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很难以启齿,即使下定决心打开牙齿,舌头仍然会做最后的抵抗噢。等到牙齿和舌头都已经沦陷,口腔中的声带还是会不情愿地缓缓振动着。像是电池快要没电的电动刮胡刀,发出死亡前的悲鸣,并企图与下巴的胡渣同归于尽,但却只能造成下巴的炙热感。
这还只是开始说故事前的挣扎噢。
不过当我开始准备说这个故事时,我的意思是指现在,我便不再挣扎了。或许我应该这么讲:不是我不再挣扎,而是我终于了解挣扎也没用,于是放弃挣扎。然而即使我决定放弃挣扎,内心的某部分,很深很深的地方,是像大海一样深的地方噢,仍然会有一些近似怒吼的声音,像一个星期没吃饭的狮子所发出的吼叫声噢。
好了,我该说故事了。
可是经过刚刚内心的挣扎,我渴了,是那种即使是感冒的狗喝过的水我也会想喝的那种渴噢。所以我想先喝水,或者说,一瓶啤酒。
我只考虑了四又三分之一秒,决定要喝啤酒,因为我需要酒精来减少说故事时的疼痛。我打开冰箱,里面有一颗高丽菜,两杯还剩一半的泡沫红茶,几个不知道是否过期的罐头,但就是没有啤酒。
下楼买吧。可是我身上没钱了。现在是凌晨两点四十六分,自从十三天前有个妇女晚上在巷口的提款机领钱时被杀害后,我就不敢在半夜领钱了。我可不想成为明天报纸的标题,”过气的小说家可悲的死于凶恶的歹徒的残酷的右手里的美工刀下,那把刀还是生锈的”。
应该说故事,于是想喝酒,但没钱又不敢去领钱。我不禁低下了头,双手蒙住脸,陷入一股深沉的深沉的悲哀之中。
悲哀的是,我甚至还没开始说故事啊。
写了大约八百个字,眼皮觉得重,就趴在桌上睡了。
后来明菁看到这篇东西,说我这叫”三纸无驴”。
意思是说从前有个秀才,写信托人去买驴,写了三张纸,里面竟然没有”驴”这个字。
”姑姑,我学村上春树学得像吗?”
”这哪是村上春树?你这叫耍白烂。”
明菁虽然这么说,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等你认真地写篇小说,我的《思念》才让你看。”
升上研二后,我和柏森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系上的研究室。
有时候还会在研究室的躺椅上过夜。
因为赶论文,技师考也没去考,反正改作文的老师不会喜欢我的文章。
我是山羊,没必要写篇只为了拿到好成绩的文章。
我们开始煮咖啡,以便熬夜念书。习惯喝咖啡提神后,便上了瘾。
研二那段期间大约是1996年中至1997年中的事。
这时大学生上网的风气已经很兴盛,我和柏森偶尔会玩bbs。
为了抒解念书的苦闷,我有时也会在网络上写写文章。
明菁如果来研究室找我时,就会顺便看看我写的东西。
系上有四间研究室,每间用木板隔了十个位置,我和柏森在同一间。
如果心烦或累了,我们就会走到研究室外面的阳台聊天。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有和柏森聊天的习惯。
聊天的地点和理由也许会变,但聊天的本质是不变的。
我们常提起明菁,柏森总是叫我要积极主动,我始终却步。
有次在准备”河床演变学”考试时,柏森突然问我一个问题:
”如果爱情像沿着河流捡石头,而且规定只能弯腰捡一次,你会如何?”
”那要看是往河的上游还是下游啊,因为上游的石头比较大。”
我想了一下,回答柏森。
”问题是,你永远不知道你是往上游走,还是往下游。”
”这样就很难决定了。”
”菜虫,你就是这种人。所以你手上不会有半颗石头。”
”为什么?”
”因为你总是觉得后面的石头会比较大,自然不会浪费惟一的机会。
可是当你发觉后面的石头愈来愈小时,你却又不甘心。最后……”
柏森顿了顿,接着说,
”最后你根本不肯弯腰去捡石头。”
”那你呢?”
”我只要喜欢,就会立刻捡起。万一后面有更大的石头,我会换掉。”
”可是规定只能捡一次啊。”
”菜虫,这便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处。”柏森看看我,语重心长地说:
”你总是被许多规则束缚。可是在爱情的世界里,根本没有规则啊。”
”啊?”
”不要被只能捡一次石头的规则束缚,这样反而会失去捡石头的机会。”
柏森拍拍我肩膀,”菜虫。不要吝惜弯腰,去捡石头吧。”
当我终于决定弯腰,准备捡起明菁这块石头时。
属于荃的石头,却突然出现在我眼前。
你终于出现了!
那是在1997年春天刚来到的时候,孙樱约我吃午饭。
原来孙樱也看到了我那篇模仿村上春树的白烂文章,是明菁拿给她的。
她说她有个朋友在网络上看到我写的东西,觉得满有趣,想邀我写些稿。
”孙樱,你在报社待久了,幽默感进步了喔。”我认为孙樱在开玩笑。
”菜虫。我说,真的。”
”别玩了,我根本不行啊。况且……”
”出来,吃饭。不要,啰唆。”
孙樱打断我的话,我只好答应了。
我们约在我跟明菁一天之中连续去吃两次的那家餐馆,很巧。
约的时间是十二点四十分,在餐馆二楼。
可是当我匆忙赶到时,已经快一点了。
我还记得我前一晚才刚熬夜赶了一份报告,所以眼前有点模糊。
爬楼梯时差点摔一跤。
顺着螺蜁状楼梯,我上了二楼。
我一面喘气,一面搜寻。
我见到了孙樱的背影,在离楼梯口第三桌的位置。
孙樱的对面坐了个女孩,低着头。
她静静地切割着牛排,听不见刀子的起落与瓷盘的呻吟。
我带着一身的疲惫,在离她两步的距离,停下脚步。
她的视线离开午餐,往右上角抬高30度。
我站直身子,接触她的视线,互相交换着”你来了我到了”的讯息。
然后我愣住了,虽然只有两秒钟。
我好像见过她。
”你终于出现了。”
”是的。我终于看到你了。”
”啊?”我们同时因为惊讶而轻轻啊了一声。
虽然我迟到,但并不超过二十分钟,应该不必用”终于”这种字眼。
但我们都用了”终于”。
后来,我常问荃,为什么她要用”终于”这种字眼?
”我不知道。那是直接的反应,就像我害怕时会哭泣一样。”
荃是这么回答的。
所以我一直不知道原因。
我只知道,我终于看到了荃。
在认识明菁三年又三个月后。
”还不,坐下。”孙樱出了声。
我有点大梦初醒的感觉,坐了下来。荃在我右前方。
”你好。”荃放下刀叉,双手放在腿上,朝我点个头。
”你好。”我也点了头。
”这是我的名片。”她从皮包里取出一张名片,递给我。
”很好听的名字。”
”谢谢。”
荃姓方,方荃确实好听。
”我的名字很普通。我姓蔡,叫崇仁。崇高的崇,仁爱的仁。”
我没名片,每次跟初见面的人介绍自己时,总得说这番话。
”名字只是称呼而已。玫瑰花即使换了一个名字,还是一样芬芳。”
我吓了一跳,这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对白啊。
”你只要叫我”爱”,我就有新名字。我永远不必再叫罗密欧。”
我想起大一在话剧社扮演罗密欧时的对白,不禁脱口而出。
荃似乎也吓了一跳。
”你演罗密欧?”荃问。
我点点头。
”你演朱丽叶?”我问。
荃也点点头。
”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吗?”荃问。
”好像是吧。”我不太确定。
孙樱把menu拿给我,暗示我点个餐。
我竟然只点咖啡,因为我以为我已经吃饱了。
”你吃过了?”荃问我。
”我……我吃过了。”我这才想起还没吃饭,不过我不好意思再更改。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