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跟你打招呼。
    沈暮忽然想起第一次遇见林远城的场景。那是在林冬绪的课堂上,他来旁听,因为她没给他发资料就跟她吵了几句,她还记得当时他就是照片里那样的坏笑,流里流气的对她说:“同学,你是不是漏掉我了,我这么帅,你居然看不见!”
    她低头苦笑,居然记得这么清楚。林远城气急败坏的模样,讨好她的狗腿模样,扮演梁山伯时认真的模样,对她表白时紧张的模样,得不到她原谅时失落的模样……她都清楚的记得,她会记一辈子,会内疚一辈子,会怀念一辈子……
    她笑着笑着,眼泪也就噼里啪啦的掉下来了,一颗一颗的砸在腿上,融进衣服里,湿了一整片,她默默地流泪,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对面坐着的齐欢颜抽抽嗒嗒靠在秦征身上哭的很厉害,比起她,沈暮就像个隐形人,安静的仿佛不存在,只是低着头抿唇默默掉眼泪。
    不知什么时候,她面前出现一个人,蹲下来与她平视。
    沈暮哽咽了,伸手摸摸他的眼睛说:“几天没睡啊?黑眼圈这么严重。”
    林冬绪捉住她的手吻了一下,沈暮忽然不自在的抽出手指,看了眼林远城的巨幅遗像。林冬绪因为她的动作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然后坐到她身边替她把眼泪擦掉。
    “事故调查的怎么样了?不是说当时肇事的卡车里没有人吗?”沈暮问。
    “跟警察说的一样,卡车司机可能因为车子失控的时候就推门跳出去了,至今还是失踪,估计也是凶多吉少。”林冬绪低声说。
    “哦……这样啊。”
    这个时候灵堂里进来一个人,面无表情的在林远城的遗像和骨灰面前鞠了三下,说:“一路走好。”
    沈暮顿了几秒才认出来这人是周斐然,他的样子道貌岸然,虽然面色清冷,但丝毫看不出哀婉之色,沈暮能看的出来,这种人生性冷漠,根本不屑装出一副对死者的惋惜模样。
    林冬绪在她耳边轻道:“我一会儿就回来。”他便起身朝着周斐然走去了。沈暮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只看得到周斐然扬眉笑了一下,做了个“请”的姿势。
    林冬绪跟周斐然一路走到墓园的边缘,江岸边的风很大,呜呜作响,拂面而来竟让人有种窒息感。他们刚一停下来,林冬绪一抬脚便将周斐然猛的踹到江水里,他跟着上去又是狠狠的踹了几脚。
    周斐然没有让开,而是任着林冬绪疯狂的踢踹,他被踹倒在泥巴地里,爬起来又被踹倒,反反复复,直到林冬绪筋疲力尽。
    周斐然从浑浊的泥巴水中爬起来,擦了擦脸上溅到的泥泞,勾唇笑起来:“林冬绪,有种把我淹死在这儿啊,不敢啊是不是?那就没办法了,你他妈就是拿我被办法。”
    林冬绪因为动了真气胸腔剧烈的起伏着,他面色冷峻到极致,怒红的双目狠狠剜着周斐然,冲上去揪住他的衣领,一字一顿冷冷道:“远城的命,迟早一天我会让你还回来。”
    周斐然一把将他推开,冷笑:“你找得到证据么?查了这么久你找到证据了么?卡车里边连个司机都没有你上哪找证据去啊?哈哈哈哈……林冬绪啊,看来你是第一天认识我周斐然,我这个人不做就算了,要做,一定最完美。这次是我给你的警告,妄想破坏我定下的游戏规则,下场就是这个!我周斐然不是被你当小孩耍的,你说合作我就帮你,你忽然收手难道我会跟个傻.逼一样帮你拍手称好?这次是林远城,下次我就不敢保证是谁了,唔……可能是林安国那个私生子,也有可能是你那个小女朋友。他们的结局掌握在你手里,表个态,还合作不合作?”
    林冬绪自嘲的笑了一下,“合作,怎么不合作?我这不还没把林安国弄死么?”
    周斐然说:“最好是这样。秦征的股份和所有股东的股份已经全部转到你名下了,加上你那女朋友的股份,安国地产就是你的了。以后你要怎么把沈小姐的股份拿过来我不管你,总之我要的是安国地产垮台以及林安国的贱命,我要让他死的很痛苦!听说他心脏不太好,最好就是一轮一轮的将他折磨死,呵,这也不是你想看到的吧?”
    “周斐然,不想鱼死网破就给我安安静静等好消息,我身边的那些人你若再敢动一下,你会比死还难受。”
    周斐然笑起来:“啧啧,我周斐然最讲信用,你遵守规则我绝对不会招惹你。不过我还真不怕,我养着一批黑社会你有吗?你他妈清高的跑去电视台当什么记者、制作人的时候就该想想今日,你干了这种事就甭想一身清白。我最起码遇难的时候能保自己个周全,你呢?上电视求助现场观众?小子,你还差得远!”
    四十、
    林远城的葬礼过后,林安国的身体大不如前,有一次他在公司开会突发心脏病,吓坏了所有人,好在送医及时才保住一条命。此后公司事宜全权交由林冬绪处理,他开始长期在家调养身体,两耳不闻窗外事。
    六月,秦征高考结束了,整天去找齐欢颜出去玩,而沈暮也由于成绩优秀进了电视台实习,同去的还有钱周,她们被分配到社会新闻部做一线记者,这是每个新闻系的学生逃不过的实习过程。
    转眼便到了炎炎夏日,七八月的天气,沈暮天天出去跑新闻,两个礼拜就黑了一圈。这天的突发新闻比较多,又有大批记者被分配去了某公司的新闻发布会,人手不够用,本来沈暮应该是跟一位前辈一起跑新闻的,可那前辈去了发布会,沈暮一时就落单了。
    部门主任便将她和钱周分配到一组去跑社区新闻,人手就她们两个,其中一个还要兼任摄像,任务虽然比较简单,可是对于两个初出茅庐的实习生,操作上还是比较困难的,至少摄像机就不是那么好扛的,显然,部门主任在为难她们。
    钱周说:“可惜我俩都不会开车,不然开电视台的车去现场多帅啊,还很省力。”
    沈暮点头:“我觉得我要去考驾照了。”
    两个人抱着摄像机打了辆车去现场,路上,沈暮瞥见钱周脖子上的水晶项链不禁愣了一下。
    这链子她刚好见过,是施华洛世奇的新款,林冬绪前些日子买给她的,她嫌太亮了,跑新闻不方便,就把锁抽屉里了。她当时还问价格来着,林冬绪说没多少,就几千块,害的沈暮心疼了好久,她又不爱带这些,买来真是浪费。
    虽然几千块一条项链很多人能买得起,但却不是钱周这样勤工俭学的学生能支撑的了的,况且钱周挣来的大部分工资都给她寄回家补贴家用了,更不会用来买项链。
    钱周见沈暮盯着她的链子发愣,有点不好意思的把链子塞进衣领里,说:“朋友送的。”
    沈暮笑了笑:“哎呀,你交男朋友了啊?怎么都不和我说。”
    钱周脸有些红了:“就是前几天的事情,我这不是没想起来嘛。”
    “什么样的?他对你好吗?”
    钱周点点头:“做生意挺有钱的,对我还不错。”
    沈暮宽慰一笑:“那就好。”
    没一会儿她们就到了采访点,那是一片老城区,地段风貌让沈暮想起她以前住的那地方。这里住的大多都是老人和外来工,生活条件比较差,更不要说是物业和居委会了,根本没人管他们。最近这里常有小偷出没,居民们惶恐不安,报警了警察过来转两圈说没有问题就撒手不管了,无奈这下这些人才找到电视台,希望通过曝光让相关部门重视这个问题。
    她们在这片城区转了一圈,沈暮疑惑:“这里住的都是穷人,怎么会有小偷愿意光顾?”
    钱周说:“这你就不知道了,地方虽然破烂,但是这里的不少老人都藏金藏银,当守财奴,谁家还没点棺材本啊,我爷爷奶奶就喜欢这样,把金项链金戒指锁在抽屉里边,深怕别人不知道似的。”
    她们在周围几处地方取了景,就去了联系她们的陈老太太家。
    陈老太太是个寡妇,无儿无女,在这个地方住了好几十年了。钱周把摄像机给沈暮,理了理衣服和头发说:“沈暮,你来拍吧,我老是手抖。”
    沈暮想说她也扛不动摄像机,可是看钱周已经跟老人聊开了,张了张唇,只得“哦”了一声。
    整个采访过程持续了二十多分钟,不是钱周说错话就是老人太激动,快到最后一刻,沈暮终于忍不住说:“钱周你快点,我快坚持不住了!”可是陈老太太还是不停形容她被偷的首饰是什么样的……
    采访结束,她整个手臂都是酸痛的。回电视台交了带子,她就下班了。她没回别墅,而是直接去了林冬绪的公寓,才只是下午三四点的样子,她已经困的不行了,洗了把澡倒床就睡。
    不知道睡了多久,她被脖子上雨点般温热的触感给弄醒了。微微睁开眼睛,就看见一颗脑袋埋在她的颈边,细细吻着她。她嘤咛一声,推了推林冬绪的肩膀:“痒……”
    他闷闷的“恩”了一声,开始脱她的衣服。她偏头望了望已经全黑的天空,问:“几点了?”
    他一边吻一边说:“快八点了。”
    “哦,你吃晚饭了没?”
    “没有。”
    “我也没有。”沈暮说,“要不先吃饭吧,我好饿。”
    可是林冬绪已经将她的胸衣扣子解开,手掌覆了上去轻轻捏柔:“做完再吃,好几天都没见你了。”
    在他温柔的动作下,沈暮很快沦陷,掐着他的手臂难受的浅吟着,喘息交织,床头的灯光将他们交缠的影子映在墙上,模模糊糊的一团,起伏,晃动着。
    高.潮过后,林冬绪贴住她的身体亲她的眼睛:“宝贝,在想什么?”
    “你是不是把陈友文调到销售部了?”
    林冬绪一愣,“你怎么知道?”
    “彤彤跟我说的,她高兴的不得了,还夸你是个大好人呢。”她伸手捏了捏他的鼻子。
    林冬绪笑了一下:“陈友文虽然人品不好,但能力不错,至今在安国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所以把他调到销售部,试一试他。”
    “……你跟我解释这些干什么?我又不懂。”
    林冬绪好笑的俯视着她,说:“你今天怎么了?跟吃了火药似的。”
    沈暮嘴巴一瘪,哼了两声说:“我们主任欺负我,就让我跟钱周俩个人跑新闻,摄像机好重的,扛的我手都酸死了。”
    “恩……”
    “还有啊,我要考驾照,以后出去让台里给配车。”
    “恩……”
    沈暮试图推开林冬绪,声音软了几分:“我跟你说话呢,你干什么啊……出去……你还!我要吃饭,不要了……”
    ……
    沈暮以为林冬绪根本没注意听她说什么,可没想到过了几天她去电视台上班的时候,部门主任对她的态度好了很多,再也没让她做过什么累活。
    沈暮正纳闷主任是不是吃错药了,谁知主任就说:“沈暮啊,你怎么不告诉我你是林冬绪的女朋友?不瞒你说,林冬绪拜托我多照顾照顾你,他以前提拔过我,我怎么会不答应,真太客气了。不过呢,你初来乍到,日子不能过的太逍遥了,该做什么还是要做的。有什么不会的尽管问我就是了。”
    言下之意就是他不会再为难沈暮,但是也不会庇佑她。沈暮点点头,嘴巴里说着:“谢谢主任”心里却把他骂了个遍,真是个趋炎附势的小人,要是林冬绪还在电视台,指不定他要巴结谁呢!
    主任从鼻子里“恩”了一声:“你上次跟钱周做的那个新闻已经播出来了,今天去报道一下后续吧。”
    “那摄像……”
    “等一下我给你找个摄像师。”
    果然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有了摄像小王,沈暮顿时轻松不少。
    小王也是个实习生,屁颠屁颠的跟在沈暮后头叫“沈暮姐”,沈暮被他叫的哭笑不得,不好意思的说:“别这么叫我,我跟你一样也是实习生来着。”
    小王憨厚的摸摸脑袋,嘿嘿笑了笑:“其实我本来是当场记的,挺喜欢摄影就跟着学了一点,我运气好,台里给我机会让我实习摄像,我真高兴啊。我没读过什么书,你是大学生,又比你小,叫姐是应该的。”
    沈暮拿他没办法,就随他去了。
    再次来到陈老太太家,老太太很高兴,一个劲的说电视台好,电视台是活雷锋,节目播出之后,虽然小偷没抓到,不过政府终于改善了老城区周边安全设施,还给了失窃住户适当的补贴,估计数目不少,不然这刁钻刻薄的老太太才不会这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