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的统治者也采取了一系列缓和矛盾的措施,例如禁止以极端恶劣的暴行来对待奴隶,禁止主人判处奴隶与猛兽搏斗等等。从安东尼?庇护时代起,自认为受到虐待的奴隶可以向市法官控诉,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将他转卖给另一个主人。克劳狄乌斯宣布,患病时被主人抛弃的奴隶为自由民。哈德良废除了奴隶主随意杀害奴隶和把奴隶卖给角斗场的权力。君士坦丁大帝则将故意杀死奴隶与杀人罪同等对待。但是,这一切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奴隶主和奴隶的矛盾,最后这种矛盾与斗争导致了罗马帝国的灭亡。
    在现代社会,刑罚最重是死刑,有些国家从人道主义出发,废除了死刑。即使有些国家保留死刑,也由砍头、绞刑改为枪毙,使犯人少受痛苦,或者通过注射使犯人安静地死去。可是在古罗马,死刑却是极其残忍的。
    死刑犯可能被用来祭神,蒙森认为这种古老的执行死刑的仪式源于献祭时宰杀牲口。关于这个问题他说:“行刑时犯人的双手被反绑在背后,用铁链锁在木桩上,脱光衣服拷打,然后平放在地上,用斧子把头砍下。这种做法与宰杀献祭的牲口完全一样。因为古老的死刑执行仪式具有圣事的性质,要判处死刑决不仅仅是杀头。罗马人有一种固有的想法,认为仅仅处死一个人还不足以惩罚他,所以在处死前必须拷打他,拷打是法律规定的各种死刑的预备程序。”死只是一瞬间的事,而拷打是长时间的慢性折磨,还要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欣赏”。罗马民众中有一些人也以观看犯人被拷打、被折磨为乐。欧洲中世纪盛行一种“虐杀女巫”之风,有些无辜的妇女被人诬告为“女巫”,就被严刑拷打,逼她交代是什么时候嫁给魔鬼的,一共吃过几个小孩等等。凡是拷打与处死这些可怜的“女巫”时,都是万人空巷,民众争先恐后地来“观赏”。在鲁迅笔下,也出现过犯人被砍头、而民众却在争夺“人血馒头”的场景。罗马人的残忍当然超过后世。从这些方面不仅可以看到统治阶级的野蛮,而且可以看到人性的变形和扭曲。另外还有一种十字架的刑罚。这里所说的十字架刑罚,不是将犯人钉在十字架上折磨至死(钉死于十字架通常是这个意思),而是将犯人钉在十字架上再鞭打至死。这种方法比钉死更加残酷。对尼禄皇帝的判决中提到,将犯人的衣服脱光,脑袋裹住,再用叉子夹住他的脖子。关于叉子的形状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说它是一根直的横杆,可以将犯人的双臂绑在上面。也有人认为它是一根叉状木头,用来架在犯人的双臂上,夹住他的脑袋,同时把他的双手绑在两根斜向的分杈上,使他在挨打时动弹不得。凡是鞭笞,即使并非要鞭笞至死,也要这样进行。西塞罗讲过一件事:有个奴隶被捆起来牵着绕竞技场转圈,戴着叉子,不停地被拷打。如果拷打连同死刑一次完成,那就一直到打死为止。后来这种形式的死刑被称为“祖先的习俗”。这种将人钉上十字架鞭笞至死的刑罚,在古罗马历史上很常见,尤其是对诱奸贞女犯。汉尼拔战争时期有个名叫坎提利乌斯的神职人员,奸污了贞女洛尼娅,被大祭司在古罗马广场上鞭笞,直至死于鞭下。
    第四章 古罗马人残忍的本性(5)
    然而,鞭笞如果仅仅作为通常称之为钉十字架死刑的预备程序,那就还要用到另一种刑具。这种刑具叫作patibulum。它是一段劈成两半的木头,打开来套在脖子上然后捆牢。这种刑具有时候能把受刑人卡死,无疑是最仁慈的死于十字架上的一种方式。不过通常不这样做,而是将木头扎紧而又不至于把犯人卡死。犯人的双手被捆绑或钉在横梁的末端,然后将横梁和受刑者吊起来,固定在一根竖立的柱子上,形成一个十字架。最后再把受刑者的双脚钉在柱子上,让他在上面缓慢地死去,或者最后大腿骨折断而死去。“patibulum刑罚比十字架刑罚轻,因为前者使吊在上面的人很快死去,而十字架则使钉在上面的人长时间痛苦”。受刑者被钉在patibulum上的比绑在上面的显然要多。
    这是一种可怕的处死人的方法,但还有比这更可怕的。如威勒斯曾经叫人用鞭子抽打一个无辜的罗马市民的脸;西塞罗暗示可以用烧红的钳子将奴隶身上的肉一块一块撕下来,直至处死他们。不管怎么说,如何处决奴隶全凭行刑者定夺。塞内加在《论马西亚》中曾举例说:“我在那里看到了十字架,不止一种,不同的人做的十字架不一样。有的将受刑者倒悬,有的将支杆穿过他们的荫部,还有的将他们的双臂张开钉在绞刑架上。我看见那里有铁丝和鞭子,以及用来折磨四肢和关节的装置。”
    砍头和钉死于十字架只是罗马五花八门杀人方法的一部分。《十二铜表法》对纵火犯的惩罚通常是活活烧死,后来军队里也普遍用火刑来惩治逃兵和叛国者。这一残忍的处死犯人的方法,在恺撒统治时期最常用。尼禄臭名昭著的“活火炬”就属于这一类。
    塞内加在《论道德》中说过“烧得只剩下血肉模糊的内衣”;尤维纳利斯警告讽刺诗人别去碰提格林努斯,此人是出了名的尼禄的宠臣,否则免不了“胸部刺个窟窿,吊在涂了焦油的火刑柱上,在烈火浓烟中烧死”。
    还有一种古老的死刑,就是把犯人装进大口袋后投入水中。这种方法多用于处死杀害自由民特别是杀害自己亲属的犯人。《十二铜表法》规定,偷庄稼的钉死于十字架,杀人犯装进大口袋里处死。这种死刑是先将犯人毒打,然后装进牛皮袋,同时把一条蛇和一只公鸡、一条狗或者一个猴子装进去,缝好袋口沉入台伯河或者大海里。罗马人认为,对罪大恶极的人,要让他在活着的最后一刻不能呼吸天上的空气,死后尸骨不能触及大地。要让他注定在风浪中颠簸,永远得不到净化,最后被冲到岸边撞击岩石,死后也永远不得安宁。
    自远古以来,对犯盗窃罪的奴隶和叛国投敌的自由民,都是从塔尔皮亚岩石抛下去摔死。李维的《罗马史》告诉我们,有370名被抓获的逃亡者在广场上用棍棒拷打以后,被抛到塔尔皮亚岩石下。今天看起来,这些死刑似乎不可思议,表现出极端的施虐狂,而当时执行死刑,却是一种公众的庆祝活动。
    还有一种更令人毛骨悚然的刑罚是以人喂野兽。这种做法和人兽相搏的比赛不同,人兽相搏并非是对死刑犯的刑罚,而以人喂野兽却是一种死刑。执行时,犯人被铁链拴在木桩上,赤身裸体,毫无自卫能力,任凭经过专门训练的野兽乱撕乱咬。罗马人天生残忍,这句话重复多少遍也不过分。在奥古斯都统治时期,这是一种合法的死刑,以人喂兽的事经常发生。精神分析学家斯特克尔有句名言:“人类灵魂深处的残忍像蜷伏的野兽,被链条拴住,但急于跳出来。”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四章 古罗马人残忍的本性(6)
    古罗马人的施虐倾向不是天生的,而是耳濡目染、后天形成的。奥古斯在《忏悔录》中讲了这么一件事:
    一个年轻的基督徒,是个在罗马进修的学生,在罗马住了很长时间都一直避开竞技场,但最后还是被朋友们拉去了。他对朋友们说:“你们能拉走我的肉体,却拉不走我的灵魂。我可以闭着眼睛坐在那里,实际等于没有去。”这一点他在最初确实做到了,可是后来场中一声大叫使他好奇地睁开了眼睛。此时他的灵魂被折磨得十分痛苦,比他急切地想看到的那些受折磨的肉体更痛苦,他的堕落比造成痛苦喊叫声的堕落更可悲。因为在见到鲜血淋漓的景象的同时,他产生了对残暴的贪欲,想不看已经做不到了。他目不转睛地看出神了,陶醉于杀戮的欲望。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观看,他激动,他带回了驱使他下次再来看的狂热。
    现代精神病学告诉我们,无数的人就是这样变成施虐狂的。有的甚至通过在学校目睹一次鞭笞,或阅读这类材料,或看这类图画而成为自觉的施虐狂。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几乎每个人的灵魂里都有潜在的施虐欲。数百年间角斗场上无数次公开执行的死刑,形形色色,残酷至极,极大地影响了古罗马人的心灵。因为确实有这样的事:罗马的普通群众,包括各阶层的人,甚至包括独身修女,都以观看临终的痛苦为乐。
    古罗马人对酷刑的频繁使用和“观赏“,不可避免地发展成为一种“兴趣”,而且和性联系起来了。
    诗人朱维诺在他的讽刺诗《论女人》的第六章里,写一个颇有地位的古罗马主妇,每当前一天晚上丈夫未能满足她的情欲后,就去欣赏自己的奴隶被施以鞭笞的场景,有时她也亲自动手,作为和情人幽会前激发情欲的序幕。以下是18世纪末威廉?杰弗德翻译这首长诗的片断:
    这事实在值得花点工夫来讲,
    亲近可爱的主妇,如何打发时光。
    说来真是骇人!头天晚上
    丈夫转过身去,独自而躺,
    一切一切,都成梦想:女管家的衣裳便被剥光
    侍女挨骂,轿夫也把鞭尝:
    棍子、绳索、鞭子,为主人的独自酣睡雪耻,
    搅它个天翻地覆,抽得他人人哀哭。
    雇上个执鞭的长年,
    把所有的仆人抽遍;
    迷人的鞭声不绝,叫他快打莫歇。
    碰上心情舒畅,便上绸店逛逛,
    和女友聊聊家常,再重新打扮梳妆。
    此地并无缓刑——让他松松骨筋,
    新账老账要算,头天的事儿未完,
    扬起鞭子快打,累得她头昏眼花,
    直到精疲力竭,传来一串笑声,
    笑声狰狞可怕——“滚吧,
    既然你的账已算清,无赖,赶快给我滚开!”
    不过她愿精心打扮,
    幽会的时刻已到。
    (在埃色斯圣堂,或是在卢卡勒斯大道,
    情人正等待她的到来,
    作一番爱的奉献)那房屋已经出现,
    一座真正的西西里庭院,昏暗阴森,哭声连连,
    这邪恶的帕斯卡,鞭子早已准备就绪,
    无端地拿女仆的头发出气。
    她尖声大叫,眼睛血红:
    “你的发卷为何梳那样高,娼妓!”
    霎时,鞭子如同急雨,
    可怜的女仆,鲜血渗出胸脯、全身,
    染红了她的背脊。
    现代性科学的前驱克拉夫特?埃宾在解释朱维诺讽刺诗的另一段时暗示道,男人除了这样被激动、被挑起淫欲外,一些罗马女人还故意让卢培西把她们抽打一顿。这不仅仅是因为她们认为这样可以诱发生育,而且因为鞭笞给予她们极为强烈的快感。
    第四章 古罗马人残忍的本性(7)
    现代性心理学权威哈夫洛克?霭理士也指出,古罗马时期的著名妓女有常去维纳斯神殿的习惯,她们给这位女神带去了皮鞭、缰绳和马刺,把这些显示她们驾驭情人的技巧的东西作为礼物献给维纳斯。
    帕特罗吕斯所写的《涩情狂》,被认为是最杰出的罗马古典涩情书,书中也述及性施虐,认为鞭笞往往是作为一种性刺激来施用的。书的开头几章写到某妓院时,描绘了这样的场面:普里亚帕斯的信徒卡特拉走了进来,只见她裙子高卷,手里提了一根鲸须鞭子,她极乐意用它来抽打任何一个和她睡觉的人。书中故事的叙述者恩柯尔佩斯曾三次遭到女人或按女人命令执行的鞭笞,其目的是治疗他的阳痿。
    性虐狂可以分为性施虐狂和性受虐狂两个方面,都和接受不良的心理刺激有密切关系,也是性心理学所研究的重要课题。
    古罗马残忍的社会风气和古希腊有很大不同,尽管古罗马以后全盘吸取了希腊文化,但是古希腊人的优雅永远取代不了古罗马人的野蛮。在希腊剧场上,当真正有教养的观众耳闻目睹奥俄狄浦斯奔向自己的命运时,一个个都沉浸在纯悲剧的、真正伟大艺术所创造的恐怖气氛中;而在罗马的竞技场上,一切残忍、凶恶、令人憎恶的场面一再显现,用于满足一个民族的病态欲望。这个民族的施虐狂倾向在残酷场景的刺激下,延续了几个世纪。希腊人屏息凝神地倾听索福克勒斯那思想深邃的台词,罗马人却以自己的同类被折磨致死的惨叫来满足粗俗的爱好。对于这两个民族精神生活的对照,还有比这更鲜明突出的吗?
    在这方面,将古罗马人和古代中国人相比较,也有很大不同。古代中国人崇尚儒家文化,而儒家文化提倡“仁义”、“忠恕”和中庸之道,与那种残忍、野蛮简直是南辕北辙。当然在中国5000年的历史中,暴君酷吏也是存在的,可毕竟是少数和例外,为世人所不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