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哪里好走就往哪里走好了。”欧阳萱莎掀起头纱说,既然有纱幔就不需要戴头纱,不然隔着两层纱什么都别想看得到,看自己的鼻子就够了。“你为什么不骑马?”
    “人潮太拥挤,”卡布斯淡淡道:“一个不小心,马儿可能会失控伤及人群。”
    “说得也是,不过……”欧阳萱莎转眸望向另一边。“那边怎会有人骑马?”
    不但有人骑马,而且还是十几匹,团团护卫着三顶抬轿,其实当人群一见到那些骑马的人身上披着绣有银色皇家徽章的披风,已经尽快让出路来了,但那群人还嫌不够快,猖狂地驱赶人群以便加快抬轿前进的速度。
    见状,卡布斯眉峰紧皱了起来,旋即侧首对身边的护卫讲了几句话,那位护卫应命离去。不一会儿,那群骑马的人即匆匆收起猖狂的姿态护着抬轿离开人潮。
    “好威风!”欧阳萱莎赞叹地透过纱幔斜睨着卡布斯。“果然是王子!”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带头的人应该是我表弟,”卡布斯淡淡道:“而轿子里的人或许是我姑妈和两位表妹。”
    “就是那位想把女儿嫁给你的姑妈?”
    在阿曼人的传统观念中,男人必须娶自己的堂妹或表妹为第一个妻子,这样既体现了亲上加亲的婚嫁观,又可保证财产在自己的大家族和部落圈子内流动。
    卡布斯没有堂姊妹,所以表妹应该是他的第一妻子人选。
    但他却拒绝了表妹,还娶了一个“外人”做第一妻子,这简直是离经叛道的行为。
    然而那个“外人”不但拯救了王子两次,也在最危急的时刻里解救了苏丹,在苏丹大加赞赏她是阿拉恩赐给卡布斯的好妻子的情况下,自然没有人敢提出异议,于是那个“外人”便名正言顺地坐稳了第一王妃的宝座。
    卡布斯送给欧阳萱莎充作聘仪的臂环便代表了她第一王妃的身分,所以那个臂环的价值不在于本身,而在于它所代表的意义。
    至于那个表妹也只好委屈她做第二王妃,谁教她没本事救人。
    不过……
    “我不会娶努拉娜。”
    “为什么?她也跟乌苏妲一样任性霸道吗?”
    “不,她是个安静又高雅的女人。”
    “那为什么……”
    “那边有家珠宝铺子,妳要看看吗?”卡布斯若无其事地打断她的问题。
    欧阳萱莎静了一下,而后耸耸肩,顺着他目注的方向回过头去,只看了半眼就移开视线,“不要,我对珠宝没兴……”顿住,视线又拉回来,眼神发亮,改变主意了。“要、要,我们过去看看!”
    珠宝铺子前,欧阳萱莎差点掀开纱幔来看,幸好及时住手。
    “那对宝石钻戒,我想看那对宝石钻戒!”
    卡布斯把一对尺寸不同,但造型一模一样的戒指拿进纱幔里给欧阳萱莎,她一眼就爱上了那精致典雅的造型,不过……
    “手,卡布斯,把你的手伸进来一下!”
    卡布斯狐疑地把右手伸进去。
    “不对,左手!”
    “左手?”卡布斯犹豫一下,换左手伸进去。
    “很好,嘟嘟好!”
    卡布斯讶异地收回手,见无名指上多了一枚戒指,当即皱着眉头倾身探进纱幔里,但见欧阳萱莎左手无名指上也戴着另一枚戒指,不禁更疑惑。
    “为什么要……”
    “请问丈夫大人,你到过回疆吗?”欧阳萱莎两眼亮晶晶地瞅着他。
    “……没有。”
    太好了,这才好骗!
    欧阳萱莎藏起狡黠的笑,板起脸来,“那我最好告诉你,我们那里的习俗是结婚的男女一定要戴对戒,而且要戴在左手,表示圈住对方的心。”她一本正经地说:“如果不戴的话,就算你没有休弃我,我还是随时都可以走人,其它男人也可以向我求婚,因为没有戴戒指就表示我的心没有被任何男人圈住!”
    “既然如此,妳戴就好了。”
    是喔!男人的心就不需要被女人圈住,这样他才能再去圈其它女人的心!
    “不行,你也要戴,瞧见没有,我们的戒指是一对的,表示我的心是被你圈住,人家一看就知道了!”
    “但……”卡布斯抬起左手。“为什么是左手?”
    “因为左手最靠近我们的心。”
    卡布斯沉默了,蹙着眉宇盯住她看了好一会儿,欧阳萱莎心想他一定是在判断她说的话是否可信,不过最后他还是会相信的,因为他不是井底之蛙,他曾经到许多国家去游历过,一定知道即使同样都是穆斯林,生活习惯和习俗多少还是会有些不同,这点他应该比谁都清楚。
    闷不吭声地,卡布斯退身离开轿子,然后欧阳萱莎听到他的声音。
    “多少钱?”
    他相信了!
    欧阳萱莎窃笑着继续看向其它铺子,虽然心里也有点纳闷自己为何要买结婚戒指,他们只是“同居”不是吗?
    之后他们继续住下逛,欧阳萱莎又买了一些卡布斯无法理解的东西。
    “妳买那个做什么?鹰隼殿里也有啊!”
    而且比这个精美多了,欧阳萱莎也知道,但……
    “回去你就知道了。”
    卡布斯也买了两匹马,又挑了不少很有品味的珠宝首饰、高雅轻薄的淡彩束腰棉长衫和一件缀有流苏的黑袍、黑头纱送给她。
    阿拉伯女人虽然出门时都是从头黑到脚,但在家里便可以随心所欲地打扮,不管是色彩多么鲜艳亮丽的服饰,或者是光芒多么璀璨华贵的首饰,尽管往身上戴吧!反正也没有别的机会炫耀了。
    “老天,真的很热耶!”躲在轿子里让人抬着走虽然很轻松,但密不透风的也特别闷热,所以说,鱼与熊掌是不可兼得的。
    “那我们回去吧!”
    于是他们掉头往回走。
    途中,欧阳萱莎一时好奇的问他,“你为什么要买首饰和衣服给我?”
    “送礼物给妻子是丈夫的责任,而且……”卡布斯顿了顿。“一旦押送苏尔坦到穆桑达姆的队伍出发之后,父亲还要召见妳,好把妳介绍给其它王室成员认识,届时我不希望妳因为太寒酸而感到羞愧。”
    “那种事我才不在意呢!”欧阳萱莎嗤之以鼻地道。
    “大部分女人都会在意。”
    “那真是很抱歉让你失望了,我可是一点都不在意,事实上,我最讨厌浪费时间在打扮上。”
    难得的,卡布斯微微勾起唇角,笑了。“所以我说妳是最适合我的女人。”
    隔着黑纱幔,欧阳萱莎惊艳地望定他的笑容,虽然只是一抹浅浅的笑,却魅力十足,使人心头怦然乱响,差点忘了该怎么呼吸。
    好半晌后,她突然脱口说出一句连她自己也很莫名其妙的话。
    “丈夫大人,你的戒指绝不能拿下来,否则别怪我走人喔!”
    咦咦咦?奇怪了,她为什么这么说,无论他有没有拿下戒指,她都必须走人的不是吗?
    呃……管他的,导引装置还没找到呢,等找到时再来问自己吧!
    第七章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打扮是女人的本能,虽然欧阳萱莎缺乏这种天性和本能,但她的侍女梅塔和太监亚密可不容许主人随便蒙混过去,因为主人的荣宠和他们有切身关系,主人受宠,他们就能抬头挺胸站得比谁都直,赏赐拿得比谁都多;王人丢脸,他们也会跟着见不得人,别说赏赐,不挨打就算不错了。
    所以……
    “不行,王妃,殿下买的这些首饰您全都要戴上!”
    “还有这,这是苏丹陛下赏赐的!”
    “阿拉救我!”
    欧阳萱莎呻吟着跌坐在床上,很想躲进被窝里去,但纤细高挑像根竹竿似的梅塔抱着两只装满首饰的银盒;矮矮胖胖老是笑咪咪的亚密捧着一顶珠光宝气的发箍,两人一起步步进逼过来,使她退无可退,逃无可逃。
    “王妃,我警告您,您的头发才刚梳好,千万不能躺下去喔!”
    “还有这件雪色长衫,嗯……”亚密上下打量沉吟。“我看颜色太淡了,还是换另一件吧!”
    “可是白色才好衬托出首饰的美呀!”
    “太淡了,一点都不出色!”
    “但王妃已经换过好几件了。”
    “那多换一件也……”
    拜托,职业模特儿也不用这么辛苦吧?
    “饶了我吧!”欧阳萱莎抽了抽鼻子,很想哭。
    她一出声求饶,梅塔和亚密又不约而同把矛头对准了她。
    “王妃,就算您真不喜欢,也得替殿下着想一下呀!”梅塔义正辞严地说。
    “您这样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去见苏丹陛下,会使殿下蒙羞的!”亚密的表情更严峻。
    “还有啊!既然殿下已经娶了您做第一王妃,必定也会娶努拉娜小姐做第二王妃,她今天也会来,您可不能被她比下去呀!”
    “就算您的容貌比不上努拉娜小姐,这是必然的,听说她就像天仙一样美,但起码在服装和首饰上不能输人家,不然……”
    她又不参加选美比赛。
    “好好好,随你们摆布,你们爱怎样就怎样,行了吧?”实在懒得和他们争这种毫无意义的问题了。
    一个钟头后,那两个忠心奴仆才满意地离去,任由欧阳萱莎自己去哀声叹气。
    打从第一天进王宫开始,后宫总管把梅塔和亚密分配到这儿来给她,她就直言告诉他们,她喜欢自己一个人,所以平常时候他们尽管自己去做自己的事,有需要的话她会叫他们--就算是黛安娜王妃也不喜欢时时刻刻有人跟着她。
    而那两个忠诚的奴仆也很驯服的顺从王妃的命令,若非必要,否则都不会来打扰她,但像这种非常时刻,他们就打死不肯走,除非完满的达成任务。
    “好重!”这辈子从来没戴过这么多金属在身上过!
    欧阳萱莎一边呻吟、一边倚着靠垫坐下,然后取出藏在箱子里的计算机打开。
    “嗯嗯嗯,果然,一模一样!”她找出资料图文件,认真比对那天在市集上买的陶制水罐和盾牌上的图纹。“不过……这上面的图纹到底有什么特别意义呢?或者只是单纯的花纹而毫无意义呢?”
    她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滚动鼠标寻找其它资料。“咦?公元六世纪?”她惊愕地看看陶罐,再看回屏幕。“那这上面的图纹到底是……”
    “水神。”
    冷不防突然跑出另一个声音来,欧阳萱莎骇得惊叫一声回过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