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听到他的声音从话筒中一字一字地传来:“对不起,我对那些照片一无所知。”
    他隔空回敬我一句,真是滴血不见的一记绝杀。
    我低声笑出来。
    是啊,劳家卓从来不会输,他聪敏绝伦,手腕过人,他怎么会输。
    我傻瓜一样干巴巴笑了几声,然后奋力扯过被子,将自己裹住,我紧紧地,紧紧地,将手指塞入嘴巴里,咬紧了牙关,痉挛的颤抖过去后,浑身的力气都被抽光,我深深窝在床褥间,再无一丝力气挣扎。
    这两年我偷偷想过很多次,我可能会和他分开。
    可是真的到了这一刻,我竟痛得恨不得即刻死去。
    没想到是这样的难过,我难受得几乎已经没有力气支撑下去了,真的没有力气了。
    我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天,不吃不喝,一动不动,到夜里起来,像个鬼魅一般在屋子里走动,客厅的小圆桌上摊着那叠白得刺目的文件,我刷刷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疾笔签下我的名字,用力很大,手又抖得厉害,笔尖几乎将那张纸戳烂。
    我看了一眼未干的墨迹,将笔往桌上一丢,再痛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
    桌上还摆着我们的合照,我们很少拍照,除了在婚礼上摄影师拍的,就是在大马那一次,那是我们离开的那一日,gary的伙计替我们拍的,用了黑白色调,他穿一件亚麻格子衬衣,我微笑着站在他的身前,姿势并没有很亲密,但却透着一股说不出的纯净幸福味道。
    这张照片我和家卓都很喜欢,所以我特地冲洗出来,连相框都是我一手设计,背面镌刻有我们的名字。
    我拿起它狠狠往远处墙壁摔去,木质相框激烈撞击墙壁发出尖锐的一声巨响,然后是玻璃哗啦啦碎裂的声音,整个相框残破地掉落到地毯上,我看了一会,走过去蹲在地上,拨开碎玻璃,用力撕扯出那张照片。
    用力地将我的笑容扯碎,碎玻璃割破了我的手指,血珠沁了出来。
    那一刻,我心底锥心刺骨的痛楚竟然有些减轻。
    不知为何,我竟对这份松懈深深着迷。
    我恍惚拾起了一块碎片,割开了手腕的皮肤。
    鲜血流出来,我舒服得忍不住轻轻呻吟一声,原来真的是这样,痛到极致,只求解脱。
    一小滩鲜血晕染开来,浸湿了我身下柔软的羊毛地毯。
    我眼前慢慢模糊起来,气力缓缓流失,我渐渐瘫倒在地上。
    我觉得可能会死掉。
    忽然我觉得肚子里动了动。
    我知道那是我幻觉,才一个多月,还不过是子宫里一团血肉模糊的胚胎。
    我突然有些难忍的辛酸和不舍,我挣扎着爬了起来,想找在沙发上找东西裹住伤口。
    这时楼下大门传来轰然巨响,然后有人朝楼上跑来,伴随着脚步声有人大声地叫:“江意映!”
    我看到唐乐昌冲进客厅来。
    他站在门口看了一眼,随即惊呼一声朝我奔来:“映映!”
    他飞快地跑进来,一角踹开了挡在我身前的椅子,俯身将我抱起。
    唐乐昌将我放在沙发上,扯过一件衣服紧紧按住我的伤口,然后问:“医药箱呢?”
    “唐乐昌,”我精神恍惚,还记得问他:“你怎么在这里?”
    “家里有没有医药箱?”他捂住我的手腕。
    “你怎么进得来?”我望着他。
    “你那本书夹着的电梯卡,是我留了下来。”他话说得又急又快:“江意映,该死,我问你医药箱在哪里?”
    我张嘴答:“只割破表皮而已,伤口不是很深。”
    “你流了很多血。”他已经不理我,径自在客厅翻找,然后又冲进书房拎出一个箱子,他蹲在我身前,检查了一下我的伤口,然后快速地消毒,敷上止血药粉,用纱布将我手腕层层包裹起来。
    他欲扶起我:“我送你去医院。”
    我极力反对:“不要去医院!”
    唐乐昌这时才回神过来,又怒又怕地说:“一直不接电话,幸好我过来……”
    他将我从头到尾检视了一遍,目光转而变成悲伤和不舍,他伸手按住我的肩膀大声地骂:“你疯了是吗,就为了一个男人,你疯了是吗!值得吗?值得吗?!”
    我哭起来:“唐乐昌,我痛得受不了。”
    他不解地问:“你们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
    “你不是要返回去读书吗,”我将头埋在膝盖上呜呜痛哭:“带我走好不好……”
    “带我走!”我已经陷入了疯狂:“我再也不要在这里!带我走!我要去找妈妈——”
    “哦……妈妈也不可以……”我痛苦地捂住脑袋:“只要离开这里,求求你……”
    唐乐昌慌忙分开的我的双手:“乖,别碰到伤口——”
    “唐乐昌,求求你,”我哭得一塌糊涂,:“再在这屋子里多待一秒我就要死了,求求你,我要走……”
    “好,我陪你过去你妈妈那边……”他问:“护照在哪里?”
    唐乐昌走进房间,我从意大利回来时的行李箱还搁在房间里,他翻出护照,钱包,一股脑儿丢进我平时上班时用来装设计图的帆布包,然后找出了一件大衣将我裹住。
    “你能走吗?”他问,随即又自己摇头,伸手将我一把抱起。
    他的车停在楼下,我们上了车,一路风驰电掣地奔向机场。
    走进机场的售票大厅,他将我扶在一遍的椅子上坐好,然后奔过去说:“最快一班去欧洲的机票。”
    机场售票的工作人员问:“欧洲哪里?”
    他大叫:“英法德!摩纳哥!anywhere!”
    售票人员疯子一般地瞪着他。
    唐乐昌深吸了口气,冷静下来说:“迪拜,我们需到迪拜中转。”
    他买了机票,半个小时之后有一班飞往罗马的飞机。
    “映映,”唐乐昌抚住我的肩膀说:“我身上现款和银行卡都有,你在机上睡一觉,到了迪拜之后我陪你去看医生。”
    已经是五月底,我仍冷得发抖,唐乐昌替我穿好外套,一手提着袋子,一手搀着我站起。
    我们顺利进了境外登机口岸。
    我喝了半杯唐乐昌给我买的热牛奶,就蜷缩在座椅上一动不动。
    这时我口袋中的电话开始响,一直响一直响。
    持续不断地响了很多很多次,唐乐昌拿起给我:“说一声吧。”
    我接过按下接通键,劳家卓马上急切地唤:“映映?”
    我不说话。
    他声音是竭力也压抑不住的慌乱:“映映,是不是你?”
    他大声地问:“你现时在哪里?医院?”
    “你有没有事?”
    “跟谁在一起?”
    我依旧不说话。
    他声音硬得斩钉截铁:“你在哪里?告诉我!”
    我从喉咙中浮出轻微的气息:“我很好。”
    我听到那端传来凌乱匆忙的脚步声,他气喘得很急促,然后是汽车引擎的发动声。
    “你还能说话,感谢老天……”他声音开始发抖:“你有没有怎么样?哪里流血了?”
    “映映,你要是生气——”他的恐惧那么明显:“找我发泄,不要伤害自己身体,”
    我听到他电话中尖锐的汽车喇叭声,然后是重物狠狠砸在方向盘上的声音。
    他喊:“听到没有!”
    我终于说话:“我很好,劳先生不用费心。”
    “映映!”他呛咳一声,急促地喘气:“我求求你,你要好好的,不要做傻事……”
    这时身后的巨大玻璃窗外正有飞机起飞,低鸣的轰隆隆声音传来。
    “你在机场?”他迟疑一声:“映映,你去机场做什么?”
    我恢复沉默。
    他强硬地说:“就在那别动,我过去找你。”
    “离婚协议书我已经签了,”我冷淡地说:“你不必来。”
    “劳家卓,不用再惺惺作态。”我声音像淬毒的刀子那般又薄又轻:“一切已如你所愿。”
    “映映……”他声音一直在抖,带了一丝哽咽:“你到底怎么样了,你要到哪里去?”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低柔的,宛转的,仿若对着眷恋多年情人最深刻的告白,又仿佛对着陪伴一生爱侣最难舍的辞别,只是语调冰冷得沁骨:“劳家卓,我惟愿,这辈子,不曾见过你。”
    我手不稳,电话从掌心中滑落,跌在椅子上,又弹跳着掉在了光滑大理石地板上。
    后壳摔开了,它仍一直在震动。
    唐乐昌捡起来递给我,我哆嗦得厉害,颤抖着手指试了好几次,才扯掉了电池。
    手机终于安静下来。
    我将它狠狠地扔进了脚边的垃圾箱。
    然后闭上眼,瘫倒在椅子上。
    登机的提示广播在候机大厅上空响起,唐乐昌拉着我站起来,我双腿瑟瑟发抖,完全站不起来,唐乐昌伸手扶我的胳膊将我整个架起,我们几乎是贴在一起走进了登机口,最后一瞬,身后突然传来相机的咔嚓声。
    我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
    在万米高空。
    飞机遇上气流开始颠簸。
    舱内的暖气温度是二十摄氏度,舱外的大气温度是零下五十五度,飞机摩擦产生热度下表面的温度为零下二十八度。
    温度差是七十五度。
    人体完全暴露在外的最多有反应的时间为一分钟以内。
    如果我能穿破机舱内壁抵达窗外触手可及的云端仙境,甚至不用往下落,就已必死无疑。
    我仍然如此爱你,只让我恨不得死在这一刻。
    请让我带着我所有的记忆,神魂俱灭地消失。
    再见,劳家卓。
    作者有话要说:上部完结。
    (三六)
    我在睡梦中。
    亚平宁半岛上细微的冷风刮过四野空旷的平原。
    无数的鲜花如潮水般掩盖住了棺木中的那具躯体,他们不让我看她最后的样子。
    神父呢喃的祷告在风中飘散。
    我的视线越过并排站立的黑色礼服人群,看到一只飞鸟划过厚重云层,消失在了天际。
    我恍然低头,看到脚下殷红的一滩血迹。
    丝毫不觉慌张痛楚,我只是满怀眷恋地望着泛着热气的氤氲血色。
    忽然全身猛然一颤,刹时苏醒过来。
    睁开双眸,一切景象消失无踪,眼前是吹拂开来的绉紫窗纱,露出破旧的窗格。
    一月的英伦,阴冷潮湿,老式的楼里供暖设备经常停断,我冷得四肢发麻,略微动了动,脑中袭来的是熟悉的宿醉后剧烈头痛。
    屋子的另一边传来男女媾和之中的奢靡喘息声,我看到对面房间的门没有合上,房中两道紧紧交缠的身影。
    那是我的同屋小绿,最近交的一个男友,或者说,买春的男人。
    我初到伦敦的时候,在租客中遇到她,台湾来的孤身女子,无亲无友,和我分摊这逼仄的两室一居,几个月来她屋子中的男人来来去去,各色人种,各种戏码,有的会为了能少给几欧而大打出手。
    我们从不过问对方的过往,只各自面目模糊地在这个大都会的一个偏僻角落里孤独生存。
    我起身披衣,静悄悄地走了出去。
    楼梯的过道里不知谁用小火炉煎热狗,兹兹地冒着油腻的香气。
    在狭窄的旋转楼梯,从阁楼一角望出去,看得到伦敦塔的尖尖的一角。
    我以此确认,我身在何处。
    我已经不太记得我到了伦敦多久。
    我只是无处可去。
    最开始到伦敦的约莫一两个月,我甚至只要在街边看到一个身形略为高挑的东方男子,都觉得心脏抽紧,如溺水一般的窒息,然后慌忙转身匆匆走开,惶惶得如惊弓之鸟。
    我的活动范围很小,基本在租来房屋的一片街区,这一带