歉抱歉!今天这一章还差一千字就是平时的两章了,呵呵,不要拍我,
    实在是工作太忙、事情太多了,最重要的是眼睛吃不消了,因为上班时间也是对着电脑的,如今眼睛对着电脑时间一长点就会痛!
    如果日后开新文,起码要好几个月之后了,或许大家都要忘了贝贝呢
    不过新文我打算写穿越到异世去当个魔法师,亲们觉得如何,要不要也提供几个题材呢
    贝贝能坚持码到今天,全靠亲们的支持和鼓励,再次说声谢谢!
    91
    91、生活 ...
    随着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天气越发寒冷起来,春节也就要到了,性急的人家早就为过节做起了准备,装扮屋子、置办年货,处处可以感受到喜庆的气息。
    无论兰晓在古代过得多么快乐,她也忘不了在另一个遥远时空中的亲人。在兰晓的记忆里,过年通常都是她最热闹的时候。那时除了年夜饭是在家里吃的,其余的时间都用来访亲会友,玩得通宵达旦。
    现在想想,真是后悔万分,妈妈辛辛苦苦做了满满一桌色香味俱全的食物,自己吃完后既不帮忙洗碗擦桌,又不陪着父母聊天,只知道跑出去疯玩。
    如今再也没有机会和父母共聚天伦,苦涩悔恨的情绪从心里流溢出来,兰晓差点就想哭了,但她很快镇定了情绪,自我安慰道,即使自己不穿越,如果遇上地震海啸这种天灾人祸,说不定还是会和家人天人永隔,而父母一定也会坚强地生活下去的,所以自己最重要的就是好好生活下去,珍惜眼前的幸福。
    兰晓泪花闪烁,映射在她的幽黑眼眸里,更显出眸光晶莹,那里面永远深藏着对家人的思念和祝福!
    这一天,屋里生了一盆炭,暖融融的,令兰晓有些昏昏欲睡。她懒洋洋地歪在美人榻上,看着陆绍棠在写对联。
    陆绍棠刷刷几笔写完了,提着那副墨迹未干的对联走到兰晓面前,笑着说道:“兰晓,你瞧这副对联我写得如何?”
    兰晓被陆绍棠这样一问,只得惺忪着眼瞧了一眼,“年年顺景则源广 ,岁岁平安福寿多” ,横批是“吉星高照”,其实左不过是些吉祥话,便不假思索地夸道:“写得真不错,有如行云流水一般。”
    她其实真懒得欣赏,不过看着陆绍棠到自己面前来献宝,不好打击他的积极性而已。陆大哥也是的,不呆在书房好好写对联,偏要在这里拉了自己陪他一块,这大冬天的,还是被窝里舒服啊。
    陆绍棠得了表扬,又乐颠颠地去写下一张,兰晓是个畏寒体质,若非有事,绝不踏出房门半步,他怕兰晓孤单,特意到屋里来写春联。不过他没看出来其实兰晓更想和被窝亲近。
    陆绍棠还是挺有生意头脑的,陆家如今生意越做越大,所以他也是事务缠身,不是出门应酬就是谈生意。而兰晓记得这样一句话,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女人在默默支持,其实她倒是想自己出去打拼,朝九晚五地工作,可是即使陆绍棠同意,她也吃不消别人的非议。所以兰晓只能贯彻执做一个幕后参与者。
    而陆绍棠也会把外面发生的事情告诉兰晓,和她有商有量的,每每带她出门会客、在家待客时,十分尊重体贴兰晓。但凡有空闲,便自觉地陪着兰晓。兰晓对这一状况基本满意。
    因为要过新年,兰晓便跟着陆母忙碌了起来。陆家自从有了兴旺的势头,旧日的亲朋好友又纷纷登门造访,光记人名和人情往来,兰晓就忙得够呛。
    不过兰晓可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好媳妇,打理起来事事妥贴,对下人也是有功便赏、有过便罚、恩威并施的。亲朋好友都夸陆母得了个持家有道、端庄贤淑的好儿媳。陆母自是脸上有光,笑得合不拢嘴。而兰晓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知道这也是因为陆家人口简单,没有什么纷争和掣肘,所以当起家来顺顺利利。
    新年过后,兰晓又空闲了下来,在度过了新媳妇的紧张摸索期后,她终于长叹一声“好无聊啊”,穿越哪里好啊,虽说古代环境清新,但颠簸的马车、速度缓慢的木船能比得上出租车、飞机和快艇?虽说古代食物无污染,可种类样式少啊,自制的冷饮能比得上现代的冰淇淋?虽说古代的衫裙刺绣精美,可能比得上清凉的t恤和温暖的羽绒服?
    天哪,好想要手机发短消息,好想用手提电脑上网啊,早上杭州等地区超市小店的盐被抢购光了,不到一两个小时网上就有了消息,那速度多快啊。无聊的时间打打植物大战僵尸,那时间过得更是飞快啊。
    现在呢,交通不方便,信息不灵通,娱乐生活极度缺乏,兰晓在宅了这么长时间以后终于憋不住了,她决定开始找点新鲜事情做,。
    兰晓首先就选择了画画,只是当陆绍棠把鸳鸯看成了鸭子,把海棠看成了牡丹时,兰晓最后承认自己没有绘画天份,便从此封笔。不过她对画的鉴赏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兰晓得知陆绍棠会弹琴后,便要学弹琴。陆绍棠见娘子要拜自己为师,当然义不容辞,有空时就认认真真开始讲琴了,什么指法运用、曲子意境呀,说得仔仔细细,兰晓专心听着,却听得如坠云雾之中,而且陆绍棠的声音很悦耳,讲起课来很有催眠的效果,听得兰晓昏昏欲睡。
    最要命的是那些琴谱在兰晓看来就像天书,弹琴的手法她也始终记不住,弹出来的声音更像在弹棉花,铿锵有力,更有些刺耳。陆绍棠忍受了好几天的魔音穿脑,还能面不改色地欣赏兰晓的琴音,时不时地指点一二。丫头们则是能躲的则躲,能避的则避,兰晓好不容易学会了一首曲子后,就再也不认真学琴了,陆绍棠更乐意了,常常教着教着,就教到床上去了。
    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大家闰秀可不是那么好当的,至于女红方面,或许是因为当时环境所迫,激发了兰晓的无限潜能,所以还算拿得出手吧。如今兰晓抱着打发时间的态度学习,又没有那种天赋,自然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