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第二年,王熙凤走了,也没赶上她生日,夏夏无意看见贾宝玉家里的冰箱上写着这个日子是贾宝玉的生日,就自己主动组织大家给她过生日,兴致勃勃,几乎赶得上是一个社交人物。
现在猫子那对恰好从上海回来看朋友,赶上这样的好日子,怎么说也要凑在一起聚一聚。
贾宝玉生日那只是一个借口,与其说庆祝,不如说找个借口把姐妹们抓到一起。
自从王熙凤走了以后,猫子和自己走远了,贾宝玉又一副淡的要死万念俱灰的行尸走肉的样子,多想回到当初姐妹们聚在一起打闹的岁月。
都是贾宝玉这个祸害。
没遇见贾宝玉,王熙凤还是之前那风流倜傥的王熙凤。
真是……克星。
夏夏在底下轻骂了一声。
贾宝玉说:“我会过去的。”
“那早点过来。我等你,我们都等你。”夏夏收了线,贾宝玉拿着手机,反复看上面的短信和来电。
没有短信,没有未接电话。这只手机像是被人遗忘了一样的寂寞。
快要接近毕业,贾宝玉忙着做论文,学校方面有意留她下来,她也愿意留在学校里做老师。她自己的未来那么明显摆在她面前,明年,两年后,十年后,甚至是到死,都在眼前摆着,甚少会出现变化。
她只要做的就是沿着自己的规划走下去。
这件屋子已经在前几个月买下来了,她用自己打工和工作赚来的钱买的,在杭州的市区买一间八成新八十平方米的屋子需要花不少钱,只是因为那是朋友,所以钱拿的不是很多。
这花光了她自己的全部的储蓄,家里人给的钱都在银行里没有动过,在她拿到房产证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似乎已经用这种方式证明了自己已经摆脱了家里的人,独立开来。
如果王熙凤在,她该会替她高兴。
她一路被人扶着走到大,现在挣脱开别人的搀扶,自己努力学着走了,跌跌撞撞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接下来的路,她也要自己走下去。
交完论文,已经是下午六点多,从老师办公室里走出来,被李子笙叫住。
学姐读完了研究生就留下来继续读博士,苦了刘阳要一步步爬上去,像刘阳这样的男人,嘴巴里永远唠叨着自己要比自己老婆更有学识以后才不会被看不起,于是李子笙在前面大步的走,刘阳一步步跟上来。
辛苦的男人到了二十六七岁还是抱不到老婆,李子笙却丝毫不为此而担心,潇潇洒洒的过她的单身日子。
第 107 章
69.
多日没有看到贾宝玉,李子笙显得格外热情,上前一个炙热无比的拥抱,贾宝玉拒绝不得,就被这只大熊拥住。
“小宝贝,你又瘦了!”李子笙揪着贾宝玉的脸颊,拉起她的皮,看看她现在瘦了多少,发现比之前还松垮。
等她松开手,贾宝玉摸着自己被她抓的火辣的脸颊,说:“是学姐想多了。”
“算我想多了。快毕业了,你有什么打算么?”反正是一起要出去的,就顺便边走边说。李子笙问起贾宝玉对于未来的打算,贾宝玉说:“已经定下来留校任教。”
“不出去闯闯?那么快就把自己的未来定死了,对你来说,未必是一件好事。”李子笙不赞同贾宝玉年纪轻轻的就把自己定在这个学校里。
“不想出去,安定的日子反而更适合我。”贾宝玉说。
李子笙摇头,这人的世界也太小了。
“还没王熙凤的消息么?”李子笙想到消失两卅年的王熙凤,这个死女人不知道死到哪里去了,现在都没有回来,看贾宝玉还好好的活着也就没有太多怨言。
只是把人消磨到这种程度,王熙凤也有她自己的能耐。
更让李子笙崇拜的是王熙凤走了两年多,这个贾宝玉没变心反而是乖乖等着,守身如玉,这点,王熙凤才是让人羡慕的,让李子笙自己都想做一样,看刘阳那个花心的男人会不会为她守两年。
她想,王熙凤走的那么义无反顾没准就是相信贾宝玉这个人是死脑筋不会离开。
“没。”现在提起王熙凤这个人,贾宝玉也冷静了许多,身边的朋友总喜欢提起她,开始的时候总会像伤口被重新拨开一样的疼,反复练习,习惯了疼,也就不疼了。
“生日快乐。今天我要去广州开会,礼物就先送给你,好好过日子,可爱的小宝贝。”在分别时候,李子笙送上一个小盒子,连包装都没有装,直接放到贾宝玉手里,透过简陋的外包装,可以看到里面的东西是一块手表。
李子笙是个连送礼物都懒的包装的人,送到贾宝玉手里,踩着高跟鞋走了。
生日快乐。贾宝玉现在非常想王熙凤对自己说一句,什么礼物都可以不要。
“亲爱的,我回来了!”王熙凤一进门,把背包往负责开门的那个男人一扔,张开双手拥抱眼前娇小的女子。
“姐姐,别抱太紧,我快窒息了。”小葱受不住这个热情的拥抱,推着王熙凤。
王熙凤的身上穿的衣服好几天没有换了,有一股味道,汗味,陌生城市的味道。
长发用简单的皮绳绑在脑后,脸上没有化妆,王熙凤穿着军装裤和长袖,看起来干净利落充满了野性。
把脚上的登山鞋脱下,跑进客厅里,一看到柔软的沙发就把整个人都扔在沙发里。
“这里面放了什么东西,那么重?”小葱交了半年的男友把王熙凤巨大无比的背包抱进客厅,放在桌子上,里面的东西挤压,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我买了很多东西,来,让我看看,这个给你,当地人的银饰,好看么?”王熙凤打开背包,里面一大堆的杂七杂八的东西,一包ob从里面掉出来,小葱男友伸手抓住,看了半天才知道是女人的玩意,脸红着扔到一边。
王熙凤从一大堆的垃圾中找到了一对用绢布包着的手镯,给小葱。
手镯放在手里还是沉甸甸的,小葱打开手绢,露出里面已有年岁的手镯,手镯有着古朴的造型和上面简陋的花纹,小葱喜欢这种东西,带上手腕以后,炫耀似的晃了几下。
王熙凤还拿了一把小刀子出来,是那边的人自己做的,还没开过,特别送给小葱的男友。
大部分男人应该都喜欢收集这样的东西。
“谢谢凤姐。”男人收到礼物,道谢。
虽然王熙凤比他还小了几年,但是小葱叫王熙凤姐姐,他也只好叫凤姐,谁叫他是老牛吃嫩草。
“给钱就是了。”王熙凤摊手。
象征性的收了一百。
“这次去云南一趟,姐姐有收获么?”小葱也跟着王熙凤把头埋在包里扒东西,一对对的宝贝挤压着一起,弄了半天,找到不少惊喜。
“东西都在这里,到时候拍好照片发到网店去,把路费赚回来。”
小葱在一大堆的东西里看上了一个戒指,就一大颗红宝石镶嵌着,什么装饰都没有,但是看起来非常特别。
王熙凤把那颗戒指抢了过来,说:“挑别的,这个我自己的。”
“为什么?”小葱不满。
“因为这个。”王熙凤晃着自己的手,中指有一枚戒指,也是红宝石镶嵌,原来是一对。
“这样啊!”小葱即使不高兴,也没有办法抢过来,继续找下面的东西。
“那下一趟去哪里?”小葱问。
王熙凤转着手指上的戒指,戒指有些小,磨着手指的皮肤,微辣的疼,她把另外一个戒指放进胸前的项链上做吊坠,说:“回家。”
“回家?”小葱惊呼。
在她这里赖了两年多的王熙凤终于是打算回家了?
“你是嫌我烦了么?”王熙凤阴森森的笑,脸凑到小葱面前,小葱忙闪躲开,说:“怎么会呢?姐姐爱住多久就住多久。何况姐姐大半时间都不在家里,怎么敢说烦呢。”
的确,王熙凤两年时间一半是在外面走,她像终于是放开了束缚的吉普赛女郎,买了一本中国地理,翻到哪里就去哪里,回来以后休息几天再出去走。
“怎么想到回家?”
“钱花光了。”一个不错的借口,从家里带过来的好几十万存款在今天彻底的消耗完。
“不是想她了么?”小葱问。
“最主要还是想她了。”王熙凤说的非常的干脆坦白。现在,在外面走了一圈以后,也走的累了,离别的苦闷一股脑的回来。
在回来的火车上躺了两天,身边的同伴说她的爱人在终点等她,她恨不得现在就飞过去。
看她幸福的表情,想到自己,自己的终点只是指向一个地方。
怒气怨恨,早在两年前没了,至于为什么一直在外面,是突然对到处游走充满了新鲜感,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看到不同的人不同的风景,两年走下来,新鲜感没了,就想家。
这算不算是自己的任性?
把人丢在那边,用一个可笑的理由给她定了一个罪。人潇潇洒洒的走了,她是不是还在原地等?
如果说她是想贾宝玉了,还不如说是她终于是明白自己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叫任性。
小葱看到自己男友已经端出了饭菜,忙过去帮忙,端着菜过来,摆在桌上,问:“你什么时候准备出发?”
“今天。”王熙凤刚说完,小葱又一次惊呼起来。
这人,怎么来的那么突然,走的也那么突然,跟风一样,也跟疯子一样。
“你能不能按着常理出牌?”小葱怒气冲天,双手叉腰,气的胸前那高度客观的胸部剧烈起伏。
“舍不得我走?”王熙凤接过饭碗,低头大吃,火车上的饭菜始终不对胃口,吃了好几顿泡面,再坚强的胃都要抗议。
王熙凤埋头大吃,小葱扶额,说:“你现在算潇洒了。”
“真的么?”王熙凤抬起头,把嘴边的饭擦干,说:“再来一碗。”
“多吃点。”小葱摇头。
这顿饭,没准是她和王熙凤生命里最后一顿饭。她有这样的预感。
“我帮你去收拾衣服,等下叫李子送你去车站。”小葱不习惯离别,还是怕会难过,起身去卧室里收拾衣服,王熙凤留在这里的东西其实不多,两年下来,也就一两包,王熙凤吃完饭洗完澡走到小葱的卧室,小葱背对着她折叠衣服,顺便擦眼泪。
是不是年长了谈恋爱了女人的心都会变得柔软起来,就像自己,一旦有了爱,就开始畏惧彷徨,对什么都多了很多无端的感触。
“哭什么?傻丫头。”王熙凤走到她身后,说。
小葱把衣服叠好,放进箱子里。
那些衣服都是王熙凤两年前穿的,那时候的衣服在现在看来,暴露庸俗,当年还以此为美,叫现在的她看来真不敢相信。
王熙凤拿起其中的一件背心,镂空背心前面的大图案夸张,珠光闪闪,把那件背心扔在衣服堆里,坐下,双腿盘起,说:“都别收拾了。”
“你买票了么?”
“恩,上海去杭州的动车,两个小时后出发。”王熙凤掏出一根烟,刚要点,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的男人小声的说:“聪吟戒烟,不能闻到烟味。”
“为什么?”王熙凤把烟放回去,不解那个抽烟比她还凶的女人怎么就戒烟了。
“为了生孩子做准备。”小葱也很无奈。
“哈哈……你才二十出头好不好?要戒好几年。”王熙凤大笑,说:“结婚的时候记得打电话给我。”
“你会接么?”
“为什么不接?”
小葱不再说话,那些衣服收拾好了,把箱子拉链拉上,王熙凤说:“我不带去了,这些衣服我现在也穿不上。捐了算了。”
“捐了?你觉得你这些衣服能给谁穿?”小葱冷笑。
“鸡。”王熙凤耸肩。
第 108 章
70.
小葱还是送王熙凤去车站,要看着她进检票口才离开。
“我还是怕。”小葱把刚刚买来的矿泉水往她书包里塞,一年前在路上买的这只帆布大书包背了那么久都没有坏,真是有本事,明明里面负担了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