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那具温热的身体撞进怀里的时候,任非云心跳骤然加快。
    印风背对任非云,双手被反剪在身后。任非云低头,在他脖颈间呼吸。
    印风冷冷道,“放开。”
    任非云继续嗅着,“你记不记得,十八岁时许愿说要一座教堂,和我结婚,以后就一直住里面?”
    怎么可能不记得?
    任非云见印风不说话,松了他的手,紧紧抱住印风道,“现在都好了,再没什么威胁,你也回来了。只要你想,任何时候都可以结婚。”
    印风听着,想起十八岁的自己缠着他问过许多的次的问题:虽说咱都是男的,不能结婚,但你确定咱以后能住教堂过一辈子吧?
    后来,是四年后,二十二岁的印风,捂着溃烂的左腿,慢慢地烧了那张报纸,报纸上,有那个朝思夜想的人。他礼服剪裁得体,笑得温柔幸福。
    第二天,印风被香港警察捕获。那之后的四年,印风隔着一睹高墙,偶尔也会想起任非云。前半年的时候,夜夜想;后半年的时候,偶尔想;第二年的时候,任非云的脸开始在脑海中模糊;第三年的时候,经济学书上那个叫大卫·李嘉图的牛`逼人物的脸,印风都记得比任非云清楚;第四年的时候,印风和当时的狱警成了朋友,偶尔也一起弄根烟抽抽,任非云是谁?早已经忘了……
    印风拍拍勒紧自己胸前的手,叹道,“任总,您的贵手……那啥,喘不过气了。”
    任非云松了手,皱眉看印风。印风耸耸肩,“我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任总,您放过我行不?”
    印风实在懒得再纠缠,他腿疼得紧,只得捂着腰慢慢往外走。任非云看了看身边的“黑”人,立即有两个往那人影冲去。
    他们还没碰到那带些伛偻的身影,就被一人的怒吼打断了脚步。
    那人站在大门口眯着眼睛,手中拿着根棒球棍,一身白色的休闲服,腿倒是挺长,身材似乎不错。他大声道,“你们别乱来啊!我刚刚已经报警了!识相的话快点放人,要是闹出什么血腥事件,就不好看了啊!”
    印风看看那拿着棒球棍的清秀人儿,目测年纪不超过三十岁,嘿,胆子倒挺大。
    任非云皱皱眉,阿俊立即了悟自己老大的意思,“先把那人丢出去!今天就算捆也得把龙哥捆走!”
    印风本来是打算看热闹的,反正就算他瘸了一条腿,身手还在,大不了不用那条腿么。不过阿俊一句话,把自己惹怒了。
    阿俊一直知道黑蛟龙能打,十年前就知道。不过自从十六岁的印风跟了任非云后,就很少和自己一起出任务了。阿俊不知道印风是怎么做到拖着那条行动不便的腿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掀翻那么多个自己精心培养的下属,然后狠狠给了自己一拳。
    印风甩了甩手,“靠,太久没打人,疼死老子了!”
    说罢他拿那条残腿踢了阿俊一脚,“捆我?你tm也不想想当年的事,你现在说捆我?我和人家任总没啥关系,我们难道就不是兄弟了?!靠!”
    阿俊擦着嘴角的血丝爬起身,“龙哥,回来吧。”
    印风冷冷道,“不可能。”说罢印风唱戏似的,换了副笑脸,“俊哥,任总,你们看我一个残废,真的已经没啥能耐了。你别看我刚刚还能打,其实我这腰快断了。哎呦,求你们了,放我回去做蛋糕,那啥下班前赶回去的话,好歹还能拿到点工资……”
    印风摆摆手往门口走,还特礼貌地对一群或站或躺的人摇摇手道,“拜拜啦!”
    钟明愣愣地看着这个瘸子,张着嘴巴,还保持刚刚怒吼时的姿势握着棒球棍站那。
    印风挑挑眉看他,“你不走?”
    “哦哦,”钟明反应过来,“走走走,这就走。”
    钟明看着坐在别克副驾驶上的印风,拿着钥匙的样子要多呆有多呆。
    印风再次挑眉,“还不开车?难不成想让我这个瘸子开啊?!”
    钟明机器人一般,木讷地发动了车子,别克绝尘而去。
    任非云站在教堂门口,看着越行越远,最后成为一个小黑点的别克,忽然捂住心口。
    这感觉,他在四年前曾有过。
    乔叶这样说过:你任非云没有感情、没有心,可当时心灰意冷的乔叶,并没有见过这般的任非云。
    印风不怪任非云,是真不怪。他现在对此人的评价很客观:理智、冷血、暴力、聪明。除了这些,印风真是抠烂了脑门也想不出其它情感了。
    他看任非云就像看电视剧或者报纸或者小说里的某个人物一样,书完结了,他也就成了过去。老爸的信里面有过这样一段:儿子,爸要走了,能教到你的,也不多。但就想跟你提上一个醒,别总记着伤痛,那只会使你越来越痛。做人要学会向前看,你还年轻,出来后还有大把的前途,只要你肯选择,你肯抬头。
    印风对那封信倒背如流。
    印风厌恶“痛”这个词,于是他决定在自己还没有满脸爬满皱纹的时候,开开心心过日子,快快活活卖蛋糕。什么打打杀杀,刀光剑影,那是漫画里的华英雄,不是他印风。
    一块蛋糕的三种价格
    印风那双火眼金睛,一下子就把钟明从里到外照了个透,自然,钟明的性向是逃不过瘸腿孙悟空的x光透视了。
    钟明自从那天把印风放在叠影门口后,开始每天上班绕一大圈的路,就为来买一块印风亲手做的绿茶蛋糕。
    当然了,每天例行公事般光顾的还有两个人——一个是印风第一天上班时送了蛋糕的西瓜头女生,还有一个是垄断j市所有娱乐场所酒业的经销商,任非云。
    “钟先生早。”印风扬着一张妈妈桑一般的脸欢迎道,“今天要什么口味的?我们店新推出一款抹茶的,看这造型,看这结构,看这配料,看这清新的颜色,无疑他是完美的!”
    钟明傻傻地看着印风的脸,木木地点头,“哦,是挺好的,多少钱,我买了。”
    “二百八十块。”
    印风看着钟明傻乎乎地掏钱,自己乐颠颠地接了放抽屉里。“谢谢惠顾,慢走不送。”
    二胖子看着钟明一脸幸福地端着珍宝般走回车里发动车子离开,嘴唇连带肥肉做有规律的抖动,“风……风哥,这也行啊?”
    印风瞥了他一眼,“怎么?我赚钱有错?”
    八点半的时候,小姑娘顶着圆圆的西瓜脑袋进门了。印风扬起一脸特富有母爱的笑容,跟那姑娘招招手。
    “美女,来,哥一早做的抹茶蛋糕。”印风的手艺是在牢里的时候跟隔壁的厨师学的。那厨师无期徒刑,据说是用刀把自己老妈剁成了肉块,咳咳,强调,是后妈。印风记得他走前的最后一天,大半夜的在牢房的床`上讲话:我没后悔过,我真没后悔过。印风躺在不远处,静静地想:我后悔了,我真后悔了。呃,言归正传,这个故事教育我们,做亲妈是很有必要的!
    小女生眨了眨眼睛,一脸欢喜,复又沮丧道,“哥哥,今儿钱没带够,我不要这个了,买其他的吧。”
    印风笑了笑,还是把抹茶蛋糕包给了她,“先欠着嘛。”
    周清满脸肥肉抖啊抖,基本上印风只要对人家说出这种话,结果也就既定了。二胖子开始怀疑其印风的性向,莫非劳改了几年,连那玩意也能改掉?
    小女孩顶着番茄脸西瓜头出门了,走之前印风还不忘关照道,“不急着还,明儿再来。”
    十点的时候,印风靠在柜台里昏昏欲睡,被周清那句充满颤抖性的“风风风风风哥”彪了一脸的唾沫。
    印风忍无可忍地睁眼,抹了把脸对着门口坐着的人吼,“要买东西自己看价格买,杵那当毛的门神!不买东西就给老子滚!”
    任非云仍旧是瘫着一张脸,扑克造型方方正正。
    任非云每天光顾叠影,时间不定。到了之后先阴冷地坐门口一会,散发一下他强大的帝王气场。往往周清都会忍不住搬来印风,有时候印风在楼上看电视,有时候印风在后面团面粉,有时候印风在柜台后睡觉打盹。
    前两种,印风都是很好脾气的一句:任总,买蛋糕?
    今天是一个多礼拜来,第一回遇到睡觉这种情况。
    任非云是知道的,印风有很严重的起床气。
    眼前猛地从椅子上纵起来喷脏话的印风,终于有了一些当年的影子和生气。任非云难得的、幅度很小的,弯了下嘴角,以证明他高兴了。
    印风整个人都充满了爆发的愤怒,小火山一般。他从柜台里拿出早晨相同款的抹茶蛋糕,扔盒子里包好,递到任非云手上。
    任非云看着他一系列的动作,只希望他永远都这样在自己身边才好。
    印风看着一脸陶醉的任非云,冷冷道,“谢谢任总,五百八十块。”
    周清抹抹冷汗。
    任非云慢腾腾地掏钱,慢腾腾地递到印风手上,随即忽然握住了印风的手。
    “还是这么冰。小风,回去吧,我给你找最好的医生,替你把腿治好。”
    印风心情不好,他很困,晚上腿疼了一夜,等有些睡着了,又被噩梦惊醒。梦见自己老子惨死医院无人送终,醒来的时候脸上都是湿的。这才好不容易睡了一会,又被瘟神给搅醒了。瘟神现在还拉着自己的手,含情脉脉的样子配上那一身的西装,就像童话里的骑士。
    “任非云,”印风漆黑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骑士,“在我打人之前,你最好放手。”
    任非云果然听话地松开了手,“小风,我们需要好好谈一谈。当年的事,有太多的内幕。我当时走投无路,希望你能理解我。但是这些年,我从未忘记你。”
    印风懒得跟他辩解。
    要是入狱的第一年任非云对他说出这些话,或许印风会抱着他嚎啕到死。
    要磨灭一个人的惦念是很难的,印风佩服任非云,他做到了。
    印风更佩服的是自己,他熬过来了。
    把钱丢进抽屉,印风瘸着腿去拉开玻璃门,对身后的周清道,“老板,请假,你午饭自理。”下巴朝任非云挪了挪,又道,“等他滚了,记得打电话告诉我。”
    周清为难了。
    对面这是谁?任非云,自己曾经的老大,当初的吉兴太子,现在的东方娱乐城和皇家一号的老总。
    任非云看看周清,不带感情道,“你还是那么胖。”
    周清讪讪地挠头,“那个,太子哥,哦不,云哥,哦不,任总,印风他……挺不容易的。您看您……”
    任非云点点头道,“你别担心,我是认真的,我想让他过好日子。”
    “龙哥他变了很多。”
    任非云看向那个摇摇晃晃的背影,呢喃,“是啊,我对不起他。”
    说罢,任非云站起身,整了整西服,“好好照顾他。我看他有黑眼圈,估计是这两天闹风湿。晚上我让人送点药过来,你别告诉他是我送的。”
    周清傻傻地点头。难得任非云一下子飙出这么多话。
    任非云上车后,扶着方向盘怔愣很久。
    当年印风出事后,他真的是发了疯一般的要去救他。他是和乔叶订了婚,但他从没想过要让印风给自己顶罪。即使背叛了感情,他还是想拥有他。印风是被任老爷子下令给卖了的,以至于直到那个老人临终之时,任非云都没再和老父罗嗦过一句话。
    这些年,人人都说自己越发沉稳,也越发地冷血了。冷血到整垮了乔家的连锁后,又跟乔叶离了婚。儿子跟着自己四年,自己却连他样子都记不全。
    儿子似乎长得像乔叶,而乔叶,长得像印风。当然了,那只是以前的乔叶,现在那个在精神病院中歇斯底里的女人,任非云不认识她。
    成婚后,乔叶用了一切手段,压制了任非云家族生意的洗白。那个聪明一世的女人认为,这样就能捆住任非云了。殊不知任非云这样的人,不能靠捆,只能靠哄。所以乔叶败了,四年后,败得彻彻底底,她是被任非云亲手送进疯人院的。任非云犹记得那天,乔叶跪在大门口拉着自己的手哀嚎:阿云我求求你,看在儿子的份上,看在四年的情分上!任非云只是冷冷地盯着乔叶,然后一挥手,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将乔叶扯进了精神病院。
    任非云握着方向盘的手渐渐收紧。要是没有乔叶,印风也不用受那四年的苦。他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