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嗓子眼就有点血流出来。我知道我以后会一天比一天更严重,到最后完全不成人形。这些护理父亲的时候都已经了解透彻了,所以如今想来,就更觉得恐惧。
    衣服上全是酒味,皱成一团。勉强穿上到楼下餐厅喝粥,喝了两碗,整个人都暖和起来。到前台问过,蒋磊果然已经结账。沿着胡同一直走,到街口才知道自己在哪里。到旁边的七匹狼买了身新衣,本打算招手叫出租车,想了想,转身去路对面的公交站点。
    这时候是早高峰的末尾,上了车,站了两站竟然有座。我实在不好意思众目睽睽之下坐上去,只不过愣了三秒,旁边一位大婶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冲过来,千斤之躯“哐”得一下砸了下去。
    我咽了口口水,感叹自己果然脱离群众很久,不想百姓战斗力已经彪悍如此,赶忙顺着人流往后走了几步。
    我在公司是很自由的,就算迟到也没人会拿着考勤表追在我身后扣我工资。可推开办公室的门,程远风面色不善坐在里面。
    我第一反应是想跑。
    因为我想起来我不仅彻夜不归,连手机都是关机状态直到现在。
    “你去哪儿了?”他问。
    然后我就用蒋磊的话鼓励自己,关门,把上衣挂在衣架上,轻描淡写说:“找朋友喝酒去了。”
    “我给你所有的朋友都打过电话,你下次说谎记得找人串供!”他声音低沉,显然已经非常愤怒。
    我把手机开机,往桌子上随便一扔,说:“我就不能有新朋友?”
    “说实话!究竟去哪儿了!”他扑上来,抓着我的肩膀晃。
    我被他晃得恶心,嗓子眼腥甜,还是有血。这会儿也有点不高兴了,甩开他的手说:“喝酒去了!你爱信不信!”
    他愣了一下,脸上的狂怒仿佛冻结一般凝固在脸上,就像忘记了下一个表情应该是什么。我走到桌子里,坐下来,打开电脑。手机在桌子上放肆震动,捞过来扫了一眼,四十多条短信,全是未接来电提醒。我烦了,把手机扔进抽屉里,抬眼觑他:“还有事?”
    “你真的是跟朋友喝酒去了?”他走过来,靠在桌边,竟然有点不知所措。
    我点点头。
    “怎么认识的朋友?”
    “偶然。”
    “下次要喝酒也没事,打个电话告诉我,别叫我担心。”他走过来,想握住我肩膀。我没有躲,就被他揽着肩膀拥入怀里,吻着头发:“我昨晚回来看见你不在,电话也打不通,真的担心死了。”
    我听得浑身起鸡皮疙瘩,却只是冷笑一声,没把他推开。虽然只扫了一眼,可也能看得清楚,最早的一条未接电话提醒是凌晨一点四十五分。
    他又吻了我几下,就说不打扰我工作,先出去了。这个态度真是非常好,及时克制住自己的脾气没动手,还故作温情地赠与几个吻,末了还以工作为重,主动退出。
    “程远风。”我叫住他。
    他回过头,微笑了一下。
    这个男人无论内在如何,外表一贯的这么漂亮。
    “我怎么认识新朋友跟你没有关系,你的事不用我管,我的事你最好也少管。我知道你的把戏,就算是柯南跟踪别人也会被发现,上回的事我不跟你计较,不代表这次我也不跟你计较。”我说。
    “秦韵!”他咬牙切齿,刚刚的温情脉脉果然都是片刻昙花。
    我挑眉。
    他冷哼一声,什么也没说,摔门出去。
    直到他走了有一会儿,我才把攥紧的拳松开,深深感叹蒋磊说不定真的有心理学功底。
    我以前果然对这个人渣太仁慈了,偶尔发一次狠,爽死老子了!
    爽了半天,见到qq震动。秘书说本部门约好了晚上一起吃饭欢迎新人,问我能不能到场。
    新人,不就是宋晓么?
    有新人来就聚餐这个不成文的规矩还是我起的头,就是个玩乐的借口。不过这次,大概会比以前都有趣。
    公司的酒席有家指定酒店,下了班,部门人员勾肩搭背,到楼下打车。如今限制酒驾,出门哈皮谁也不开车,浩浩荡荡几辆车打过来,一路有说有笑。我坐了最前面一辆,秘书小姐与副经理聊完皮肤保养,转过头问我:“秦经理,你脸色不好?”
    “你工作努力些,我就面色红润有光泽了。”我坐在副驾驶,从后视镜里看着她。
    秘书小姐娇嗔一声,道:“人家哪里不认真工作了嘛~”
    我笑笑,望向窗外。
    因为我是经理,理所应当坐在主席。宋晓被安排坐在我左手边,与我对视时,拘谨谦恭的表情下是一点挑衅的光。我没理他,部门自然有几个能闹的,妙语连珠,气氛一点也不沉闷。菜流水价上,可谁也顾不上吃。你敬我我敬你,满地都是酒瓶子。我一开始就说过,今天不想喝太多,要大家把火力对准新人。大家嘻嘻哈哈,果然猛灌宋晓。
    宋晓的酒量早有耳闻,听程远风说,他微醺时脸颊一抹嫣红,格外撩人。撩不撩人我不知道,但他酒量的确是好。啤酒之后换红酒,红酒之后,不知道谁竟然喊了泸州老窖。宋晓来者不拒,每一杯都一饮而尽,喝完了,那眼角扫我。
    奇了怪了,得胃癌的怎么不是他呢?
    说这话,我是忘了当初陪程远风谈生意的时候,高度白酒一口气灌三杯了。对方是东北过来的建材商,跟你谈生意全靠对脾气。说白了,就是看你酒桌上豪不豪爽。程远风的酒量是众人皆知,三瓶啤的下去都满嘴胡话,更何况人家东北老板直接上茅台。我在一边看得肉疼,但好在那时候茅台的价格还没有到如今这样吓死不要命的,狠狠心,喝得起。程远风又一次三杯倒地,我把他扶起来,靠到一边,自己孤军奋战,愣是拿下一个三百万的大单子。
    第二天就胃出血送医院,住了一个星期,错过期末考试。下个学期,干脆就不再去了。
    想起过去就难受,不如看眼前。几轮车轮战宋晓都没见不正常,谁来敬酒,还是彬彬有礼,一口干。是不是学生会外联部长都像他一样,酒量超群,喝几杯就拉一个赞助?我止不住心里恶毒的想法,一边跟别人聊着天,一边诅咒宋晓下一秒就不支倒地。
    可人家顽强撑住了。
    吃完饭,大家商量去ktv续摊。吃饭这事是我同意的,经费公司里出。反正程远风那边不会不同意,他需要这种发票走账。但是ktv就有点出格,毕竟是计划外的了。我看看手机,晚上十一点,既然连女士们都没说要走,我又何必扫兴。手一挥,大家尽管玩。
    一伙人赶赴ktv。
    这次不知谁不长眼,叫我跟宋晓同车。
    上了车,我就坐在一边闭目养神,宋晓浑身酒气,眼睛却仍然亮如星子。在我身边坐了一会儿,语带关心道:“秦经理不舒服?”
    我不置可否,嗓子里应了一声。
    他的声音里带了些假惺惺的惋惜:“听程总说您酒量很好的,我还以为您喝点没问题,这才大着胆子敬了您两杯……”
    酒席间他曾敬我的酒,两次。第一次,是大家一起来敬我,感谢我无时无刻不罩着他们,希望我今后也罩着他们。第二次,他转过身,酒杯在我的杯壁上碰了一下,什么话也没说。他似乎以为我应该懂,可惜,我不懂。
    我不知道他是向低调地炫耀他成功抢走了我的人还是想谢谢我不争不抢甚至还□□地留下来充当家庭主妇。
    无论之前如何,以后不会了。
    “好刀用在刀刃上,这跟酒量没关系。部门聚餐高兴为主,喝酒倒是次要的。一杯接一杯,同事敬的酒很廉价么?”
    宋晓轻哼一声,刚要说什么,同车的另一个同事出来打圆场。话题岔开就回不去了,进了包厢,宋晓倒是想坐在我旁边,不知那同事说了什么,其余人善意地把我们隔开。
    隔开也好,我今晚战斗力微弱,昨夜喝得烂醉,今天又接着来,癌细胞跟造反了似的。
    窝在沙发里捧着茶杯暖胃,部门里暧昧很久的一对在合唱《今天你要嫁给我》,虽然男声鬼哭狼嚎女声被带出十万八千里,可到底有感情的歌听起来都别有一番味道。ktv刚在城市流行起来的时候,我跟程远风也曾经一起来玩。两个人要个小包就够,抱在一起,越唱声音越小,往往唱到最后就滚到一起。
    那时候最喜欢唱的一首歌是《水晶》,爱一个人常常要很小心,仿佛手中捧着水晶。
    我把自己藏在阴影里,眼眶湿润也不怕。这时候响起《水晶》的前奏,下意识去找话筒,可还没直起身子,宋晓已经站了起来。
    笑颜如花,探着身子不好意思道:“我点的。”
    也不奇怪,程远风会把这件事也告诉他。
    我跟自己说。
    我和程远风过去有多少甜蜜,说不定都被当成笑话,说给新欢听。自古,下堂妻就是不值钱了,更何况,我一个男人,连领证的资格都没有。
    当初找办假证的办一个也好啊。
    我装作困了,把脸往肩膀蹭了蹭,蹭掉眼角的泪,抬起头,却发现程远风站在我面前。
    肯定是眼花了。
    我身边坐的本来是秘书小姐,见老板来了,奸笑着让座。我往旁边挪了挪,手里捧着的茶凉了,一口喝下去,探身子又倒了一杯。最早最早的时候,我要喝水,程远风就巴巴给我倒好,要吃苹果,他巴巴给我削皮,我无心地说了句想吃三鲜馅饺子,他自己买肉剁馅对着网上的教程忙活一下午。后来就越来越大爷,成了我给他倒水,我要是不给他弄,他就能活活饿死渴死。到现在,坐在我身边,别管我是喝水还是尿尿,人家眼睛就只顾着盯宋晓。
    于是宋晓把一首情歌唱得百转千回深情脉脉,就差没当众表白。
    我继续捧杯子发呆,实际自己也不知道想些什么,只听见宋晓一首一首地唱。身边人有时候跟着鼓掌,脚尖一直打着拍子,很是自得。
    有那么一瞬间,我很诧异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现在是恍然大悟。
    众目睽睽之下悄然约会,紧张刺激又浪漫。
    还是年轻人会玩。
    宋晓唱了几首,把话筒交出去,叫着自己再唱下去嗓子就要哑了。我恶毒地诅咒他明天就哑了才好,就听秘书小姐把话筒举到程远风面前:“老板,帮你跟秦经理点了首。”
    程远风一愣,满脸笑意地接过来,问:“什么歌?”
    “《知心爱人》。”大家一起心照不宣地笑。
    “好歌啊。”程远风笑着把胳膊搭我肩膀上,“冲这首歌都得扣了你们这个月奖金。”
    “老板不要!”一片哀嚎。
    程远风笑得爽朗,低下头,凑近我耳边说:“你会唱吧,小韵?”
    我瞥了他一眼,满肚子恶毒的诅咒酝酿,反复劝告自己淡定。张张嘴,刚打算说话,却猛烈地咳起来。
    就好像胸腔里的气流摩肩接踵往外冲锋,所有的血液都往头顶聚集。剧咳间也顾不得手里的茶杯,只能捂住嘴。好像有谁在身后拍我的背,越拍我越难受,胃液一股脑涌上来,我强忍住那种想呕吐的感觉。咳嗽稍微停了些就躲开那人的手往卫生间跑,七拐八拐的走廊好像通往鬼门关,每迈出一步都是煎熬。
    一脚踏进卫生间,还没来得及插上门锁,就已经吐得昏天黑地。我跪在马桶边,把今晚吃过的东西都吐完了,就开始吐酸水,酸水都没了,就是红彤彤的血。听见身后门响,头也没回,胳膊往后一伸,顺手插上门栓,继续吐。吐得涕泗横流,到最后,也不知道是血流的多还是眼泪流的多,马桶里全是红彤彤的一片。
    我从来不知道我有这么多血。
    吐过了,胃里开始疯了一样的疼,就好像有人拿一把电钻,这里钻够了那里补一下。我蜷成一团坐在隔间里,就听见有人在外面疯狂砸门。
    “小韵!开门!”
    我没理会。
    他还是砸门,一下比一下猛,照这架势,不把门砸烂把我拽出来不罢休。我扶着墙,勉强站起来,按下冲水按钮。血混着水,渐渐由浓稠变得稀释,最终消失不见。那一刻,我想,有一天,也许我也会这样。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