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再精挑细选一番,或许再放开一些,吹吹枕头风,让这些人通通打成一团,她还可以渔翁得利,满面春风的挥手离开。
    但大概她被妈妈狠狠刺激,失去了所有的战意。
    结婚以后,她深居简出,和唐家断了干净。
    二十五岁那年,大叔出了车祸。
    她年纪轻轻就守了寡,出丧那天,她再一次遇见狼群。
    于是,又一轮捕猎,开始。
    春、药,捆绑,虐恋,鞭打,相爱相杀,由爱生恨,互相折磨……
    越是美丽,越是危险,越是快乐,越是堕落。
    她眯起眼睛,把握着若即若离,将所有人玩弄于指掌。
    她只是仰仗他们的喜欢罢了,她并没有得意忘形,男人的钟情如同镜花水月,单纯的恋慕一旦勾结欲望,就是一场男女的博弈。
    终于有一天,她被开枪打中胸肺,他抱着她,问她最爱的到底是谁。
    “哥哥,你猜?”
    女人的心,你永远都猜不到。
    咳,我要休息
    放弃总是比坚持要容易的多。
    当妈妈沉重的身体坠落于地的时候,这个念头在她脑海中转瞬即逝。
    人为什么可以为了爱情,为了报复,为了绝望,就那么轻易的放弃了呢?
    一旦我们连生命都失去,所有的光彩都褪成黑白,真的就再也没有明天了。
    “更重要的是,就连妈妈都消极的抛弃生命了,那么这么辛苦活着的我,简直就像是一个认真的傻瓜。”
    她抱着妈妈血染的身体,脑中空洞一片。
    真累,她想。
    不过是一个普通人,为什么要活得这么辛苦。
    该要努力振作,该要和所有男人为敌,该要挑拔离间,把整个世界都践踏在脚下。
    明明心里这么想着,但她还是不可避免的产生了违和的疲惫感。
    不过是说大话罢了。一个她狠狠的嘲笑,并不是所有男人都智商为零,如果要长期作战,你根本就撑不住的。
    不过是懦弱罢了。另一个她冷冷的鄙视,你不过是害怕,不过是退却了。
    她轻轻的扯了一抹笑,静静的发呆。
    或许,她只是被当头浇了冷水,失去了和所有人为敌的勇气。
    或许,她只是受不了太孤觉,忍不住想找一个人依靠,不管是谁,都是她的救命稻草。
    等到她真的结婚,安心的被人护在怀里,她看到结婚照片里自己淡淡的微笑。
    放弃了自己的坚持,也许真的能幸福。
    于是她安心的做一株菟丝花,缠绕在大树上,做回一个无忧的女人。
    之后,他车祸,而她,又回到原点。
    美丽无害的弱质,若是没有绝对的实力,在这个男权社会,总免不了被倾轧、被强取豪夺的命运。
    她蜷缩在舒软的大床上,含着曲起的指节,眼神朦胧涣散。
    这么软弱的自己,一点也不像自己。
    她的眼泪一点点渗出眼角,在快流干的时候,她细细的抹尽了,直起身体。白浊自腿间流淌,她赤|裸着身体,光脚站在落地窗前,晨起的太阳自云层里探出金黄的光,照至她光洁的手指上,投下十指的光影。
    “小芯?”男人在背后唤着她的名字,她转过头,阳光太灿烂,以至于看不清她的神情。
    据说男人的身体和心是分开的。他们的欲望在前,然后产生恋慕。
    据说通往女人心的路,是阴|道。她们恋慕在前,之后再有欲念。
    她轻快的扑到床上,笑容满面的拥抱着男人,眼神暗了一暗。
    你们玩弄我的身体,我保管我的心,真不公平。所以,你们的心,也借我玩弄一下?
    al minds
    她是被冻醒的。
    被子掉了大半在床外,虚软的靠在床上躺了一会,才勉强下床洗漱。
    精神百倍的去工作,晚上又像被霜打一样萎靡不振的回来。
    吐完嘴里的白沫,她漱了口,眷恋的投入床的怀抱,“嗷,终于,又到星期五了。”
    当然醒过来,又是全然陌生的世界。
    在钢琴的黑白键上醒过来,她看到镜子里满脸平行的印记,瞬间觉得即使穿成美少女也不想出门溜达了。
    刚刚又缩水成14岁左右的妹纸心满意足的捧着苹果脸蛋,把柜子里所有萝莉的新装穿了个遍,因为返老还童开心的不行。
    这一世,她有一对恩爱的父母,兼兄弟友爱,闺蜜贴心,还有早恋的小男友一枚,生活过得安逸又快乐。
    她偶尔跟家人撒娇卖痴,和闺蜜嬉笑怒骂,与男友几度分分合合,在不经意间,时间就像长着翅膀一样过得飞快。
    不知不觉,她们成年。
    成年礼那天晚上,男友单膝跪地,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戒指向她求婚。
    怔愣半晌,她欣喜答应,损友们纷纷敬酒,大概太开心,她和男友来者不拒,很快阵亡。
    等含着笑意醒过来时,亲人、好友、男人,统统倒在血泊里,一个都没有幸免。
    做梦的吧,可是身上浸透衣衫的红又是怎么回事?
    她颤抖着报警,强撑到警察到来,才失去意识。
    从医院里苏醒,她看着脸色苍白的自己,心情沉重到连微笑都不能。
    “你好,我们是fbi,我希望你能协助我们调查。”
    坐在病床上,她轻轻的问,“没有人活着吗?”
    两个探员考虑了一下措词,小心翼翼的开口,“事实上,你的男友还有生命迹像。”
    “我想见他。”眼眶忽然有些湿润,她揪着被角,强力克制自己的情绪。
    “对不起,恐怕你现在的身体状况并不合适。你能照着这句话抄写一遍吗?”
    她照模照样写下“铭记我”,两个fbi的探员互视一眼,其中一个拿出一张照片,“我们在现场发现了这个,恐怕犯罪嫌疑人是你们的熟人。”
    “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句话有很深的含义。你能再回想一下,你男朋友有没有交过其他女朋友?”
    “我不知道,”她苦思冥想,还是放弃,“他虽然看起来像花花公子,但我们14岁就在一起了,中间分过几次手,但对我很好,但分手期间的事我从来不管。”
    两人走出病房,在走廊里讨论起案情来。
    man撑了下巴,“ok,假如你被男人抛弃,现在他又和别人要结婚了,你会一气之下杀了女方全家吗?”
    jareau回头,“杀手和这家人很熟悉,从死亡状况看,她是一步步改良杀人手法,越到后面痛苦越少,杀人之后还替他们整理了衣服,她有羞愧感,从她男友交友情况看,凶手应该是白人女性,性格敏感,扭曲,童年应该有虐待动物或毁坏玩具的行为。”
    听她分析完后,man皱紧眉头,“那我们得尽快,大量杀人说明她的精神状况并不乐观,而如果我是她,目标没有死成,是精神上的一种打击。”
    “也就是说,她很快还会再次出手。”
    接通garcia的专线,man问道,“怎么样?”
    “ok,”双手飞快的敲击电脑键盘,她抿了下唇,“查过了,有一个女孩曾经有偷窃行为。”
    “我们去看看。”事态紧迫,两个人马上去西雅图进行调查。
    等他们发现女孩的踪迹,叹了一口气,“看来不是她。”
    女孩和自己的新男友正如胶似漆,昨天根本就没有出过西雅图。
    回到bau办公室,他们为一无所获感到十分沮丧。
    追查的线索在男友的前女友里断开,一筹莫展之下,他们开始从头分析。
    “从笔迹上看,凶手当时情绪激动,她有杀人的兴奋感。”
    “死者都是中产阶级,平时为人都很和善,没有仇杀的可能。”
    好吧,凶手为什么杀人还是个谜。
    man 摊手,“ok,换个想法,有没有可能是她自己?”
    “不可能,她的家庭环境很正常,也没有心理崩溃的迹像,她的个性你也看出来了,并不偏激,和凶手是两个人。”
    reid 转笔,“人格分裂呢?间歇性人格分离,就是将引起她内在心里痛苦的意识活动或记忆,从整个精神层面解离开来以保护自己,但也因此丧失其自我的整体性。”
    hotch 抱臂思索,“但资料显示,她并没有受到过痛苦或创伤。”
    “我觉得凶手不会等待很长时间。”挂了电话,jareau忧心忡忡,“米歇尔失踪了。”
    虽然警方大力搜索,但她彻底消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只是凶手到底太心急,马上就露出马脚。
    当电灯被fbi打开,每个人都瞪大了眼睛,凶手,居然是她。
    “米歇尔?”男友微弱的呼出声,被人搀扶着出现。
    “原来你们早就算好了。”她平淡的坐到病床上,手指顺好头发,眼神怪异。
    男友震惊极了,“你疯了?他们是你的家人!”
    “家人!”她冷哼一声,旋即站起身,“14岁的时候,我突然就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有另一个人的意识掌控了我的肉体!你们就没有一个人怀疑好奇!”
    “她是个小偷!偷窃了我所有的一切,我的人生、我的父母朋友,还有你!”她的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眼神充满了憎恨和不甘,“我没有死透呢!我怎么能让她接管我的人生!你们哪怕想到我一秒,我就可以存在,可是一年一年,你们想我的时间越来越少,我快要被她取代了!”
    “还不如,大家一起死去好了!”她捂住脸,失声痛哭起来,“我才不想孤单的一个人死去,为什么我会被所有人遗忘!”
    当真正的她因为身体醉酒而暂时得以掌控身体,在面对镜子的时候,那个陌生到完全认不出的人,让她恐惧到了极点。
    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她已经长到这么大。
    明明该是最熟悉这具身体的人,然而微笑的弧度,头发的长短,各种微妙的表情,都已经不是她最熟知的那样。
    这样的她,怎么会是她呢!
    可是所有人,为什么都没有发觉?
    她正在被慢慢抹杀,正如假的她潜移默化,真正的她被所有人的健忘、所有人的漫不经心,一点一滴的消磨虚弱下去。
    总有一天,她会真正的死去的,作为年少时的幼稚形象,死在过去大家的记忆里。
    忽然间就有了强烈的恨意。憎恨着自己,憎恨着所有健忘的人。
    只是寂寞,看着所有人孤立自己,一步步倾向那个外来者。
    只是太孤独了,偏偏那个人肆意欢笑,挥霍着原属于她的一切。
    而她的委屈,她的落寞,如果她什么也不做,在她消亡之后,就真的再没有痕迹了。
    我只是,不想一个人啊……
    请,铭记我……
    十二国记(一)2012.4.22捉虫
    冒着狂风暴雨骑两轮自行车回家的阿圆全身都淋了个透,草草洗漱之后,就盖上被子睡觉了。
    然后一醒来就成了麒麟这种神奇生物。
    虽然从小就被尊为蓬山公,受尽尊敬和喜爱,但她的使命并不仅仅是享乐,她的身后,还有一个妖魔横生的荒芜国家,正等待她选择一个明君。
    麒麟是可悲的仁兽,闻不得血腥,终生都把命运寄托在王身上,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也不为过,甚至死后还没有全尸,反而是妖魔的大餐。她每每想到,就觉得自己其实还是穿成妖魔还比较自在。
    只是天启实在是虚无飘渺的东西,直到快满三十岁,她都没有找到合适的王。传说如果三十岁还没有选择王,麒麟会被天帝人道毁灭。
    与其找一个凑合的,还不如选不出被消灭呢。她无聊却又不得不假装正经的端坐在椅子上,趁着没人发现打了个小小的哈欠,暗暗的点头,高贵冷艳的示意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