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得倾国倾城:“不带你这样的啊,才刚刚开始呢。”
    钟明满脸通红,也不知是激动的还是害羞的,这时还不忘问了一句:“你疼不疼?”
    印风俯下`身来贴着钟明的胸膛,瓮声瓮气地说,“一点都不疼,我开心得,快要死掉了。”
    任家小插曲+回老家4
    成俊站在门外,眉头轻蹙。这走廊宽阔,地上铺着地毯,边上罕见地放了沙发。阿俊点了根烟坐到沙发上,顺手扯过茶几上的烟灰缸。不一会,白虎探头探脑地从电梯里出来,见只有阿俊一人,大踏步走到他身边:“云老大还没好?”
    阿俊悠悠吐出一道笔直青烟:“再等等吧,下面怎么样?”
    “操!”白虎血脉贲张着,神色却满是愤慨:“好久没打得这么爽了!可又不能下狠手!吗的,这帮条子,太不经操!两拳下去就没声了!”
    阿俊烦躁地捻息烟头,正这时,房门忽然开了。一男人走了出来。他是场子里的红牌之一,什么样的客人没见过?饶是这样,此刻他的腿也在止不住地发抖。那人恭敬地对阿俊和白虎打了招呼,便慢慢扶着墙走远了,房门又带上。阿俊估计任非云是在洗澡。
    白虎皱着眉头,粗声粗气地嚷嚷:“你说老大这什么意思?没人盯着龙哥那边,毒龙那小逼崽子肯定又得去闹了!而且他怎么忽然让人来伺候他那个……那个……这段时间不安稳,场子里那么多麻烦,他到底是想干嘛!”
    阿俊一眼冷冷地朝白虎扫过去:“闭嘴。”
    白虎讪讪地闭了嘴巴。他这人,一激动就口不择言不分场合,刚刚在下面打得实在是起劲了,以至于到了这四楼,他心脏仍是咚咚地鼓鸣着,所以这嘴巴也就不听使唤了。
    房门喀哒一声,任非云衣冠楚楚地走了出来。
    阿俊没细瞧他。白虎却是不知避讳的,他把任非云从头到尾地打量了一遍,见对方冷着脸,精气神倒也都不错,但怎么看,都透着一股阴霾。任非云冷冷地扫过来,白虎对上他的目光,这才立即把头低了。
    “楼下现在什么情况?”
    白虎低着头立即答:“都是些不算正规的警察班子,估计是邓明胜私家养在局子里的,闹得可大了,被打了也不肯走,说要把场子里几个头牌都拘留回去。”
    任非云微微眯了眼,返回房里。不一会,又大踏步地走出来,直奔电梯。阿俊和白虎忙一左一右地跟上。
    场子里已经不营业了,包厢之间冷冷清清,宴会厅里倒是热闹,却是所有人都打杀得热血沸腾。满地狼藉中,任非云一脚踏在宴会场的入口。眼尖的人一眼就看到,心里不自主地都跟着一凛。任家人有默契似的,看到任非云后都停了动作。毒龙本坐在一处卡座上抽着雪茄旁观,这时“腾”地一下站起来扔了烟,几步走到任非云身后,也和阿俊他们并肩站了。
    任非云看了看对方人马,随意地扫了毒龙一眼,“就这几个人,你给我折腾到现在?”
    毒龙低着头没敢答话。
    任非云冷冷斥道:“没用的东西!换成印风,他们早被抬出去了!”
    毒龙依握紧了拳,低着头道:“对不起,任总!下次我会注意效率!”
    任非云不再搭理他,一手插着西裤口袋,身形笔挺地往前走,“请问队长是哪位?”
    队长闻言,立即站到了前方,板寸头,狗腿相。
    任非云在距人一步之遥处停了下来,一手插兜,另一手闲闲地在裤腿上敲了两下,“您搜到了什么吗?”
    板寸队长浑身肌肉紧绷着,肩膀微微有些缩起来,不过讲出来的话语倒是中气十足,似乎这话已经在无数的场子里历练过:“还没有!不过这里聚众卖`淫,我必须带几个人回去交差!”
    任非云挑了挑眉,“聚众卖`淫?”
    板寸队长用力聚敛了一身正气,点了点头。
    任非云猛地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把精巧手枪,稳稳地抵在了对方额前,“聚众卖`淫?还有走私军火?”
    对方人马一阵骚动,半晌才反应过来纷纷拔枪,对着任非云吼:“你这是袭警!我们有权拘捕你!现在放下枪,还能从宽处理!”
    任非云扣动扳机,atmaca53带着冰冷的气息抵在板寸队长的额头,又往后推了几分。
    板寸队长浑身冷汗暴涨,无论如何也没料到任非云胆敢公然袭警,不过此刻说什么也是徒劳了,生平第一次被人用枪指着脑袋,这个被安逸日子磨成了酒囊饭袋的队长,此刻是六神无主的。他张了张嘴,却发现喉咙里出不了任何声音,他生怕自己一出声,手枪也跟着回话,一子弹把他脑袋给打穿了。
    任非云动作不变,眼神冰冷:“聚众卖`淫还是走私军火?吭声!”
    板寸队长抖如筛糠,眼睛都不记得眨动:“没没没,都……都没。”
    任非云收了枪,转身往里边走边道:“滚吧。”
    一群人似乎还想闹,但刚刚那一瞬却是让人浑身发冷,于是都讪讪地退了出去,一时间制服整齐的邓家军,屁滚尿流。
    板寸队长在皇家一号门口,愤愤地踢了车门一脚,却差点掀了自己的脚趾,“他妈的!这帮狗胆包天的土匪!”
    狗腿帮另一人上前附和:“就是!他妈的谁不会用枪啊!咱要不是没邓书记的许可,咱早一枪崩了他!”
    板寸队长无可无不可地点头:“真以为自己算个什么东西!邓书记这些年盯着呢,他养的那只鸭子进了牢里后,他手底下还有几个能派得上用场的!”
    一群人骂骂咧咧地上了车,而此刻任非云坐在二楼的窗口,听着那些污言秽语,对着手中的atmaca发呆。
    手枪很漂亮,枪柄上甚至点缀了温润玉石,碧青剔透,一看便知价值不菲。任非云常年放在枕边,这样他才睡得安稳。手枪上有印风的味道,任非云这么觉得。
    印风十八岁生日那一年,便是在教堂,收到的这把枪。印风很少用,总当宝贝似的藏在外套里面,捂得热烘烘,子弹却从不上膛。印风说,这是你给我的,我可不能让他沾上脏东西了,这是咱的定情信物。
    任非云把头埋下去,鼻尖抵在扳机上,深深地呼吸。这把枪里,是从不上子弹的。当年印风离开时的表情,还烙印在心底。他拿着抢呵气,边擦拭枪身边说,保管好它,等我回来啊。
    那时他们可都不知道,这一等,便是四年。而这四年,是沧海桑田的一番变换,等到再回来时,却谁都不再如当时了。
    大年初五,印风破了自己的生物钟,结结实实地睡了个懒觉。等他醒来时,舒爽得只想一直窝在暖和的被子里,一辈子都不要起来了。
    钟明不在身边,可被窝里枕头上,满满的都是钟明的味道。印风看着床边上的一堆纸巾,一时有些发怔,怔愣完了,又开始觉得心满意足。他寂寞太久,生活一度冰冷枯燥,而这段时间,确实是太幸福了。以至于擦拭秽物的纸巾,都能让他生出满足感来。
    钟明是第一次,释放得快,再往后,明明起了反应,却无论如何都不肯再做了。钟明支支吾吾地涨红了脸解释:“等……等买了避孕套和润滑剂,我们慢慢来。”
    这么一句猥琐的话,愣是被他说得纯情无比,正经非常。
    印风把棉被压到腋下,两条光秃秃的胳膊伸出来,在缝隙的阳光里十指翩跹,张牙舞爪地摆造型。
    钟明轻轻地推开房门,一见印风醒了,便眉开眼笑:“媳妇,起来吃早饭了。”
    恰逢陈翠花来楼上捧被子出去晒,闻言受惊,骤然吼起来:“你在说啥?”
    钟明回头看见自家妈妈,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倒是陈翠花,朴实了一辈子,此刻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把问题想歪,便呵斥钟明道:“老大不小的人了,自己也想娶媳妇了吧?村里的姑娘条件是不如城里好,但你看上了哪家要跟妈说,妈去给你张罗!”
    此言一出,印风满面的春风顿时停住,嘴角还带着笑,眼神却已经暗下来,是个很滑稽的表情。
    钟明对着陈翠花的背影默默叹了口气,进了房,帮印风手脚麻利地套上毛衣:“别生气,等过阵子,我肯定跟他们说清楚的。现在大家都太陌生,说出来不大合适。”
    印风沉默地点点头。跟着钟明下楼。
    一大早的,钟老爷子嚷嚷着要喝酒。钟明走过去给自己老子盛上一碗枣茶,语重心长:“爸,你前几年刚中过风,现在不能喝酒。”
    钟老爷子眼睛一瞪,登时小脸上只看得见眼睛和褶子:“你个牛犊子!老子身体好着呢!不行,今天非得喝一口,我自己的身体自己有数。”
    钟明也急得瞪眼,几乎就要拿出在公司的那一套凌厉作风。这老头子这些年越发顽固自大,钟明无可奈何之余也有些烦躁和愤怒。父子俩眼看着有些剑拔弩张,陈翠花却见怪不怪,继续着手里的农活,随口道:“明子,别让你爸喝酒。”
    钟老爷子彻底愤怒了,好歹是当过兵的,从小就对钟明教育这么一句:夫为妻纲,父为子纲。这会儿家里是要造反了!
    印风笑嘻嘻去柜子里拿了药酒,叠着两个碗凑上前,“叔叔,咱们划酒拳,输的人喝。”
    钟大福两眼立即放光:“小印会划酒拳?”
    印风点点头,便倒了两碗酒。钟明皱了皱眉,此刻倒安静下来,乖乖地在一旁看着。
    划酒拳,盘盘皆胜,是高手。可是划酒拳,盘盘皆输,还能输地巧,输地妙,让人愣是找不出岔子,哑口无言,那就是高手中的高手了。
    钟大福看着印风灌下第二碗酒时,沮丧地一摆手:“不来了不来了,免得说我欺负小辈!”
    如此这般,钟大福的倔脾气下去了,也就乖乖地喝了一碗枣茶。
    印风朝钟明眨眨眼睛,边慢悠悠喝着枣茶,边啃着热乎乎的包子。包子陷是笋干猪肉的,里面掺了木耳香菇等,印风一口气就吞下了五个,和着一肚子酒水,肚皮鼓鼓的,像是怀胎三月。
    钟明瞧着爸妈都出去邻居家唠嗑了,赶紧弯下腰贴着印风肚皮,一惊一乍道:“啊呀,我听到孩子踢你了!”
    印风正在摸下巴上新长出来的小胡子,听了这话猛然跃起,一拳捣向钟明鼻子:“滚蛋!你找打!”
    钟明不慌不忙地接了,凑过去亲了个小嘴,笑得腼腆又得意。
    印风看他那小媳妇似的猥琐样,立即没了脾气。打了个充满酒气的饱嗝,印风拳头轻顶钟明胸口,“你家里真好,以后咱们经常来。”
    钟明顿了一顿,半晌才反应过来:“好。”
    回老家5
    钟大福为了庆祝儿子一年一度的回归,在家里大摆筵席,请了邻里亲戚无数,临近中午的时候,大屋里已经满是人了。有的嗑瓜子,有的打牌,有的就纯粹站着唠嗑。门口的地上还有烟火的红纸残骸,几个小孩清朗地笑着奔来跑去,不时发出尖尖的笑闹声。
    小孩子是邻里亲戚们带来的,年龄段在五到十五岁,这时大小魔王齐聚一堂,闹作一团,整个圩上都飘荡着清脆的叫嚷或是尖锐的哭闹。
    印风酒劲有些上脸,红扑扑的,坐在那一声不吭,花儿一般。小孩总是喜欢漂亮物事,也不忌生,齐齐地往印风身边凑。印风周遭围着若干小孩,腿上放着钟明的笔记本电脑,接上无线网络,便搜了龙珠兴致勃勃地看。
    他这些日子仿佛变回了青春年少时,在那些还没遇见任非云的时光里,他叛逆而热情,他对着龙珠热血沸腾,也看着古惑仔感到蓬勃的雄心壮志。日子兜兜一转,十年过去,这一年,印风荣升二十七的高龄青年,身体免疫力不如当初,腿嘛,断了一条。可是他坐在这里,脸上却糅合了年少时的英勇和现实的沉稳,令人在回眸的瞬间,陡然就移不开眼光。
    钟明接待了所有的亲戚好友,一圈转过来,发现印风成了孩子王。一伙人就这么丢了电脑,蹲在屋外的水泥地上一起玩弹珠。
    印风脸上掺杂了些黄沙,却掩盖不住那丝孩子气。
    钟明觉得这样挺好。他的媳妇,他养的活,他只需要印风每天这样笑着。他不需要对方事业有成,鸿鹄之志。一切的一切,有他就够了。
    钟明收了电脑,摆上桌布。几个大圆桌,轮流开始上菜。
    印风喜欢这里的饭菜。大火烹饪出的菜肴,总能炒出食物里最深层的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