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还介绍了不少客户给她,两人就这样加深了交往……此后的事,好似都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当时我爸时常晚归,有时候甚至两三天回一次家,直到公司业务有了转机,但一回家又要面对我妈的种种逼问,每次走进家门不出半小时就要吵架,久而久之,他就很少回来了。
    赵希就是在这时走进我爸的世界,这种关系一直延续到我和黎先生结婚前几个月,我爸想家了。
    赵希挽留过,哭过,闹过,都没有用。我爸离开她就像当初离开这个家一样的坚决,不同的是,我爸对这个家有深厚的感情,对赵希却是一时冲动。
    我冷嘲热讽的问他:“假如那时候出现的不是赵希,随便一个女人,你们都会开始吧?”
    我爸说:“可能吧,这是我最亏欠你妈的事。”
    我不接话,感情的帐,只能用感情还。
    我很瞧不起我爸的行为,但我佩服他重回家庭的勇气,要离开一个地方很难,要回归这个地方更难,我不知道他具体是怎么换得我妈的原谅的,但我相信那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一个男人若是真心诚意的认错,应该是膝下真的有黄金吧。
    这事过后没多久,我总结了几句话编成一条短信,发给了赵希:“我爸当初走向你,不是因为婚姻不幸福也不是因为爱你,是我妈让你钻了空子。我爸能有今天要归功于我妈,你爱上的他是我妈一手打造的,就算不是你,也可能是别人,他们复合了就是最好的证明。”
    赵希立刻回了电话,劈头盖脸的骂我。
    我听着她的谩骂声走向我爸,将电话交到他手里,看他皱着眉听了很久,直到电话那头静了下来,才沉声说了一句:“你该闹够了,别太过分。”
    临挂上电话前,我分明听到赵希的哭声,但就是站在女人的立场上,我都不同情她。
    我瞅着我爸说:“我希望这个女人以后都不要出现了。”
    我爸说:“我也希望。”
    回到我和黎先生的小窝里以后,我才发现包里多了一张存折,上面印着七位数字,开户人:韦原。
    我问我妈是不是她放进去的,我妈说,我爸不敢亲手交给我,怕我拒绝,只好偷偷塞进我包里。
    我攥着存折,眼眶红了,却鼓不起勇气说:“我不要。”
    我妈在电话那头劝我说:“你爸的钱以后还不都是留给你和黎鹏么,这些钱是他的心意,虽然不多也不算少,在这个节骨眼上你就别赌气了,先帮着黎鹏把难关度过了再说,咱们自己家里的账,还愁没时间内部消化么?再不然你就这么想,不要白不要,你花他的钱那还不是天经地义的事么?”
    我扁扁嘴,小声说了一句:“那你替我谢谢他。”
    我妈答应的很痛快:“好!这次我替你说,下回你可要自己说!”
    我也应了她这句。
    是千里马总会遇到伯乐的,这句话是我在黎先生最困难的那段时期里时时念叨在嘴边的,我知道伯乐不常有,但我希望有一个伯乐出现。
    后来,黎先生用我们分头凑的钱又多支撑了两个多月,终于遇到了伯乐,新的合伙人很牺牲黎先生的魄力和眼光,决定重金投资。按照我妈的话说,之前是我们不走运,喝凉水都塞牙,现在运气来了,挡也挡不住,睡觉都会乐醒。
    承我妈吉言,黎先生翻身之后,真的是一路坦荡,一帆风顺,公司很快回了本,我们也渐渐还清了债,前后不过是短短一年半的时间,先是miumiu,接着是我妈,然后是我爸,最后才是他爸他妈。
    我当时提议过两边各还一半,黎先生却坚持原判。
    还钱那天,我和黎先生手拉着手回了我爸我妈那儿,黎先生调侃道:“这回咱们一起跟咱爸说声谢谢吧。”
    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嗯”了一声:“看他表现的还不错,这个提议可以通过。”
    当年的冬天,我和黎先生又吵了一架,因为一点小事,具体原因不记得了,只记得我们吵得很凶。
    和好以后,黎先生抱着我躺在床上,语带歉疚告诉我,
    56、实体版大结局 ...
    他这辈子做得最对的事就是娶了我,在他最没主心骨,最失意,最落魄的时候,我义无反顾的支持他,为他四处奔波,把委屈往肚子里吞,他不能想象假如没有最后的两个月,后果会是如何,更不敢想象假如那两个月后依然是惨淡收场,他将如何面对我。
    不知道是因为这番话,还是因为吵架后的委屈,我哭得淅沥哗啦,一边埋怨他怎么能在这个时候告白,一边腆着脸告诉他:“我愿意成全你的世界,因为你的世界里有我。”
    miumiu听到我对这件事的转述后,表示我和黎先生实在很肉麻,但是她又夸我说:表面上看我是牺牲了小我,成全了黎先生,或许黎先生会对我感恩戴德,但作为妻子,我需要的不是恩情,而是丈夫的需要——唯有成为他工作与生活里都需要的女人,我们的关系才会更长久。
    我笑着回嘴,夫有夫纲,妻有妻术,我是黎先生唯一的战友,也愿意被这个男人永远占有。
    *
    关于婚姻,关于丈夫,结婚满一周年的我有如下解读:
    他或许是这辈子最让我头疼和心疼的人,正是因为如此,他才重要。
    开心的事和他分享,痛苦的事也和他分享,时间一长才发现,这些开心与痛苦大多与他有关,他逐渐替代了父母,成为我生命中最独特的存在。
    他永远比我自己更清楚我的缺点,却还能包容我,我亦然。
    在他面前,我是最真实的自己,我们时常吵架,甚至离家出走,但我们都会厚着脸皮跑回来,然后彼此约定将来,那是因为我们已经分不开。
    他再不好,也只有我能批评,外人没有资格介入。
    我们越来越有夫妻相,不管是品味、喜好,还是长相,对于未来我们也只有两个共同的愿望,一是牵手,二是开心永久。
    我的他,叫黎鹏,我叫他“黎先生”和“大毛”。
    而这辈子,我只做过两件对的事:
    第一件事,是我爱上了黎鹏。
    第二件事,是我嫁给了黎鹏。
    (完)
    作者有话要说:实体书和网络版有出入,剧情有修正。喜欢本文的可以买书来看看,网上买书并留言的童鞋,欢迎到我的微薄向我索取《妻有妻术》的明信片和书签,是我自己找人设计和印刷的,不成敬意~\(≧▽≦)/~啦啦啦
    57
    57、一贱钟情 01 ...
    从每一次一见钟情到梦醒,都是一次天堂到地狱的过程。——miumiu
    我叫miumiu,父母离异。
    后来老爸娶了一位华侨,妈妈嫁到南方,他们离婚时将共同拥有的房子送给他们唯一的女儿,原因只有一个,若是这笔房产归于双方中的任何一个,双方都会不满,不如留给他们曾经的爱情结晶,纪念他们曾经来过。
    于是在他们互不妥协的前提下,我得到了一栋立在自己名下的房子。
    但是没几年,我就将它变卖了,因为在它体内所装的全是我们“一家三口”曾经共同经历过的事——我不愿睹物思人,尤其是思念不会同样思念我的父母。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没有人会管我这个多余的人,只除了他们定期存入我银行户头的钱。
    可以说,在我二十八岁这年,我已经有足够的条件待业当个米虫了,无需工作,无需为信用卡透支额度而发愁,无需担心找不到男朋友,甚至我的闺蜜韦若也在这一年诞下了一个小男孩儿,圆了我当干妈的心愿。
    做女人做到这步,也没有几个。我还求什么呢?
    可惜,我不快乐。
    有人说,人之所以不快乐,是因为他/她总在计较自己没有什么,而没有看到自己得到了什么。
    我承认我斤斤计较,因为我没有老公,准确地说是没有“另一个黎大毛”。
    在二十八岁以前,我是个不婚主义,认为男人就像钱包里的钱,早晚会离开自己,不可靠。
    所以,要是有很多很多的男人当替补,失去一个还有下一个,那就像钱包里有很多很多的钱,这一刻花完了,下一刻还会冒出来。
    这样的想法,截止到韦若做完月子后的第三天。
    我去她家里看她,顺便看到了她的二十四孝老公黎鹏,她的黎先生,她的大毛——我没有的“东西”。
    黎先生张罗得很起劲儿,像是打了鸡血。
    我也觉得他应该是打了鸡血,自己的公司做的蒸蒸日上,日进斗金,老婆韦若又贤良淑德,近日还给他添了个大胖小子,这些不都是人生里的鸡血么?
    我对韦若说,我很羡慕她。
    她惊讶的回望我,说:“咱们认识这么久以来,从来只有我羡慕你的份。”
    我说:“可是现在,我有的你都有了,你有的,我却没有。”
    她问我是什么,我说我没有“另一个大毛”,也没有“另一个小毛”。
    她笑了,拍拍我的手,老生常谈道:“要是碰到了合适的,也该考虑一下以后了。”
    我还记得几年前韦若刚结婚时,我们也说过类似的话题。
    当时我正准备卖掉父母遗留的房产,并且要用那笔钱去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咖啡馆,因为在那间房子里只有我,而咖啡馆则能装下天南地北的很多人——我可以时刻幻想我是金香玉,有一家龙门客栈。
    听到我的想法后,韦若问我住哪里,我告诉她,我会租房子住,以后有了积蓄,再买一间小一点的套间,只睡单人床,只准备一双碗筷、拖鞋、牙刷、毛巾。
    她说,我这番计划说中了她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要是没有黎先生,或许她也会选择这种生活。
    然后,她又说:“miumiu啊,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可以永远独居的。人是群居动物,总需要找个伴儿的,那个伴儿可能是男的,也可能是女的,总之一定要是活的。”
    我告诉她,我会养宠物。
    ——后来我也确实养了一只猫,我叫它大喵。
    韦若有大毛,而我有大喵,韦若则认为人和宠物是不能比拟的,因为宠物不会和我说话,也不会和我沟通,更不会在你有病的时候带你去医院。
    我却反击道:“那我爸妈呢?他们曾经是我的伴儿,是彼此的伴儿,现在他们各自又找了新伴侣,心里再没我这个人的存在了。这说明什么?说明伴侣是不可靠的,是可以随时更新和换代的。”
    我的话不慎勾起了韦若的伤心事,当时她的父母也即将办理离婚手续,幸好后来又重归于好。
    从这点上看,她比我幸运,她还有个完整的家。
    宠物的确不会在我生病的时候带我去医院,男人也不会,至今为止,我的历任男友没有一个像韦若的黎先生一样,会与我共患难,并且他们都出现在我最富贵的这几年。
    只除了一个人,也是在我二十八岁那年认识的——我的房东,仇绍。
    仇绍和我一样,本地人,自己开了一家婚庆公司,规模不小,当然,是一步一步做大的。
    他很有意思,好似每天迎接一对对新人还觉得不够热闹,愣是用他的所有积蓄买了一栋小楼里的一整个单元,上下共五层楼高,其中一层留给他和父母一家三口住,其余四层分别出租。
    仇绍说,这样才有人气。
    我不知道他是有多渴望人气,我只知道他很会气人。
    比如说,在我刚搬进这个单元门第三层的第三十天,生了一场大病,重感冒来势汹汹,我下不了床,说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