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便想起你的腿部曲线。
    虽然当我到社会上工作时,因为头上长着尖锐的角,以致处世不够圆滑,让我常常得罪人。
    但我是山羊,本来就该有角的。
    我陪明菁玩了一会篮球,又回到篮球场外的椅子上坐着。
    跟大学时的聊天方式不同,明菁已没有门禁时间,所以不用频频看表。
    ”这阵子在忙些什么呢?”
    ”我在写小说。”
    ”写小说对你而言,一定很简单。”
    ”不。什么人都会写小说,就是中文系的学生不会写小说。”
    ”为什么?”
    ”正因为我们知道该如何写小说,所以反而不会写小说。”
    ”啊?”
    明菁笑了笑,把我手中的篮球抱去。
    ”就像这颗篮球一样。我们打篮球时,不会用脚去踢。还要记得不可以
    两次运球,带球上篮时不能走步。但这些东西都不是打篮球的本质,   而只是篮球比赛的规则。”
    明菁把篮球还给我,接着说,
    ”过儿。如果你只是一个五岁的小孩子,你会怎么玩篮球?”
    ”就随便玩啊。”
    ”没错。你甚至有可能会用脚去踢它。但谁说篮球不能用踢的呢?规则
    是人订的,那是为了比赛,并不是为了篮球呀。如果打篮球的目的,
    只是为了好玩,而非为了比赛。那又何必要有规则呢?”
    明菁将篮球放在地上,举脚一踢,球慢慢滚进篮球场内。
    ”我常希望永远是一个赤足在田野间奔跑的小孩,跑步只是我表达快乐   的方式,而不是目的。为什么我们非得穿上球鞋,跪蹲在起跑线等待
    枪响,然后朝着终点线狂奔呢?当跑步变成比赛,我们才会讲究速度
    和弹性,讲究跑步的姿势和技巧,以便在赛跑中得到好成绩。但如果
    跑步只是表达快乐的肢体语言,又有什么是该讲究的呢?”
    ”姑姑,你喝醉了吗?”
    ”哪有。”
    ”那怎么会突然对牛弹琴呢?”
    ”别胡说,你又不是牛。我只是写小说写到心烦而已。”
    ”嗯。”
    ”本来想去找你聊天,听李柏森说你离家出走,我才到处找你的。”
    ”你听他胡扯。我又不是离家出走。”
    ”那你好多了吧?”
    ”嗯。谢谢你。”
    几年后,当我在社会上或研究领域里的宽阔草原中跑步时,
    常会听到有人劝我穿上球鞋,系好鞋带,然后在跑道内奔跑的声音。
    有人甚至说我根本不会跑步,速度太慢,没有跑步的资格。
    明菁的话就会适时地在脑海中响起:
    ”跑步只是表达快乐的肢体语言,不是比赛哦。”
    ”很晚了,该回去了。”我看了表,快凌晨两点。
    ”嗯。你肚子饿了吧?我去你那里煮碗面给你吃。”
    ”我才刚落榜,你还忍心煮面给我吃吗?”
    ”你说什么!”明菁敲了一下我的头。
    ”刚落榜的心情是沉痛的,可是吃你煮的面是件非常兴奋的事。
    我怕我的心脏无法负荷这种情绪转折。”
    我摸了摸被敲痛的头。
    ”过儿,你转得很快。不简单,你是高手。”
    ”你可以再大声一点。”
    ”过-儿-!你-是-高-手-!”明菁高声喊叫。
    ”喂!现在很晚了,别发神经。”
    ”呵呵……走吧。”
    ”小说写完要给我看喔。”
    ”没问题。你一定是第一个读者。”
    哈哈……肉不要煮太久
    我和明菁回去时,柏森、子尧兄和秀枝学姐都在客厅。
    ”菜虫啊,人生自古谁无落,留取丹心再去考。”
    子尧兄一看到我,立刻开了口。
    ”不会说话就别开口。”秀枝学姐骂了一声,然后轻声问我:
    ”菜虫,吃饭没?”
    我摇摇头。
    ”冰箱还有一些菜,我再去买些肉,我们煮火锅来吃吧。”柏森提议。
    ”很好。明菁,你今晚别回宿舍了,跟我挤吧。”秀枝学姐说。
    ”我终于想到了!”我夹起一片生肉,准备放入锅里煮时,突然大叫。
    ”想到什么?”明菁问我。
    ”我考国文时,写了一句:台湾的政治人物,应该要学习火锅的肉片”
    ”那是什么意思?”明菁又问。
    ”火锅的肉片不能在汤里煮太久啊,煮太久的话,肉质会变硬。”
    ”恕小弟孤陋寡闻,那又是什么意思呢?”轮到柏森发问。
    ”就是火锅的肉片不能在汤里煮太久的意思。”
    ”恕小妹资质驽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秀枝学姐竟然也问。
    ”火锅的肉片在汤里煮太久就会不好吃的意思。”
    秀枝学姐手中的筷子,掉了下来。
    全桌鸦雀无声。过了一会,子尧兄才说:
    ”菜虫,你真是奇怪的人。”
    ”过儿才不是奇怪的人,他这叫特别。”明菁开口反驳。
    ”特别奇怪吗?”柏森说。
    ”只有特别,没有奇怪。过儿,你不简单,你是高手。”
    ”你可以再大声一点。”
    ”过-儿-!你-是-高-手-!”明菁提高音量,又说一遍。
    我和明菁旁若无人地笑了起来。
    ”林明菁同学,恭喜你。你认识菜虫这么久,终于疯了。”
    柏森举起杯子。
    ”没错。是该恭喜。”子尧兄也举起杯子。
    ”学姐……”明菁转头向秀枝学姐求援。
    ”谁敢说我学妹疯了?”秀枝学姐放下筷子,握了握拳头。
    ”哈哈……哈哈……哈哈哈……肉不要煮太久,趁软吃,趁软吃。”
    柏森干笑了几声。
    在爱情的世界里,根本没有规则
    一个月后,明菁的小说终于写完了,约三万字。
    篇名很简单,就叫《思念》。
    ”不是说写完后要让我当第一个读者?”
    ”哎呀,写得不好啦,修一修后再给你看。”
    不过明菁一直没把《思念》拿给我。
    我如果想到这件事时,就会提醒她,她总会找理由拖延。
    有次她在客厅看小说,我走过去,伸出右手:
    ”可以让我看吗?”
    ”你也喜欢村上春树的小说吗?”
    ”我不是指这本,我是说你写的《思念》。”
    ”村上春树的小说真的很好看哦。”
    ”我要看《思念》。”
    ”这样好了。我有几本村上春树的小说,你先拿去看。”
    明菁从背包中拿出两本书,连手上那本,一起塞在我手里。
    ”你全部看完后,我再拿我的小说给你看……”
    话没说完,明菁马上背起背包,溜掉了。
    我整夜没睡,看完了那三本小说。不知不觉,天就亮了。
    躺在床上,怎么睡也睡不着,脑子里好像有很多文字跑来跑去。
    那些文字是我非常熟悉的中文字,可是却又觉得陌生。
    因为念研究所以来,接触的文字大部分是英文,还有一堆数学符号。
    我离开床,坐在书桌,随便拿几张纸,试着把脑中的文字写下来。
    于是我写了:我,目前单身,有一辆二手机车,三条狗,四个月没缴的房租,坐在像橄榄球形状的书桌前。台灯从左上方直射金黄的强光,我感觉像是正被熬夜审问的变态杀人魔。书桌上有三枝笔,两枝被狗啃过,另一枝则会断水。还有一张信纸,是玫仁杏出版社编辑寄来的,上面写着若我再不交稿,他就会让我死得像从十楼摔下来的布丁。我左手托腮,右手搔着三天没洗澡而发痒的背,正思考着如何说一个故事。
    我是那种无论如何不把故事说完便无法入睡的奇怪的人噢。
    要说这件故事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